扔掉的別往回撿,不管是菜還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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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說吧。

在認識第二任丈夫之前我有過一次婚姻,我和第一任丈夫有一個女兒。

離婚之後朋友給我介紹了第二任丈夫,他也曾離過婚,和前妻有一個兒子。

剛認識的時候他告訴我,他和前妻離婚是因為前妻坑他錢,後來我才知道事實另有原因,當時我沒深究就相信他了。

現在回想起來,我的第二任丈夫到底是怎樣的性格,在我和他結婚之前就露出端倪了,只不過我沒在意。

比如說,我和他談戀愛時他總帶我去酒吧玩,酒吧的服務員和老闆見他都會很熱情地打招呼,一看就是常來的人。

有時我們在一起,晚上九、十點鐘還有女人給他打電話,聽著很親密的樣子。

那時心裡也懷疑過他花心,但那時他快四十歲了,我想也該成熟了。

老話說浪子回頭,不管他以前有多少女人,只要和我在一起後能收心就行。

這時又趕上我父親身體不好住院,他有天陪我去醫院看父親,那天正好是父親做手術,在進手術室之前父親拉著我的手把我交給他,說「你們在一起吧。

基於這些原因,我覺得他還算是個合適的人選,於是我們結婚了。

他沒有房子,結婚後搬進了我的房子,這個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那時在還貸。

結婚後前幾年還算平靜,但我總能感到他前妻在背後指使他做事,比如以各種理由讓他給兒子拿錢。

我在這個婚姻里,有很長一段時間感覺活在他前妻的陰影下。

結婚後我們和我女兒住在一起,老公把工資放到我這。

但我沒私心,除了日常用度把錢都攢起來。

由於前幾年還房貸,直到結婚四五年之後,我們才攢了六七萬。

這時他和我說,前妻要給兒子買房,讓我拿錢,我拿了六萬。

又過了兩年,前妻說兒子要開店,租店鋪需要五萬,裝修需要五萬,讓我們一共拿十萬。

雖然家裡拿出這十萬基本也不剩啥了,但我還是同意了。

我想就算看在他日常擔待我女兒的份上吧,家庭和諧比錢重要。

但我也懷疑開店花不了這麼多錢,因為他兒子租的店不是很貴的那種,裝修也用不了五萬,我曾經偷偷打聽過,那樣的店不到三萬元就能裝得很好了。

除了這些明里暗裡拿出去的錢,老公一到年底就把放在我這的存摺拿走,藉口要換折,其實我知道那是因為他要藉機把年終獎私自留下。

都說二婚藏心眼,我剛開始還不信,但這時已經結婚好幾年了,我雖然傷心也只能當做沒看見。

他這麼算計家裡的錢,如果對女兒好點我也不說什麼了,但我平時一給女兒買點什麼他就不樂意,因為這個不知道吵過多少架。

記得有一次女兒起來晚了來不及吃早飯,我給她買了一個幾塊錢的麵包,他知道了居然和我發火,說我浪費錢。

家務他也從來不干,每天下班之後就躺在沙發上玩手機,家裡所有活都是我干,有他和沒他一個樣。

平時這樣也就罷了,幾年前我曾經生病做手術,有半個月的時間需要臥床,實在幹不了活。

我和他說這半個月就靠你了。

人家可好,家裡衛生髒成什麼樣都挺著不管,我做不了飯,人家就點外賣。

我躺在床上看著他什麼都不管的樣子心裡別提多生氣了。

後來我們吵架時我曾和他說,就算你在那時能給我做頓飯我也知足啊,這事說著說著我就能氣哭,他卻在一旁無動於衷。

幾年後女兒上高二,學習開始緊張起來,我們住的房子離學校特別遠,為了保證女兒休息時間我想在學校旁租個房子,老公不同意,他覺得這樣浪費錢。

都鬧到要離婚的程度,其實我那時就感覺到他不是真心和我過,也想離,但女兒正是關鍵時期,我想將就到她上大學再說。

租房之後老公說既然你想租房就你出錢吧,我的工資不放在你那了。

從那時起他的工資他自己拿著,我的工資負擔房租和日常花銷。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覺得他在外面有了別人。

具體什麼表現呢?他每天下班不回家,藉口說去拉順風車掙錢,每天到家都十一二點了,手機從來不離手,在衛生間坐著玩手機能玩一個多小時。

我記得有一次我看見他車裡有一瓶飲料,我知道他從來不喝這種飲料,我問他怎麼回事,結果女兒說,你們的事等我高中畢業再說吧。

就連女兒都知道他有問題。

有一天我下班,他開了一輛別人的車去接我,車內裝飾一看就是女人的車,從此我記住了這個車和車牌號。

後來還有幾次他繼續開著這輛車來接我,我覺得這一定是小三的車。

這時我做了一件事,我承認我不對,但我太痛苦了,我必須弄清楚老公出軌是怎麼回事。

於是我買了一個定位儀,放在這輛車上和我家的車上。

果不其然,我發現他沒在家的時候,號稱加班和拉順風車的時候,這兩輛車的軌跡都在一起,他就是去找小三了。

後來定位儀讓老公發現了,他死活不承認出軌,還和我大吵了一架。

這件事發生之後,我還是想挽回他,我總想著他年紀再大一點,玩不動了,也許就能好。

於是我和他說,我給你一段時間,你去和小三斷了,我還接受你。

那段時間我真的沒有再查他,把定位儀收回來了,我想用寬鬆的環境讓他醒悟。

那時候他前妻又說兒子要買房,首付十一萬,讓我們給拿六萬。

老公和我說,這個錢你幫我拿吧,因為那時候我們的錢都是各用各的了,他不往家拿錢,那不等於我給他兒子拿錢嗎?我不同意,他就來求我,他說,你就不能養我這幾年嗎?你就不能幫我出這筆錢嗎?我聽了生氣極了,我說:「我養著你,然後你拿著錢去養小三,對嗎?」

這次爭吵仍然沒有結果,為了維持這個家,最後我還是拿了這六萬塊錢,而且到最後我也沒看見他兒子買的房子在哪,他只拿了一個購房合同給我看,我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這期間他和小三還是沒有斷,我沒辦法只好去找老公的大姐,想讓大姐勸勸他。

我把他現在的事和大姐說了,大姐聽後說:「他剛過了幾年消停日子,怎麼又開始作了?」至此我才知道了很多他花心的事,以前他身邊可以說是女人不斷,在他和前妻沒離婚的時候就同時和好幾個女人在一起,連奶茶店的小女孩他也不放過,他和前妻離婚的原因就是他出軌,而不是他說的錢的原因。

不久之後我從樓梯上摔下來,腳骨折了。

我住院期間他很少來看我,來了也是敷衍,我記得當時我同病房的大姐還跟我說:「妹子,你家老公對你不好,你可留點心。

」聽了這話我一陣心寒,外人都看出來了,我自己怎麼能沒感覺?也許絕望都是失望累積出來的,這些年失望太多了。

如果說我們的婚姻前幾年籠罩在他前妻的陰影下,後幾年就籠罩在小三的陰影下。

腳好了之後,我終於下定決心和他離婚。

他同意了,條件是房子給我,我給他二十萬,我給了。

辦完手續我和他說,你找時間搬出去吧,家裡的東西你隨便拿。

有一天晚上我在親戚家住,第二天回來發現屋子被搬空了:沙發、床、桌子、電視、冰箱、洗衣機,甚至連廚房的菜板,做菜的大勺他都拿走了……我算是知道什麼叫家徒四壁了,他真狠,連過日子最基本的東西都不給我留。

當天我給他電話,我和他談到凌晨一點,最後商量的結果是他把鍋等基本的東西給我拿回來。

離婚之後原本我的生活很平靜,可是去年冬天,有一天下雪,也許是寂寞,也許是天氣不好讓我覺得有些傷感,我突然又想起了他,鬼使神差地我給他打了個電話,說你能來單位接我嗎?沒想到他真的來了,就是這次,他竟然讓我覺得有些溫暖。

我們又聯繫上了,他和我說他和小三正在談分手,希望能和我復婚,其實我當時就覺得他和小三長不了,如果沒有她,我們的婚姻還能維持。

所以我和他談,要是復婚以後我們該怎麼過?他給出的條件是:一、我給他十萬塊,這個錢他會給兒子,作為我們復婚的交代;二、婚後我們實行AA制,我的工資負責生活用度,他的工資他自己用。

我告訴他,十萬塊我可以給,但是不能現在給,等你兒子結婚我會作為賀禮。

另外婚後的工資我希望能放到一起,至少給我點安全感。

最後我們誰也無法說服誰。

其實除了錢,我還擔心一點,我擔心他會再找小三,或者和前妻繼續聯繫,根據他以前的行為,我對他很難放心,他卻跟我說:「你對我好點,我不就不找別人了?」現在我們僵在這裡了,條件談不攏。

我到底應不應該復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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