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羽凡與白百合離婚不公布,是為了孩子?這個鍋,孩子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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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4月12日中午,中國第一狗仔卓偉爆出「白百合出軌」事件;

4月14日,陳羽凡淡定回應網友「閒的蛋疼」;

4月16日凌晨,陳羽凡正式回應,稱自己和白百合早就「協議離婚」;

同日,白百合也聲稱在2015年就和陳羽凡離婚,只是為了孩子而隱瞞消息;

所以,「出軌門」這個鍋最後竟然是甩給了孩子?

白百何的「出軌」八卦已經好幾天了,我就像大部分的吃瓜觀眾一樣,看個熱鬧,猜測到底是出軌呢還是離婚後再戀愛,又或者還有其他神轉折。

雖然,作為大學教授不應該這麼八卦,但是沒辦法,明星的各種緋聞就是容易讓人關注。

我對白百何和陳羽凡都沒有特別的喜好,所以,這件事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八卦新聞,我完全不準備說什麼。

但是,當陳羽凡和白百何都發表聲明說:不公布離婚是為了孩子,我怒了:這兩個人把我們吃瓜觀眾當什麼啊?以為我們都是傻瓜啊?!這兩人又把孩子當什麼啊?以為孩子是智障啊?都不能感覺出來爸爸媽媽不相愛了?

出軌,是對配偶的不誠信,除非約定是開放婚姻,否則配偶之間應該是有一個性關係方面的忠貞契約,一方不告知對方就打破這個契約,就是婚姻中的欺騙,人品上的不誠信。

但是,出軌有時候有很複雜的前因後果,因此,很難判斷是非對錯,它是夫妻兩個人的問題,我們吃瓜群眾也就只能路過打個醬油圍觀下。

但是,白百何和陳羽凡可是從2015年到2017年有很多公開場合的秀恩愛啊,還有陳羽凡怒罵他人造謠他們離婚的(這臉打得都啪啪啪發紫了)。

這個不誠信可就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了,這是對所有大眾(包括我)的欺騙!

為了孩子?你們還準備繼續扮演好父親好母親的角色,繼續騙我們?

作為一個家庭社會學研究者,我認為公眾人物隱瞞離婚(就像隱瞞結婚)一般來講主要是因為經濟利益。

白百何的人設是清純女生,演的角色都是單純善良的好人人設,大家想像一下一個離婚的女性再去扮演這樣的清純人設,是不是觀眾會不信啊?所以,從形象角度肯定是不希望被人知道離婚的。

人設的崩潰對演員的傷害性我就不多說了。

陳羽凡的好男人形象也為他的事業增分不少。

所以,這背後就是經濟利益。

陳羽凡還和白百何有一些共同的公司,離婚會對這些公司本身產生很大的影響,也會影響投資者對這些公司的看法,這背後也是經濟利益。

離婚還涉及到朋友圈,各自的資源是否能更好的運用也是經濟利益!

可能還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經濟利益牽涉。

即使是一般民眾,在說為了孩子不離婚的時候,背後也常常有一方經濟比較弱勢,依賴另一方經濟支持;而另一方需要好的社會聲譽發展自己的事業。

所以,夫妻首先是個經濟共同體,同時是個情感共同體!

可夫妻感情的變化很多時候也不是個人能控制的,甚至明星有更多不穩定因素,更容易離婚。

離婚就離婚了,就不要再公開秀恩愛,公開談什麼生老二的事了,這就是故意欺騙了!如果想隱瞞,就要控制自己的慾望,安安靜靜為了事業犧牲一下個人情慾,魚和熊掌不能兼得!

控制不住情慾,還想這麼自由的戀愛,那麼被發現了,就老老實實承認自己的貪心和不誠信的行為!

這一切本和孩子無關,都是成人的經濟利益和慾望!結果,這兩人真是貪心啊,什麼都想要,最後,把問題推到無辜的孩子身上!

「都是為了你,我們才這麼委屈的!」他們的孩子犯了什麼錯,要承擔父母的貪慾啊?

而且,不向外界公布離婚,那麼孩子就完全不知道?孩子其實從出生開始就能敏銳的感覺到父母的關係,父親和母親很少一起出現,父母沒有那麼親密的行為,孩子都能感覺到!

我們做研究時,很多父母感情不好的孩子,一直是比父母更明確的知道問題的嚴重性的。

衝突、冷暴力、從不在一起等等,即使是婚姻狀態不佳,它依然影響孩子。

可是,還是有很多大人說:我是為了孩子孩子才不離婚的,甚至說:我是為了孩子才不公布的!

大家都認定了:離婚對孩子不好!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很多的研究都發現婚姻狀態和孩子成長的關係要看怎麼比較。

這是台灣的一個跟蹤研究,看看婚姻狀態和孩子負面情緒之間的關係:

這張圖至少提供了兩個重要的訊息:

一、父母婚姻品質不好的青少年(在此指填答父母感情不好的初三學生),其負面心理症狀的出現頻率遠高於其他青少年。

其實這個結論幾乎是一句廢話:幸福婚姻中的孩子比不幸婚姻中的孩子幸福。

可是,誰是在婚姻很幸福的情況下決定要離婚的呢?!

二、若父母原先的婚姻品質不好,四年後,父母仍維持在婚姻狀態內的青少年,其心理焦慮程度高居不下;相較之下,這段時間內經歷父母離婚的青少年,原先的高焦慮傾向消失了,負面心理症狀大幅減少!(見橘色線)這個結論非常重要,也就是說,

如果夫妻已經感情破裂,那麼離婚的狀態對孩子更好!

如果夫妻已經感情破裂,那麼離婚的狀態對孩子更好!

如果夫妻已經感情破裂,那麼離婚的狀態對孩子更好!

所以,我每次遇到有人和我說:因為孩子我不想離婚或者因為孩子我想離婚,我都告訴TA:孩子和你是否決定離婚沒有關係!

離婚是夫妻關係的結束,不是親子關係的結束!成熟的人是一定要把夫妻關係和親子關係分開來處理的

我不愛丈夫了,並不意味著丈夫就不是一個好父親了;我要切斷和妻子的關係,也肯定不能切斷孩子和母親的親密聯繫。

妻子的角色和母親的角色是完全可以分開的,同樣,父親角色和丈夫角色也可以分開。

夫妻關係可以人為的結束,但是親子關係不能人為的結束!一定要把兩者分開處理!

這方面王菲是典範。

她和竇唯離婚了,但是還會帶著孩子和竇家親戚一起聚會;她和李亞鵬離婚了,還能和李亞鵬帶著孩子一起旅行!夫妻關係的結束和孩子沒有關係!這一個觀念非常重要!

孩子沒有責任來承擔夫妻關係的問題。

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但是,爸爸媽媽還是和孩子在一起!可以是分開在一起,也可以是同時在一起!

當然,還會有人說:可是離婚後,孩子會受歧視!所以,不想讓別人知道!

可是研究證明,現代社會人們不會因孩子是因為父母離婚而受歧視,更多是因為夫妻關係不合,導致孩子壓力大,從而在和他人社交方面出現問題才被歧視;這兩者的因果關係是不同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如果真對孩子好,那麼對他誠信,讓他學會誠信,是最為重要的父母責任!如果,和配偶關係出問題了,要誠實地告訴孩子:爸爸媽媽關係出問題,這個問題和你沒有關係,不是因為你出現,也不會影響我們對你的愛;但是爸爸媽媽準備分開過,這個決定會和你有關係,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我們如何能在離婚後更好地愛你!

丹麥政府規定,離婚的時候必須先安排好孩子之後和雙親的關係,這種安排很重要,但是,這種安排里並不包括隱瞞和欺騙!因為隱瞞和欺騙的代價更高!

所以,陳羽凡和白百何,請你們不要再欺騙孩子了,也不要再欺騙我們了!承擔自己的責任和代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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