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結婚年齡,我們也要嫁給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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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蜜才結婚不久,最近她告訴我,她要離婚了。
為什麼結婚這麼快,離婚也這麼快。
她告訴了我詳情。
閨蜜和對象相親第二天就辦了酒席。
她相親當天並沒有同意,但是第二天,男方就叫了幾輛車來接她。
她媽也勸她年齡不小了。
結婚後一個月她就後悔了。
辦了酒席,但還沒有扯結婚證。
但一個月後男方爸媽就叫她去檢查懷孕沒有。
閨蜜沒去,男方爸媽就每個月問幾次。
男方也不沒商量情況下,去外地打工了。
她自己在家沒有生活費,打電話給她對象,得到的回覆居然沒有。
她去上班後,男方爸媽幾次威脅她家人要求退回7萬彩禮錢,還說是女方不願意和男方相處。
最後要到法院起訴她一家人。
這裡我想說,自己的婚姻和幸福不要由父母主宰。
沒有感情基礎,沒有清楚對方的情況。
我們不能隨便把自己嫁了。
到了結婚年齡,哪怕是再晚,我們都要嫁給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