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類人,和誰過都容易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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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這樣的感覺?
就像二十多歲時,身邊的朋友都急著結婚一樣,三十歲之後身邊的朋友好像都在急著離。
有些看著根本不可能離婚的人,離得猝不及防。
比如我一個朋友,她和老公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
從初中開始在一起,戀愛了十四年結的婚。
而婚姻只維持了四年,還有一個三歲的兒子。
她告訴我自己離婚的時候,我驚訝到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
而她像是在說別人的事一樣,平靜得甚至有點兒冷血。
等我冷靜下來想一想,也許婚姻真的是兩個人的私事。
外表看著光滑如鏡的水面下,隱藏著多少暗流涌動。
這些事外人根本不可能知道。
但是見得多,發現其中有三類人,無論和誰過都真的很容易離婚。
— chapter 02 —
第一類是不懂忍讓的人。
曾經有人做過一個統計,離婚的原因,真正是因為一方出軌或沾惹惡習的比例並不高。
絕大部分都是因為夫妻雙方在生活中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因為一點兒小事吵得不可開交。
時間久了把僅存的那點兒夫妻情分也給吵沒了。
從80後開始大多是獨生子女,他們可能不太會處理和父母以外的親密關係。
因此離婚比率也比其他人相對更高。
第二類是自私自利的人。
現在結婚典禮上,司儀一般都會以結婚之後家裡誰管錢來調侃新郎。
隨後在儀式上新郎一定是說結婚之後錢交給新娘保管。
但是到了實際生活中,家庭財富的管理問題經常會是夫妻雙方離婚的導火索。
大家都不想把自己的錢上交給對方保管。
如果再碰上一方稍微自私一點,那麼這個婚姻存續下去的可能性就不太高了。
— chapter 03 —
第三類是遇事衝動的人。
這類人通常在結婚的時候就缺乏深思熟慮。
可能是父母滿意就結了婚,也可能是「一見鍾情」的閃婚。
然而愛情可能是一瞬間的事,但是婚姻還是必須建立在長久的磨合與了解之上。
況且當婚姻生活中真的出現問題,遇事衝動的人想的不是如何解決,而是衝動離婚。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而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
所以結婚前一定要深思熟慮,看清對方是不是一個真的可以託付終身的人。
不要等到婚姻走到窮途末路時再去考慮該不該離婚。
你結婚的時候,考慮過會離嗎?
我恨你系列,編號13
備註:頭條更新部分故事,段子更新在公號「常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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