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傾訴」前夫再婚我出十萬份子錢,女兒不認我這個媽還讓我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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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友「琳琳」向本報《情感傾訴》欄目發來求助,她告訴小編:和前夫結婚時,她就知道前夫家裡沒什麼錢,那時候她還不到20歲,不懂愛情,就稀里糊塗的過日子。

結婚後才真正體會到貧賤夫妻百事哀,特別是有了女兒以後,買奶粉都成了讓人頭疼的問題。

幾年來她沒買過像樣的大衣,沒用過名牌化妝品,更沒去過美容院。

琳琳自覺並不是一個十分貪財的人,只是苦日子過久了,偶爾也會羨慕那樣的生活。

於是,琳琳提出離婚,她說:「我跟前夫商量要帶走女兒,他說離婚可以,女兒要留下。

於是我走了,我開始了一個人的生活。

幾年後,琳琳遇到了現在的老公。

他很有錢,對琳琳也特別貼心。

和丈夫結婚後琳琳就沒有再工作,家裡有保姆,什麼都不用她操心,周末還能約上三五好友去逛街喝咖啡,她終於過上了朝思暮想的生活。

「可是說實話,我心裡依然惦記著女兒,也感到十分愧疚。

有時夜裡我輾轉難眠,一度問自己我是不是個無情無義的女人,一個不負責任的媽媽。

我實在過不了自己心裡這一關。

我開始想著,能不能把她接過來,哪怕給她一些錢,盡一份心也好。

」琳琳說。

於是,她開始打探前夫和女兒的消息。

最後通過熟人找到了他們,「當我看到女兒時,我整個人都激動得顫抖了,我走到女兒跟前,伸出手想摸她的頭。

十五歲的女兒卻突然躲開,還厭惡地對我說:『你來幹什麼?這裡不歡迎你。

』我溫和的笑著說,女兒,我是媽媽呀,媽媽來看看你,我好想你。

圖片來源網絡

臨走時,前夫告訴琳琳他馬上就要再婚了,並邀請她去參加婚禮。

前夫結婚那天,琳琳包了十萬份子錢帶去。

女兒看到以後,很生氣地說:「你這是想幹什麼,向我們炫耀你有錢嗎?」琳琳耐心地跟女兒解釋說:「媽媽沒有別的意思,就是看見你爸爸現在過得好替他高興。

而且,媽媽希望你可以跟我走,媽媽也一樣能給你幸福,還能送你去外國上學。

」但女兒卻生氣地說:「你以為有點錢了不起嗎?我還那麼小,你就不要我了,在我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在哪裡?在開家長會老師問我媽媽怎麼從來沒有來過時,我怎麼回答?在爸爸一個人又忙工作又要照顧家裡時,你又在哪裡過你舒服的好日子?你不配當一個媽媽,在我心裡早已沒有你這個媽媽了,你現在更沒有必要突然出現,也沒有必要假裝關心我,你不是喜歡錢嗎?你走吧,帶著你的錢去過一輩子吧,別再讓我見到你,永遠都不要再出現了。

」女兒說完,把錢扔在了地上。

琳琳現在很苦惱,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她說:「我是背著老公偷偷去找的前夫和女兒,我該怎麼對他說呢?他會生氣怪我嗎?可我真的不能就這麼放棄我的孩子,那是我親生的女兒啊。

我心裡很矛盾,用什麼辦法才能處理好這些事情呢?」

面對琳琳的困惑,本報特邀評論員冰冰和洋芋分別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冰冰

雖然你覺得你和你女兒有血溶於水的親情,但是你和前夫離婚後,這麼多年對他們不聞不問,你確實沒有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女兒長大了,懂事了,知道了爸爸的辛苦和不容易,有了很多自己的想法,更對你有所介懷,這樣的反應也是理所當然。

感情是培養出來的,你沒有讓她感受過母愛。

所以你想認回女兒,也不可能短時間內就實現。

@洋芋

你儘量不要再去打擾前夫的生活。

你們已經成為過去,他現在有了新家庭,你三番五次上門只會讓女兒對你更反感。

關心孩子,但不要影響彼此的婚姻。

對所有人都要尊重,學會理解和信任,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生活。

朋友們,你們覺得琳琳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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