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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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閨蜜的男友,辦了個盛大的求婚儀式,鮮花,鑽戒,突如奇來的浪漫,出奇不意的驚喜,把姑娘感動得稀里嘩拉,抹著淚說「我願意」。

而家屬團的嫂子們看得熱血澎湃羨慕不已,紛紛要求自家老公把這當年落下的儀式給自己「補上」。

我問老公:「你會給我的求婚補上嗎?」

他不假思索:「哈,老婆,都結婚這麼久了,你覺得還能辦得出來?」

好在我和老公都是那種不注重形式的人。

而且我又是個怕麻煩的人,我覺得結婚是自己的事情,自己覺得舒服,覺得開心就好。

結婚前沒做的,別指望結婚後能做。

結婚前做了的,也別指望結婚後還能繼續做。

但不是所有女人都肯接受這個現實。

有個朋友,結婚三年不肯生育,理由是:「不能輕易給婆家生孩子,因為有了孩子他們就不重視我了」。

那時我還沒結婚沒男友,傻乎乎地覺得這女人真厲害。

現在再回頭看,簡直就是一傻缺。

耗著不生,人家就重視你了?男人就待你如初戀了?

後來她生了孩子,男人踏實本份很顧家,但她總是吵架,嫌老公不懂浪漫,不能待她如從前。

情人節看到大街上的小情侶捧著玫瑰花,她非要回家逼問那老實巴交的男人:「肯不肯買999朵玫瑰給我?」

男人實話實說:「999朵玫瑰要多少錢?夠全家過兩個月了,老夫老妻的瞎折騰什麼。

」於是女人便哭天抹淚摔盆摔碗,男人一臉無奈。

你嫁他的時候,他就是生火做飯的實用型,嫁完以後又要逼他變成花里胡哨的觀賞型、風月無邊的浪漫型,可能嗎?這既不是成長,也不是打造,只是一種「作」。

這世上,其實有很多愛情故事是經不起續想的:梁山伯和祝英台若沒有化蝶,真過起日子,或許照樣是一邊新人笑一邊舊人哭。

美人魚嫁給王子,掉到一日三餐的瑣碎里,未必會幸福。

織女未被召回天庭,在柴米油鹽的窮日子裡撫育兩個孩子,難保不成怨婦。

婚姻為什麼叫圍城,就是把兩個人從散養變成一定程度的圈養,城牆高築,築起一些保護,也築起一些約束,我們都要改變一些原有的習慣,適度妥協,允許自我和個性適當減損。

誰都不是完人,我們帶著人性的弱點活著,也要允許婚姻帶著瑕疵存活。

當熱情衰退,激情消融,他不再像熱戀時那般柔情蜜意,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完全不必因為這些變化而雞犬不寧、過度敏感。

當初因為愛情,我們彼此吸相,非他不嫁,非她不娶,除卻長相廝守,無以回報對方。

而歲月何其漫長,漫漫一生,有的是時間讓我們卸下粉飾,看透對方。

男人腦子犯二做傻事,婚前的女人會嬌嗔:「看你那傻樣兒」,婚後的女人會怨懟:「你沒長腦子啊!」

女人叮嚀嘮叨加飯添衣, 婚前的男人會感慨「你對我真好」。

婚後的男人會咆哮:「你煩不煩啊!」

這就是現實。

生活從來不是童話和夢幻,它只建立在現實之上才能存活。

像魚和水,像土壤和大樹。

年輕時我也曾被「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種鬼話唬住,生怕一入圍城深似海,從此愛人是路人。

結婚之後,我終於明白了什麼樣的婚姻才是愛情的墳墓,或者說,婚姻到底是哪些人的墳墓——放棄約束與克己,喪失獨立和原則,停止成長和增值,要麼俯首低眉做奴隸,要麼耀武揚威稱霸王,要麼自我放任一路「作」到底。

這樣的人,才是親手給愛情掘了墳墓,埋葬愛情的同時,也葬送了曾經明媚如花的自己。

婚姻是兩個人的團隊,圍城遠沒有那麼複雜,你可以與他同赴沙場並肩作戰,也可以站成他近處的一株木棉。

最怕你做不了賢內助,只會做敗家婦,本事不大,脾氣不小,長得丑,還想得美,天天莫名其妙地吃飛醋,日日高舉「防火防盜防小三」的大旗,永遠糾結「你和他媽同時掉水裡他先救誰」,陷在自己的迷城裡出不來,才最可怕。

不是所有老公都見異思遷,不是所有婆婆都苛刻難纏,不是所有孩子都逼瘋文藝女青年,不是所有婚姻都一地雞毛飛,也不是所有感情都會半路殺出離奇狗血劇。

婚姻是圍城,有時也像走迷宮。

我們也許會兜兜轉轉,半路走散,找不到出口也走不回原路,要麼你放聲求助,大力呼喊,那人會尋聲而來,與你在某個拐角重遇。

要麼你突破重圍,踏平壁壘,從此康莊大道,一馬平川。

怕只怕,你忘記了初衷,看不清前路,只會傻傻迷失在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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