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你的孩子滾出我家,不要臉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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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是相親認識的,那時候我27歲,家裡催得急,相親認識的她,兩個人感覺投緣就這樣結婚了,沒有想過以後的生活,以為這樣的婚姻也會幸福。

可是事實和我想像的差太遠,我家條件一般,所以結婚以後我只能選擇在外工作賺錢養家,結婚後她懷孕就再也沒有工作,男人養家養老婆都是應該的,但是我沒想到她卻給我戴綠帽子。

我長年的外工作,只有大的節日的時候才能回家,我知道這也是我的原因,但是不管怎麼樣,我們都結婚了,她還背著我和她的前男友發生關係,我是聽我哥們說的,所以我特意沒有告訴她我回家,讓我抓了個正著,後來她還說孩子也不是我的。

事後她請求我原諒她,可是我做不到,如果我原諒她這次,我覺得她還會有下一次,女人能出軌基本上是不愛這個男人了,我又留下她幹嘛呢?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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