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最不該「寵溺」的是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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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同事家裡最近鬧離婚,原因是她老公出軌了。

女同事很能幹,但她老公卻是個不學無術、不求上進的男人,仗著家裡拆遷,得了幾套房子,就以為後半輩子可以衣食無憂了。

自從結了婚,家裡的事情那個男人從來不管,不做家務,不照顧孩子,做著一份簡單輕沒有前景的工作,家庭里里外外基本靠不上他。

但是,就是這樣一個男人,他出軌了。

出軌後,他乾脆直接玩起了失蹤,和外面的那個同樣沒眼光的女人住到了一起,家裡的一切,都跟他沒關係。

是否出軌,和是否富有,其實,一點關係都沒有,只與男人的人品和責任感有關。

一個女人,如果在愛里一味地放縱男人、犧牲自我,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理所當然,等於是親手培養了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

有多少男人,覺得找個老婆就像找媽一樣,接替他媽媽的任務來繼續照顧他,給他做飯洗衣,給他操持家務,讓他離開媽媽懷抱了也可以過上跟從前一樣的生活?與此同時,老婆還能生兒育女,給他家裡傳宗接代。

找個老婆真的是太划算了,不是嗎?

有多少女人,覺得自己的男人除了能掙回來幾個錢,什麼也不會做,什麼也做不好,還不如自己親手做來得方便,於是什麼也不讓老公做,包括所有家務和照顧孩子,全部一手包辦,這樣做似乎非常有成就感,感覺自己就像這個家的大總管一般。

在從前那個男尊女卑的時代,男人的職責範圍里基本是沒有做家務和照顧孩子這兩項的,於是女人也習慣了在家裡包辦一切。

但是現在,靠腦力勞動早就取代了純出賣力氣謀生的時代,男人女人,誰的腦子又不比誰的笨,誰都不是靠誰養著的,那麼,男人不該平分家裡事務嗎?對於那些還想著下班了在家裡翹著二郎腿看電視啥也不做的男人,扔給他一個行李箱,讓他滾蛋!

女人找的是老公,不是祖宗。

你要想把你老公當祖宗一樣供起來,啥也不讓他做,他會覺得心安理得,有你這個保姆用著,大後方再安寧不過。

你不放心你老公照顧孩子,他會覺得你既然不放心,那索性我什麼都不管了,既然家裡找不到成就感,那就去外面找好了,對不對呢?

就像《我的前半生》里,賀涵之所以愛上羅子君,不就是羅子君會示弱,讓他覺得找到了存在感和成就感嗎?在家裡也是這樣,你什麼都做了,那老公不就跟住酒店一個樣了嗎?既然是酒店,不可以換一個去住嗎?

英國的研究證明:男人不做家務的家庭,比男人做家務的家庭,離婚風險高97%。

婚姻里最不該「寵溺」的是老公。

兩個人加在一起,才是一個家,所以所有的權利所有的義務,都應該分到兩個人的頭上。

你買菜,我做飯,你洗碗,我洗衣,你掃地拖地,我照顧孩子,一切忙完,再一起坐在沙發上看看電視,嘮嘮嗑,在爬爬墊上陪孩子打鬧嬉笑,最後一家三口再依偎著一起進入夢鄉,這難道不應該是最正常最溫馨的家庭生活嗎?

所以,婚姻里的女人最不需要的就是勤快,愛你的男人不需要你勤快,不愛你的男人,你再勤快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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