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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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刷關注的公眾號推文,看到一篇文章,題目叫做《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有罪的》。

作者舉了好幾個自己身邊的例子來證明,離婚時女人不要孩子,此後失去媽媽愛的孩子有多可憐,不但孩子長大後不認自己的母親,女人重組家庭生了孩子之後也仍然無法忘記被自己拋棄的孩子,一生都無法獲得幸福。

作者言之鑿鑿地下結論:「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有罪的。

沒有媽媽貼身照顧的孩子的確是有點可憐,畢竟爸爸不夠細心,而現實多數情況的確如作者所言的部分事實,爺爺奶奶或者男方親戚會告訴孩子:「你媽為了過好日子,不要你了。

所以孩子從媽媽離開後,就一直生活在想念和怨恨媽媽的糾結狀態中。

而離婚時,無論如何艱難都選擇帶著孩子的媽媽,有的一生貧苦,但是孩子乖順懂事;有的靠著努力,命運逆轉,不但嫁得好夫婿,也過上了好日子,把孩子也教養得很好,幾乎無一例外的,孩子長大後都會認爸爸。

奇怪的是,作者不去譴責爸爸和爺爺奶奶的不當養育,反而由此得出結論,離婚時不要孩子的女人,是有罪的。

這對離婚女人確實有失公平。

02

我不知道作者到底調查了多少離異家庭,對這些家庭有多少了解,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否草率。

不過,從作者列舉的大量實例來看,這些家庭幾乎都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普通百姓,文化水平不高,經濟也相對困窘,根本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更遑論孩子的心理健康。

男人及其家庭很大程度上將孩子當做他們的私有財產,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斬斷孩子對母親的感情和所有聯繫,強制地割裂了孩子和母親的連結,不准見面,不准打電話。

作者的確道出了一部分離婚家庭的真實生活狀態,但也許這也不能是全部吧。

作者扣了這麼一頂大帽子在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頭上,可否站在她們的角度考慮過問題?

03

早在幾年前,我就開始關注中國離婚女人的生存處境,農村女性至少到現在也仍然是處於賣方市場,即便離婚後帶著孩子,找個條件不錯的男人來結婚也不是什麼難事,而城市則恰恰相反,我看到的部分研究資料顯示,離異單身帶娃的單親媽媽已經成為大城市裡新的貧困群體。

她們中的大多數,離婚後帶著孩子在大城市生活異常辛苦。

有的為了要孩子,凈身出戶,徒手打拚,一邊照顧孩子,一邊努力工作,除了極個別特別能幹和運氣好的,大部分都是掙扎度日,根本沒有精力和心情考慮新的感情。

有的分得一半財產,如果是普通工薪階層,不過一套或者半套房產,加一點存款,男方離婚時承諾的給孩子的撫養費越到後來越是杯水車薪,有的還按月給,有的重組家庭或者換個城市生活之後,幾乎就對孩子不聞不問了,壓力全部都在女人身上。

比如2000年是承諾每個月給孩子500元生活費,包括學費在內,在當時也許是夠的,可是放到今天,你覺得還會夠嗎?

04

女人普遍心軟,因為孩子,很多都找不到合適的結婚對象,要男人愛自己,還要愛自己的孩子,不得不說,這在普通人那裡幾乎是不可能的,沒有一個普通的男人願意幫別人養孩子,高尚的男人畢竟是少數,除非你是賈靜雯、鍾麗緹、洪欣......這樣顏值與能力並存的女神。

從某種程度上說,孩子的確成為了女人再婚的阻礙。

因此她們中的有些女人選擇了不婚,一個人養孩子,但這樣的艱辛真是無法訴說,畢竟在目前的現實中,在職場女性仍然是遭受各種顯性或者隱性歧視的中國社會轉型期,晉升機會非常有限。

我認識的好幾個在職場上取得重大成就的女性都是一直單身,或者離異後保持單身的,家庭對女人的精力消耗可見一般,獨自撫養孩子對城市女性的生存處境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

有的選擇了嫁個條件差一點的,重組家庭再生孩子之後,前一段婚姻中帶來的孩子就尷尬了,或多或少會感覺侷促。

極個別的,因為自己也特別能幹,遇到了能夠欣賞她的男人,能夠過上比較幸福的日子。

說到底,到底離婚女人要不要孩子,跟女人的能力有很大關係,如果自己完全有能力養好自己和孩子,當然是要的好,畢竟大部分女人都是視孩子如生命的;如果能力不足,養自己尚且困難,不如離婚時跟先生協議好,也明確告知孩子自己離婚的原因,表示有條件了會接他到身邊,基本上孩子都是可以理解媽媽的處境的,雖然很捨不得,至少不會太怨恨媽媽,不會覺得自己是被媽媽拋棄的孩子。

可惜的是,很多人離婚時根本不會明確地告訴孩子父母離婚的原因,這就給了很多人說是非的空間,孩子也是一臉懵逼地,覺得怎麼突然爸爸媽媽就分開了,離開的那一方是不是就不愛自己了?

05

也許是所處的環境不同,我身邊很多故事恰恰與作者所言相左,有很多離婚家庭,孩子跟著爸爸也過得挺好的。

有一個男人,為了不虛度人生,從體制內跳出來,到成都創業,妻子卻不願意跳出舒適區,於是留在家鄉的小城市虛度光陰。

兩個人對生活的追求不同,慢慢地越走越遠,因為兩地分居的關係,也因為人生價值觀的不同,兩個人離了婚,女兒歸男人。

男人一邊打拚一邊帶孩子,過了幾年,公司終於走上正軌,有了比較好的利潤,他也遇到自己愛的女人,她漂亮、聰明、年輕、時尚、有文化,不但將他的孩子視如己出,也把家裡打理得好好的。

他的女兒跟她像母女,又像姐妹,更像朋友,孩子很喜歡和崇拜她的繼母,一家人過得和和美美的。

男人是很有擔當,也很有責任心的,離婚時即便自己公司處於初創期,經濟困難,仍然選擇帶著孩子凈身出戶,將所有的錢都留給了妻子。

離婚後也從不阻礙孩子和自己的母親聯繫。

也許過得好的人才會特別的大度、寬容、有愛吧。

06

還有一個男人,離婚後也選擇帶著帶著孩子開始奮鬥,從在春熙路擺地攤開始,到後來有了自己的公司,組成了新的家庭,孩子也送到國外去留學,教養得非常好,孩子對自己的母親也很尊重和愛。

即便他從小就和爸爸生活在一起,長大後的他依然能理解父母的分離,母親沒有要他,他也並沒有怨恨。

因為他知道,父母做出這樣的安排,初衷都是因為愛他。

再比如王菲,和李亞鵬離婚後也沒有要孩子,可是李嫣不照樣被李亞鵬帶得陽光開朗嗎,從目前來看,對自己的媽媽也並沒有怨恨。

很多時候,父母的格局決定了孩子的成長和幸福。

那些將孩子當做財產來爭奪,當做武器來攻擊對方,當做砝碼來謀利......這樣的父母,我只能說身為你們的孩子,真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

07

也許,就像國外一項追蹤離異家庭孩子的成長軌跡後得出的結論一樣,其實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並沒有實質性地影響。

那些分開後仍然能夠和平共處的男女,孩子跟非離異家庭的孩子一樣地優秀,因為他並沒有覺得父母分開後就不愛自己了。

所以,真正讓孩子受到傷害的,是被拋棄的感覺。

離婚後的孩子,無論跟爸爸還是媽媽,只要他們讓他知道「雖然我們分開了,但是我們依然愛你。

「這樣家庭的孩子比那些生活在維持完整家庭的軀殼卻終日爭吵的狀態里的孩子要好得多。

因為父母給孩子做了良好的示範,雖然我們當初因為愛或者別的什麼原因走在一起,但是有一天當我們發現在一起無論如何努力也不能讓彼此幸福,我們選擇分開,去跟能夠讓自己幸福的人生活在一起。

我們錯了,我們也有勇氣認錯;

我們愛過,我們還有勇氣繼續去愛。

也許,這才是離婚男女分道揚鑣之後該達成的共識。

08

與其去說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多麼狠心,孩子是多麼可憐,不如認真地探討一下婚前的我們該做怎樣的婚戀情感學習才能不至於盲目地走進婚姻,婚姻中又要有怎樣的學習和成長才能保全我們的感情,離婚時雙方如何溝通協調才能有助於孩子今後的健康成長。

用「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有罪的」這樣的言論來對離婚後本就處於弱勢的女性群體進行譴責和攻擊以及道德綁架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說實話,到底離婚後,孩子跟爸爸好點還是跟媽媽好點,真的不太好說,這還是要看具體的人。

如果女人經濟獨立,有能力養育好孩子,也不是非再婚不可,是可以要孩子的,畢竟孩子很多時候是女人的精神支柱,「女人本弱,為母則剛。

」因為孩子爆發出超強的個人潛能,成就一番事業,照樣把孩子帶得好好的也不是不可能的。

如果女人經濟不獨立,不夠能幹,自身條件又不夠好,又是非婚不可的,那還是算了吧,帶著孩子再婚也是悲劇的可能性大。

如果能夠跟老公商量好孩子的養育問題,誰經濟條件好,掙錢能力強,孩子跟誰,也隨時可以聯繫探望,孩子跟誰都不是問題。

「我們這一代人,沒有在戀愛中成長,結果直接在婚姻中試錯。

錯不怕,錯過也是一種經歷,沒有錯過,怎麼找到對的那個人呢?

有勇氣選擇,也有勇氣放棄和承擔,也是一種成長,有哪一種成長是不疼痛的呢?

大概沒有。

本文由「135編輯器」提供技術支持

作者介紹:熗炒素心,文學碩士、自由撰稿人、偽婚戀情感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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