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限定繼承大翻修!-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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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法治視窗 法律推廣 法律時事專欄 回上一頁 轉寄文章 友善列印 A- A A+ 法律時事專欄 發布日期:98/05/27 民法限定繼承大翻修! 民法限定繼承大翻修!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繼承編修正要點整理張淑美律師
鑑於本次修法前許多未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背債兒」迄今仍被龐大債務壓得喘不過氣,嚴重影響其生存及發展,立法機關特別於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溯及 ...
- 2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3民法限定繼承大翻修!-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修法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原陳報方式即不能再適用。這次修法已將這法條修正為:「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
- 4立法院-民法繼承編修法三讀通過!
今日民法繼承編本篇及施行法經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重點如下: ... 為了兼顧照顧弱勢者的權益並維護法治國原則下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目前施行法修法僅將修正 ...
- 5【修法資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最新修正101.12.07 | 房地雲學院
I.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未逾修正施行前為限定繼承之法定期間且未為概括繼承之表示或拋棄繼承者,自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