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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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亦可因為供養其分居的配偶而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只要其婚姻關係仍未終結。
納稅人在離婚後仍可申索子女免稅額,只要他/她仍有供養其子女。
在現有的免稅項目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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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已婚人士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處理方式
截至2017/18課稅年度,已婚且並非與配偶分居,而兩人均有應予評稅的入息的人士,如要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則必須與配偶二人一同申請。已婚人士及配偶分開評稅 ...
- 2香港薪俸稅- 子女免稅額
如香港納稅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供養的未婚子女未滿18歲;或介乎18至25歲並在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教育; ... 在香港稅務局局長認為很可能是永久分居的情況下分開居住。
- 3立法會六題:贍養費稅務優惠
一)香港的稅務政策,會因納稅人需供養親屬而給予稅務寬減。 ... 已經分居的丈夫與妻子如仍未正式離婚,則納稅人仍可就供養或經濟上支持分居配偶所作的支出,申索已婚 ...
- 4報稅表
(1) 在符合附表4 第(a) 及(b) 段所指明的規定下,凡屬附表1 所列的情況,報稅表可按該條 ... 如該人士已與配偶分居,他她不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個人入息課稅.
- 5稅務局: 新聞稿
納稅人亦可因為供養其分居的配偶而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只要其婚姻關係仍未終結。納稅人在離婚後仍可申索子女免稅額,只要他/她仍有供養其子女。在現有的免稅項目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