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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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聲請保護令就要離家或離婚嗎? 保護令是禁止相對人再對您有任何的暴力行為,因此不會要求您與相對人分開或離婚,您可以選擇居住在任何安全的地方;若您仍選擇繼續與 ... 直接觀看文章 現代婦女基金會駐法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 1、聲請保護令就要離家或離婚嗎? 保護令是禁止相對人再對您有任何的暴力行為,因此不會要求您與相對人分開或離婚,您可以選擇居住在任何安全的地方;若您仍選擇繼續與相對人同住,保護令也可以發揮保護的作用,以約束相對人的行為。

2、若法院核發保護令後,再提出離婚訴訟會不會較快判離? 保護令只是離婚訴訟的證據之一,以證明您曾經在某個時間受暴,做為法官審理上的參考,並不會影響離婚訴訟的程序與進度。

3、聲請保護令相對人就必須搬出去?不可以接近相對人? 被害人若有聲請遷出令,要求相對人遷出住所,或有聲請遠離令,要求相對人遠離一些特定的場所的一定距離,需視法院是否有核發,才可要求相對人遷出及遠離,且遠離令是指遠離場所,而不是遠離人。

4、聲請保護令,法院會將相對人抓走嗎? 不會。

相對人在民事保護令案件中,有到庭釐清事實、配合調查的義務,也有答辯的權利,若相對人不到庭,法官可視其為放棄答辯權利,直接逕付裁定。

5、保護令可以保護一輩子嗎? 通常保護令最長為兩年,但法官會審酌聲請人的狀況來決定核發的期限,因此不一定會核發兩年。

若相對人於保護令的期限內違反,聲請人得檢附相關證據,聲請延長保護令(不限次數);若保護令到期後,相對人再出現暴力行為,聲請人仍可重新聲請保護令。

6、聲請緊急/暫時保護令後,還需再聲請通常保護令嗎? 不需要。

聲請人聲請通常保護令前,已聲請暫時保護令,或主管機關已協助聲請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

之後法院會再開庭審理通常保護令,若核發,則有通常保護令;若未核發,則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失其效力。

7、聲請保護令會讓相對人知道嗎? 會的。

因為法院會通知相對人來開庭,且若保護令核發後,也會寄送裁定書給相對人。

若您擔心相對人的反應,可事先做好心理準備,諮詢親友或相關的專業人員,以事先做好應變措施保護自己。

8、如果一直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書,該如何處理? 您可以向法院訴訟輔導科查詢保護令案號與承辦股別,並去電該股書記官詢問開庭日期。

9、如收到開庭通知書,但因當天有事無法出庭,該如何處理? 您必須撰寫「民事變更期日狀」,詳述當日無法出庭的理由,向法院請假,並請求另擇期開庭,將書狀遞送法院。

10、有一些資料想在開庭前遞交法官,需如何處理? 您可以填寫「陳報狀」或「準備書狀」,並附上相關證據,遞送法院。

11、為什麼錄音檔一定要撰寫成逐字稿? 錄音檔是您受暴的證據。

法官審理時通常不會當庭播放錄音檔的內容,因此聲請人可於開庭前,可先將錄音檔的資料撰寫成逐字稿,以確定錄音內容與本案的相關性,做為相對人施暴的證據。

12、錄音時,當事人一定要在現場嗎? 是的。

若您不在現場卻錄下與他人的對話內容,恐有觸犯妨害秘密罪之嫌。

13、證人是否一定要出庭作證? 凡可證明相對人為施暴者,皆可成為證人,例如曾經目睹或聽聞暴力的過程。

14、什麼是代理人? 代理人就是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程序,並有權代表當事人在法庭上發言之人,代理人可以是律師、或非律師(需經法官同意)。

15、聲請保護令時,條款一定要在撰寫時全部決定嗎? 不需要。

可依據現在的需要進行聲請即可,若後續有再需要其他各款,可於開庭時向法官提出,或事後再追加各款。

16、如果搬家了,遠離的地址與保護令上的不同該如何? 可以到法院聲請變更保護令條款,說明目前居住地,希望法院變更保護令裁定書上遠離的地址。

若相對人不知道您搬家的新地址,您想保密,可以先不向法院聲請變更遠離地址。

因為法院所核發變更保護令裁定書上,會詳實記載相對人應遠離的地址,所以無形中會使您的新地址曝光。

17、如何聲請地址保密? 您於聲請保護令填寫兩造資料時,如果相對人不知道您現在的地址或聯繫電話,切記一定要在您的聯絡地址處註明保密。

18、小孩、家人若沒有受暴,但擔心未來會被打,是否可以聲請第一款連同被害人一併被保護? 法院核發保護令是考慮被害人確實遭受暴力,且有繼續發生的可能性。

如果小孩與家人從未受暴,無法基於預防的立場,聲請小孩及家人的保護令。

反之,如果小孩與家人有受暴的情況,則可在第一款「被害人子女」填寫小孩姓名、出生年月日、一併聲請保護令;如果家人也受暴,也可在第一款「被害人其他家庭成員」,一併提出聲請。

但若家人受暴,並非與被害人同次發生,則家人可另提保護令聲請。

19、聲請暫時監護權,是否可以不要讓相對人探視小孩? 實務上除非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施暴狀況嚴重,否則法官通常不會准禁止探視,而是逕行規定相對人得探視子女的時間及地點,以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20、如果沒有聲請遷出條款,是否可以聲請遠離住所? 除非兩造早已分居,否則在同住的情形下,要求相對人遠離住所,會產生邏輯上的矛盾,因此要先讓相對人遷出住所。

21、遠離令可以寫多少公尺? 視您的需求而定,建議填寫您能觀察到的距離,例如:50、100-300公尺,因為距離太遠,將難以舉證相對人違反此款,也使警察難以執行。

22、若您對法官裁定保護令的條款有異議時,如何救濟? 您可準備事證向法院提出抗告,將抗告的理由撰寫在抗告狀中,法院將分派其他法官進行調查。

提出抗告的時間,為收到保護令後第二天起算十天內(含例假日),提出抗告狀送達法院。

23、若保護令遭法官駁回,如何救濟? 若您的保護令裁定主文為「駁回」,您也可向法院提出抗告。

24、要如何撤銷保護令? 當您拿到保護令裁定後,您決定撤銷保護令時,您可向法院提出「民事撤銷保護令聲請狀」,原承辦法官會視情況開庭調查,法官同意後才可撤銷。

25、保護令裁定的送達方式為何? 法院會以雙掛號寄出保護令裁定書給您,若是郵差投遞時無人簽收,郵差會在信箱或大門上黏貼一張郵件招領單,請您持該郵件招領單及身分證、印章到當地派出所領取。

當郵差黏貼郵件招領單時,在法律程序上算是已經完成合法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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