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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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歷史上五大家族之一。

板橋林家的開臺祖林應寅,1778年(乾隆43年)從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移民來臺,擔任塾師,後回 ... 板橋林家臺灣歷史上五大家族之一。

板橋林家的開臺祖林應寅,1778年(乾隆43年)從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移民來臺,擔任塾師,後回鄉終老。

其子林平侯以販米、鹽及墾地致富,以「林本源」為商號。

1810年(嘉慶15年),以捐貲的方式至廣西省任官,累官至柳州府知府。

後辭官返臺,因憂慮所住之新莊,易遭漳泉械鬥波及,1824年(道光4年)遷往大嵙崁(今桃園縣大溪鎮)。

1853年(咸豐3年)再從大嵙崁遷往板橋。

此後清代整個家族的發展,即以臺北板橋為中心。

1885年(光緒11年)臺灣建省前後,以大稻埕一帶(今臺北市南京西路淡水河岸,時稱六館仔街)為中心。

林家子弟克紹箕裘,在第三代林國華、第四代林維源的經營下,家勢更盛,並在板橋營建林本源園邸,成為清代臺灣建築最美的花園。

板橋林家的家長林維源,是清代光緒年間全臺首富,在中國內地被稱為「板橋林」或「臺灣林」,以大富豪聞名。

林維源打破其祖林平侯的紀錄,由捐貲起家,躍居二品京官。

1895年臺灣割讓日本,林本源家族的大房、二房選擇前往中國,三房在臺管理家產,之後大房林熊徵、林熊祥、林熊光選擇日籍,林維源、林爾嘉父子選擇清國籍,在兩地各有發展,唯其後代仍以臺灣為發展重心。

日治時期,板橋林家仍活躍於商場,在1909-1930年間,林家相繼創辦諸多企業,跨足糖、米、油、礦、鋼鐵、信託等各種產業,其官紳關係雖已不若清代,不過在第六代林熊徵的經營下,仍有足以稱道的一面,1909年成立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其後創辦《臺灣日日新報》、日本拓殖株式會社等,其中以投資岳父盛宣懷主持的中國湖北漢冶萍公司、臺灣華南銀行,最為重要。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對於在日治時期與臺灣總督府關係密切的士紳,採疏遠的態度,1946年林熊徵因「臺灣自治事件」(又稱臺灣獨立事件)被追究下獄。

1950年代以後,板橋林家的林熊祥、林衡道、林柏壽、林明成等人,在政、商、學界表現出色。

撰稿者:許雪姬最後修訂日期:98年10月30日參考資料:1許雪姬。

1981。

〈板橋林本源及其邸園研究〉,收於《板橋林本源園林研究與修後》。

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研究所都市計畫研究室編。

臺北: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研究所都市計畫研究室。

2許雪姬。

2000。

《板橋林家:林平侯父子傳》。

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3詹雅玲。

1995。

〈板橋林家花園與霧峰萊園之比較研究〉。

碩士論文,臺灣大學園藝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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