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之「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 月旦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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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編輯部,偽造文書,刑法第二一條之偽造文書罪,係指學理上之「有形 ... 始負偽造之責」,換言之,以此判例認定,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文書,若僅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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