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明年起餐飲店內禁用塑膠吸管一次用塑膠品2030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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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昨宣布「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草案,針對購物提袋、塑膠吸管、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塑膠杯等四大類塑膠製品,分別以2020年、2025年、2030年三階段時程,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 全文檢索 訂閱電子報 首頁 訊息列車 政令宣導 ::: 訊息列車 政令宣導 活動櫥窗 S-Channel ::: A-小字級 A小字級 A+小字級 友善列印 政令宣導 環保署:明年起餐飲店內禁用塑膠吸管一次用塑膠品2030全禁 環保署昨(13日)宣布限塑時程,將分三階段,在2030年全面禁用包括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塑膠吸管等塑膠製品。

且明年起,將針對麥當勞等大型餐飲連鎖速食業者,禁止提供塑膠吸管給內用消費者,預計2.5萬家連鎖餐飲店將首當其衝。

環保署昨宣布「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草案,針對購物提袋、塑膠吸管、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塑膠杯等四大類塑膠製品,分別以2020年、2025年、2030年三階段時程,展開擴大限塑行動,朝著擴大限制、不得免費提供、全面禁用的三階段進程,達到塑膠製品減量目標。

環保署昨與多個長期關心海洋保育的環保公民團體、海科館及學術界代表攜手宣布限塑時程。

環保署長李應元強調,未來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等四類管制塑膠製品,以價制量時付費金額會考慮國內的物價水準。

購物塑膠提袋部分,2020年將擴大限塑商家,把所有開立發票的商店都納入;2025年會全面限用,以價制量;2030年則全面禁用。

至於管制塑膠吸管部分,環保署預計提前一年,自2019年起先針對一定規模連鎖餐飲業者,要求業者針對內用飲品,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2020年要求所有餐飲業內用時都不可提供;2025年將全面限用,無論內用、外帶吸管都必須自費購買;2030年全面禁用。

免洗餐具部分、外帶飲料,環保署預計2020年,針對現行列管限塑商家,在消費者內用飲食時,不得提供各類免洗餐具,鼓勵業者提供自備餐具消費者優惠。

一次用外帶塑膠杯,預計2020年開始,先強化一次用飲料杯的自備優惠措施,2025年開始就會全面限用,消費者購買需自費購買;2030年全面禁用。

(工商時報) 相關連結: 來源網址 回列表 點閱數:32206 回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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