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系 - 選課資訊- 中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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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 心理學系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102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上/下. 限制. 學系必修科目. 微積分(上). 中原大學 心理學系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102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上/下 限制 學系必修科目 微積分(上) 半 3   微積分(下) 半 3 微積分(上) 曾修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上) 半 3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下) 半 3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上) 50分以上 普通心理學(上) 半 3   普通心理學(下)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 曾修 計算機概論 半 2   心理實驗法(上)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下) 60分以上 心理實驗法(下) 半 3 心理學實驗法(上) 曾修 心理實驗法實驗(上) 半 1 初修需與"心理實驗法"併修 心理實驗法實驗(下) 半 1 心理學實驗法實驗(上) 曾修 心理測驗(上)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下) 60分以上 心理測驗(下) 半 2 心理測驗(上) 50分以上 心理測驗實驗 半 1 初修需與"心理測驗"併修 發展心理學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生理心理學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社會心理學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知覺心理學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人格心理學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認知心理學 半 3 普通心理學(上)(下) 曾修 合計   52   畢業學分結構表 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 128 基本知能科目 性質 學分數 科目名稱 性質 學分 1、基本知能 等於 6 英文(一)(二) 半 (1,1) 2、通識基礎必修 等於 14 實用英文(一)(二) 半 (1,1) 3、學系必修 等於 52 英聽(一)(二) 半 (1,1) 4、學系選修 至少 42 環境服務學習(二學期) 半 0 5、通識延伸選修 等於 14 大一體育一、二及大二、大三體育(四科) 半 0 6、自由選修   0   通識基礎必修科目 天 宗教哲學 半 2 人生哲學 半 2 人 台灣政治與民主 半(6擇1) 2 法律與現代生活 當代人權議題與挑戰 生活社會學 多修無法列入通識學分,亦不得抵認通識延伸課程學分。

全球化大議題 經濟學的世界 區域文明史 半(2擇1) 2 文化思想史 多修無法列入通識學分,亦不得抵認通識延伸課程學分。

物 生命科學導論 半 2 我 文學經典閱讀 半 2(2,0) 語文與修辭 半 2(0,2) 合計 14 說明: 一、全校性規定: 1、通識基礎必修課程:「物類」及「我類」基礎課程須於大一完成修習,「我類」基礎課程-文學經典閱讀須於大一上學期修習,語文與修辭須於大一下學期修習。

2、建議先修通識基礎必修課程,後修通識延伸選修課程。

通識延伸選修課程:分天、人、物、我四大學類,最少各需修滿2學分,合計須修滿14學分。

3、電腦資訊相關課程需修滿2學分以上(例如計算機概論),依各系需求規劃。

4、自101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必須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始准予畢業。

5、有關修課,成績等相關規定請參考學則。

二.學系畢業規定:  1.『生命科學導論』為通識必修「基礎課程」物類之指定課程。

2.通識課程及他系與心理系相關及相同課程,學生不得選修,亦不承認於畢業學分 (請參照選課手冊"心理系不得選修"或系上公告) 3.系選修課程之選課標準,由任課老師訂定,系辦公室公佈暨執行,任課老師不得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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