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8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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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

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

收養者收養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第108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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