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依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2項規定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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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2項規定,桃園縣準用獸醫師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100 年01 月28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01472002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依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2項規定,桃園縣準用獸醫師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100年01月28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01472002號 法規體系: 動物防檢疫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桃園縣準用獸醫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關於直轄市之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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