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 - 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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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但下列財產不在此 ... X 訊息 關閉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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