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民法第1117條(民法親屬)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民法第1117 條(受扶養之要件) ... 以上三點可以說是「被扶養的構成要件」,有能力照顧自己的人當然不需要被人扶養照顧,甚至可以說還要讓人照顧是多餘的 ... 跳至主要內容 首頁»MyBlog»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民法第1117條(民法親屬) 【服務項目:法律訴訟/法律諮詢/生活法律/調查蒐證】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義務,子女也必須孝敬父母(民法第1084條)。

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之要件) 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受扶養權利者:需要被照顧的人*不能維持生活:身上的財產不足以支出生活所需*無謀生能力:沒辦法靠自己養活自己 以上三點可以說是「被扶養的構成要件」,有能力照顧自己的人當然不需要被人扶養照顧,甚至可以說還要讓人照顧是多餘的行為。

大部分的扶養義務都還是是以「無謀生能力」為限。

意思就是,身上雖然可能沒錢,但還有辦法靠工作賺取收入來維持生計,就沒辦法要求他人來扶養自己。

  父母就算「有謀生能力」還是能被扶養 56年台上字第795號判例(謀生能力) 民法第1084條,乃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保護及教養義務,與同法第1114條第一款所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之扶養義務者不同,後者凡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皆有受扶養之權利,並不以未成年為限。

又所謂謀生能力並不專指無工作能力者而言,雖有工作能力而不能期待其工作,或因社會經濟情形失業,雖已盡相當之能事,仍不能覓得職業者,亦非無受扶養之權利,故成年之在學學生,未必即喪失其受扶養之權利。

但如果對象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即便他們有謀生能力,做子女的還是有義務扶養父母(民法第1084條第二項)。

講白一點,就是父母們還是有勞動力,可以自己出去工作賺錢,但他們選擇退休離開職場。

在沒有收入維持生活(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下,是可以跟子女們請求給予扶養費用。

因為子女要孝敬父母,負擔扶養費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父母有足夠的財產維持生活,子女有義務給扶養費嗎? 最高法院62年度第2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 民法第1117條第一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而同條第二項僅規定,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並非規定前項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易言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

雖然第1117條第二項規定,子女們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父母有謀生能力就免除。

但父母還是會受到另一項要件「不能維持生活」的拘束。

也就是說,就算父母沒有謀生能力,但他們的財產如果有辦法讓他們維持生計,就沒資格向子女們要求給付扶養費了。

在錢還足夠的狀況下還繼續跟人要錢似乎也怪怪的吧?等到真的沒錢再向子女們請求也是不遲的。

  失聯多年的父母突然出現索取扶養費能拒絕嗎? 依民法第1118-1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第一項第二款)。

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第二項)。

如果是子女們小的時候從來沒盡到保護照顧義務的父母,那這樣的父母與子女也只剩下血緣上的聯繫,在現實生活中形同陌生人,還向子女們要求給付扶養費用也不太合理。

法官會依照父母「不盡責的程度」來決定是否要減少或免除子女的扶養費用負擔。

(延伸閱讀:請求扶養費因離家太久被駁回)   看完這篇文章後,如果還有其他與扶養費有關的問題,歡迎致電詢問。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晚晴法律事務所來守護。

婚姻家庭/生活法律/法律訴訟/商事相關晚晴法律事務所永遠與您站在同一陣線 發佈留言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留言顯示名稱* 電子郵件地址* 個人網站網址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晚晴法律事務所諮詢網 24H免費諮詢0800-868-867 服務項目 交通事故 人身安全 借用租賃 債務清償 其他更多 刑法 刑法時事 刑法案例 勞資糾紛 國際法 土地房屋 婚姻家庭 婚姻律師 婚姻關係 憲法 損害賠償 政策相關 日常生活 毒品案件 民法 民法時事 民法案例 法律條文 稅務問題 行政時事 行政案例 行政法 親子教育 親戚家屬 訴訟法 財產相關 買賣糾紛 遺產繼承 遺產贈與 非訟事件 搜尋關鍵字: 標籤交通事故車禍 偷拍跟蹤錄音隱私 債務稅捐強制執行 免費律師諮詢 公然侮辱罪罵人 刑事訴訟律師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勞資糾紛雇傭 名譽身分盜用 和解調解談判 土地房屋贈與 外遇偷吃劈腿 夫妻婚後財產制約定 妨害公務違規 妨害家庭侵害配偶權 婚姻家庭法律 子女保護教養 家庭暴力防治 律師蒐證提告 恐嚇危害安全 感情危機處理 扶養費請求之訴 捉姦通姦背叛 損害賠償責任 殺人傷害過失致死 毒品危害安全 民事契約簽訂 民事訴訟律師 法律諮詢服務 照顧撫養義務 監護探視爭執 監護權官司 租賃物權債權 竊盜竊佔侵占 職場工作學歷求職 肇事逃逸處理 色情性侵猥褻 行政訴訟律師 裁判離婚訴訟 詐欺構成要件 買地租房仲介 贍養費請求權 通姦出軌小三 遺產分割繼承 離婚律師諮詢 晚晴法律事務所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