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性侵女兒131次還想勒死她判刑660年應執行30年 - 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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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全文0莊琇閔2020年11月10日上午12:36·3分鐘(閱讀時間)獸父對女兒強迫性交多達131次,高院將獸父判刑總刑期66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因有期徒刑上限為30年,因此合併應執行30年,全案定讞。

(示意圖,取自pixabay)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國中開始就將她當成性奴,強迫性交多達131次,如女兒不從,即恐嚇要到學校門口廣播,將2人亂倫的事公開。

少女強忍4年後瀕臨崩潰,撥打113家暴專線求救。

但少女被安置後,獸父對此懷恨在心,竟在路上攔截她並企圖用手機充電線將她勒死,高院將獸父判刑總刑期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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