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告訴、告發、檢舉書狀應記載事項?-告訴、告發自首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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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告發、檢舉人之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字號、職業及住居所。
2.被告、犯罪嫌疑人之姓名、職業、住居所或其他足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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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告發自首階段
(二)告訴、告發、檢舉書狀應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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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出門時,看到一輛車擋在家門口的紅線上,除了叫警察來以外,還有什麼自保之術?來用「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就對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 2告發或檢舉獎金申報事宜| 中央社訊息平台
檢舉人受領該類獎金,不必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該局說明,扣繳義務人給付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身分之檢舉人告發或檢舉獎金時,應按給付額扣 ...
- 3電話、親自、信函、線上檢舉說明- 法務部調查局
親自檢舉: 民眾親自至局本部或各外勤單位檢舉陳情,均有專任調查人員接談處理。 信函檢舉: 在各縣市設置專用檢舉信箱,檢舉函件屬本局職掌範圍者由本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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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應備資料(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 (一)檢舉人身分證字號、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如有違規事實不明確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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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違規的告發取締,不只警方可以舉發,民眾發現交通違規仍可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