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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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3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並自110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首頁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推到: 110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公告 發布日期:109-11-25 發布單位:彰化縣榮民服務處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 主旨: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110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39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4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49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1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59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4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3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並自110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點閱次數:54254 最近更新日期:109-11-25 ::: 關於本處 處長介紹 處長信箱 組織沿革 組織架構 職掌與電話 服務處導覽 服務區與服務站 交通與位置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就業資訊 採購專區 便民措施 在地生活 在地即時訊息 熱門景點導覽 當地優惠資訊 資訊公開 便民服務 線上申辦及查詢 下載專區 影音專區 宣導影片 活動剪影 人瑞剪影 相關連結 本會所屬機構 本會相關連結 其他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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