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罪後上訴,負責審判的法院可以判更重嗎?——上訴不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被判有罪後上訴,負責審判的法院可以判更重嗎?——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
文:黃郁真(認證法律人)
‧
刑事犯罪
/刑事訴訟
‧
2
0
刊登:2018-10-24
‧最後更新:2020-05-29
本文
刑事審判中,上訴制度可以幫助被告防禦,如果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會造成被告不敢上訴,也就失去上訴保護被告的功能,於是刑事訴訟法第370條[1]第1項本文規定,被告上訴後法院不能比原本判的更重,稱為不利益變更禁止。
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時機
一審上訴二審
由於刑事訴訟法第370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