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規定的玄機- 賴佩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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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佩霞律師 星期日,313月2019 / Publishedin婚姻 偷吃還是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規定的玄機 分享此文:354Shares桃園陳姓男子和妻子結婚30多年,妻子指控他婚後外遇不斷,薪水都用在交女友及玩樂花用,去年陳妻訴請離婚,陳男也反訴離婚和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雙方後來和解離婚,但陳堅持對家庭有貢獻,而妻子財產比他多600餘萬元,請求分一半剩餘財產300多萬元。

But…….法官最後卻判決陳男可分配陳妻200萬的財產(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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