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重緣釋是正義 - Rwaylin'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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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ptomain| skiptosidebar 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 明重緣釋是正義 本文:p.95LL06 《資持》云:「若準《戒疏》,上是初解。

後復解云:獨頭心念,忽起緣非,不名為犯,重緣向念,可得思覺,而不制約,即入犯科。

又云:任情兩取,後為正義。

順今宗故」 消文: 元照律師在《資持》中說:「如果按照《戒疏》來說,約身口思釋是初解。

約重緣釋又解釋說:瞥爾生起的心念,攀緣惡非,不稱為犯,下一念繼續攀緣前念,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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