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章罰則(61~63條之1) - 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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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 條違反法院依第14 條第1 項、第16 條第3 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 ... 日間:04-23756755/ 夜間:0936-177880 首頁 法律知識庫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章罰則(61~63條之1) 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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