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歷史法規所有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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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中未列有容許濃度值之有害物經測出者,視為超過標準。

第3 條. 本標準所稱容許濃度如下: 一、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除附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歷史法規 所有條文 友善列印 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10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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