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則- 教育百科| 教育雲線上字典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依據憲法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由此可知比例原則 ...
跳到主要內容
:::
比例原則-教育百科
詞條檢索
全文檢索
音讀檢索
切換漢語拼音鍵盤
切換注音小鍵盤|
關閉
小提醒:
輸入完畢後請點選
音讀檢索
進行搜尋
聲母
韻母
詞條名稱:比例原則
ㄇㄧㄥˊㄊ一ㄢmíngtiān
切換來源
ToggleDropdown
教育Wiki
教育Wiki
教育Wiki
比例原則國會在制定法律干預人民之基本權時,其干預之方式與範圍不得逾越不必要的程度,此即為比例原則,又稱為過度禁止原則。
(註1)依據憲法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由此可知比例原則適用在國家基於公益的需要,而必須限制人民的基本權時,其強調應盡可能在範圍內保障人民之基本權;然而,假若國家對人民造成的損害與其追求的公益目的明顯不相當,則違反比例原則。
而比例原則的適用可以公益目的及必要性作為審查之基準。
目錄1公益目的的審查2必要性審查3參考書目4關鍵字公益目的的審查憲法第23條提到須「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以此做為起始點,強調建置人民基本權所追求的目的,必須符合特定之公益目的,若無,則失當,則此一限制人民權利之作法即因限制目的的不正當而違憲。
必要性審查必要性審查作為比例原則之判斷準則,比例原則包含三項要素,分別為適合性、必要性及合比例性。
適合性原則國家採取作為限制人民之基本權時,其作為必須能適合達到所欲追求之公益目的。
必要性原則國家為達到公益之目的,而有兩個以上措施可選擇時,須選擇對人民利益侵害最小的措施。
合比例性原則國家採取的措施應與他所追求的公益目的合於比例。
(註2)參考書目註1:許育典,《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台北:元照。
註2: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比例原則英文關鍵字:Ruleofproportionality相關教學資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https://isp.moe.edu.tw/resources/search_result.jsp?st=all&keyword=%E6%AF%94%E4%BE%8B%E5%8E%9F%E5%89%87
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詞條功能
轉寄詞條
錯誤通報
友善列印
推薦關聯詞
×
轉寄詞條
請輸入您想要寄送的對象Email,如果1人以上,請使用,分隔
取消
送出
×
錯誤通報
請輸入錯誤原因,我們會送相關人士審核,感謝您的參與
取消
送出
×
推薦關聯詞
請推薦與本項詞條之意義相同但名稱有差異的詞條
取消
送出
延伸文章資訊
- 1比例原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目前大法官在違憲審查程序中進行比例原則的操作時,都會引用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的條文:「以上各條(按:指第七條至第二十二條包括言論自由、秘密通訊自由、訴訟 ...
- 2由德國基本法第19條第2項之「侵犯禁止」到我國憲法第23條之 ...
我國憲法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防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比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36.我國憲法第23 條包含那些原則?(A)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 ...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公益原則)所必要者(比例原則)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 4中華民國憲法§23-全國法規資料庫
- 5基本權保障在憲法教學之應用
2.比例原則:即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中所述之「必要時」。以前述四大公益. 條款為目的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其手段與目的間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亦即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