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1995 兩願離婚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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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願離婚 · 服務內容. 如果沒有共同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全部子女已成年,只要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可以在民事登記局辦理兩願離婚。

·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主頁 公共服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公共安全及出入境創業及營商城市環境公證及登記稅務旅遊及博彩住房公共交通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文化體育 關於政府行政長官、主要官員、立法和司法機關政府部門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政府架構政策諮詢施政報告特別推介澳門資訊天氣交通公眾假期文娛康體城市資訊澳門便覽統計數字公佈告示新聞短片特區公報政府投標政府招聘法律法規憲制性文件澳門法律網澳門法例資料查詢系統澳門主要法例國際公約來澳旅遊計劃行程觀光娛樂消閒購物節日盛事商務及貿易貿易投資澳門經貿會展中小企商機和服務市場資訊知識產權相關連結手機應用程式社交媒體目錄專題網站目錄RSS訂閱目錄表格下載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關於政府公共服務公證及登記公證登記兩願離婚 公證登記 兩願離婚 兩願離婚 兩願離婚申請書 兩願離婚申請書(參考範本) 會議延期申請書 所有相關文件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如果沒有共同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全部子女已成年,只要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可以在民事登記局辦理兩願離婚。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雙方同意離婚的夫妻,且其中一方在澳門居住、結婚超過一年(即使在外地登記)、沒有未成年子女,並對扶養費的給付和現住家庭居所歸屬達成協議。

  申請資格 欲透過民事登記局申請兩願離婚,須符合下列條件: 夫妻其中一方在澳門居住; 結婚逾一年(即使在外地登記); 並無夫妻兩人所生的未成年子女; 對扶養費的給付達成協議; 對現住家庭居所的歸屬達成協議。

服務結果 完成後,雙方正式離婚。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法務局-民事登記局 通訊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樓及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電話:(853)28550110 傳真:(853)28373097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www.dsaj.gov.mo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1-08-2515:19 PS-1-4-1995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 兩願離婚 兩願離婚申請書 兩願離婚申請書(參考範本) 會議延期申請書 所有相關文件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或公證費用? 所有常見問題 10月18日第59/99/M號法令-核准《民事登記法典》─若干廢止。

8月3日第39/99/M號法令-核准《民法典》。

12月13日第522/99/M號訓令-核准民事登記手續費表、物業登記手續費表、商業登記手續費表及公證手續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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