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嚴格區分接續犯和集合犯?實益何在? - 律杏醫藥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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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對受社會大眾矚目的犯罪,如果涉及對行為態樣的論證,常有是接續犯還是集合犯之爭議。

例如最高法院第99年度第5次刑庭會議「刑法於民國九十四年二月 ... 首頁1訊息分享2隨筆3◎為甚麼要嚴格區分接續犯和集合犯?實益何在?4 律杏醫藥暨商務法律事務所 403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1號4樓之1 應繼分的強制執行問題 應有部分,是指每一位分別共有人對於一個所有權所能享有的權利比例(民法第817條參照)。

因此,應有部分是具體而微的獨立財產權,自然可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然而在公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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