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隊-舉發交通違規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三、, 不予舉發之情形: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但書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索引 :::回首頁| 網站導覽| 總局網站| English| 雙語詞彙| 警政信箱    小   中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