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的條件:一起吃晚餐三十天| 媽媽經| LINE TODAY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離婚前的條件:一起吃晚餐三十天 ... 雖然她早已經知道那個人的存在,但這結果還是來得太過突然,她做好了忍耐的決定卻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

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媽媽經 更新於02月07日11:08•發布於02月07日12:00 作者\媽媽經編輯部說離婚的時候一點表情也沒有,說完便出了家門,只剩下她對著門發呆,雖然她早已經知道那個人的存在,但這結果還是來得太過突然,她做好了忍耐的決定卻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

過了一個無法入睡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