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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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台湾的全部事实和法律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人民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中形成的“一个中国”原则,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 ... 首页 > 专题 > 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有关台湾的全部事实和法律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人民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中形成的“一个中国”原则,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基础,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

中国人最早开发了台湾。

1700年前的中国历史文献《临海水土志》对此就有所著述,这是世界上最早记述台湾的文字。

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从17世纪开始,中国人民开发台湾的规模越来越大。

从元朝(1206-1368)开始,中国历代政府先后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对台湾进行有效管辖。

17世纪中叶,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民族英雄郑成功于1662年驱逐了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

    一八九五年四月,日本通过侵华战争,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台湾。

一九三七年七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昭告各国,中国废止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涉及中日关系的条约、协定、合同,并将收复台湾。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应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

一九四五年,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同年八月,日本宣布投降,并在《日本投降条款》中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

十月二十五日,中国政府收复台湾、澎湖列岛,重新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民国从此结束了它的历史地位。

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以来,虽然其政权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名称,但它早已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实际上始终只是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

    一个中国原则的产生和基本涵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天即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随后又致电联合国,声明:国民党当局“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完全无权代表中国。

外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湾当局断绝或不建立外交关系,是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原则。

    中国政府的上述主张受到当时美国政府的阻挠。

尽管一九五○年一月五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表示美国及其他盟国承认一九四五年以来的四年中国对台湾岛行使主权,但是同年六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为了孤立、遏制中国,不仅派军队侵占台湾,而且抛出“台湾地位未定”等谬论,以后又逐步在国际社会策动“双重承认”,企图制造“两个中国”。

对此,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予以坚决反对,主张和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正是在中国与外国发展正常的外交关系中,在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产生了一个中国原则。

上述主张构成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涵义,核心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在一九四九年后的三四十年间,台湾当局虽然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全中国的合法地位,但也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制造“两个中国”和“台湾独立”。

这说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两岸的中国人在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根本问题上具有共识。

早在一九五八年十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进行炮击金门的战斗时,毛泽东主席就向台湾当局公开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

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

”一九七九年一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

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

”    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严正立场和合理主张,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一个中国原则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

一九七一年十月,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席位和一切合法权利。

一九七二年九月,中日两国签署联合声明,宣布建立外交关系,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且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的立场。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美发表建交公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目前,161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并且承诺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处理与台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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