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和解-退回裁判費【律師聯合_正派經營】580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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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4 條第1 項規定,當事人為和解者。
當庭和解. 聲請退費的時間及程序:. 1.當事人得於撤回或和解、調解成立起 ...
危機也可以是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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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的局面是本來已經要坐下來談和解的時候,卻因為一言不合、其他不愉快而開始對嗆互罵,讓幾乎要成局的和解又馬上破局,非得要打官司才能解決。 如果透過 ...
- 3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和解有何效力?
二、法庭上和解 ... 即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如認為有成立和解的可能,可隨時試行和解,另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或受託法官受囑託調查證據時,也可以試行和解。
- 4什麼是訴訟上和解?什麼是訴訟外和解?兩者有什麼差異 ...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380條1項,訴訟上和解成立後,與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力。也就是說,日後債務人不履行和解筆錄內容的話,可以直接以此和解 ...
- 5庭外和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庭外和解[編輯] ... 庭外和解,是指民事紛爭之當事人,在提起訴訟後,於法院外達成和解。 庭外和解僅對和解之當事人具有效力。由於並非在法庭上達成和解,故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