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益民事辦案經驗:分居三年就可以訴請離婚嗎? - 德益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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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ptocontent2020-06-042020-06-04bywhpCommentClosed黃仕翰主持律師、游弘誠律師當事人愁苦的詢問她與配偶於民國(以下同)103年結婚,育有一子,因妊娠期間患疾以致免疫系統失常,其配偶從事影片拍攝工作,因工作時間長且需四處工作,常常不回家,兩造漸行漸遠後,105年間其配偶向法院訴請離婚,經調解委員勸諭兩造暫以分居成立調解,迄至108年,當事人開始未付當事人及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同時收到其配偶再次訴請離婚之開庭通知,焦慮的當事人前來詢問,其配偶以分居三年為由,是否就可以訴請離婚成功?   按民法第10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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