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法律教室:參、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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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本次民法親屬篇施行法增訂第六條之二規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民法親屬篇修正前適用聯合財產制之夫妻,其特有財產或結婚時之原有財產,於修正施行後視為夫或妻之婚前財產 ... 跳到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大中小 上一頁 下一頁 Na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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