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案與人民土地財產權保障之關聯- 月旦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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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以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而財產權、平等權與自由權三種基本權,自法國大革命以來,並稱三大古典人權。

所謂財產權應受保障之意義, ...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學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非核心 DOI文章 首頁臺灣期刊社會學土地問題研究季刊201709 (63期) 查看詳細全文 篇名 大法官釋憲案與人民土地財產權保障之關聯 作者 鍾麗娜 中文摘要 憲法是規定國家基本組織與權限,人民權利與義務及基本國策等重要事項之根本大法。

國父孫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第六講」中曾說「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而憲法之核心則在於基本人權之保障。

概以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而財產權、平等權與自由權三種基本權,自法國大革命以來,並稱三大古典人權。

所謂財產權應受保障之意義,即人民以合法方式取得具有經濟價值之財產,無論係有形、無形之財產均應受國家保障,不容他人任意侵害而無端減少,任何人民財產之減少或被剝奪時,亦須有法律依據,且該法律應不能牴觸憲法或憲法上原理原則,始為正當(法務部,2004:743)。

而財產之保障可產生二種效果,一為制度性保障,一為個別性保障。

所謂制度性保障係指國家立法者,在立法規範人民財產制度時,應注意保障人民私有財產制度;而個別性保障則為立法者應立法防止國家非法侵害人民財產權(陳新民,2000:281-283)。

然長期以來,體制下人民之財產權則不乏被剝削侵奪,而其最終極的救濟之道則為聲請「釋憲」。

起訖頁 50-68 刊名 土地問題研究季刊   期數 201709 (63期) 出版單位 中國地政研究所、土地改革紀念館 該期刊-上一篇 不動產市場泡沫化的各種指標 該期刊-下一篇 人口結構變遷對房地產市場之影響   新書閱讀 最新講座 優惠活動 月旦講座 .講座試聽 .影音商城 .進修課程 元照讀書館 .研討會新訊 月旦知識庫 .數位授權 .個人購點 .單位採購 月旦法律分析庫 月旦醫事法網 月旦會計財稅網 期刊數位服務 .DOI註冊 .電子期刊 .投審系統 .學術不端檢測 社群平台 .FB粉絲團 .元照Youtube 讀者服務 .圖書目錄下載 .購物說明 .團體訂購 關於元照 .元照簡介 .出版/授權合作 .廣告合作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元照出版Allrightsreserved.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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