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判解新訊-和解內容以他種法律關係替代原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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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系爭和解筆錄之債權是否罹於時效消滅? 1.按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為民法 ...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與點數 列印時間:110/06/2109:43 《》 和解內容以他種法律關係替代原有法律關係者,債務人如不履行和解契約,債權人應依和解創設之新法律關係請求 2016-04-27 裁判字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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