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他人身體,已不是輕罪了-法律常識問題-臺灣高等檢察署
文章推薦指數: 66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法律與廉政 法律常識問題 傷害他人身體,已不是輕罪了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108-12-11 最後更新日期:109-09-14 資料點閱次數:68863 葉雪鵬(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年過半百的吳統明,平日嗜酒如命,每天幾乎是離不開一個
延伸文章資訊
- 1LawChain Business 實務Q&A-傷害罪和解金(輕傷)
傷害罪和解金(輕傷). 被對方用石頭打傷眼角+咬傷手臂,有進行傷害罪提告,目前雙方同意到調解委員會談和解,和解金額提5萬合理嗎?
- 2傷害罪賠償可以要求多少?對方希望傷害罪和解要接受嗎? - 好 ...
我可以要求的傷害罪民事賠償範圍是? 傷害罪是否和解對被害人/被告有何影響? 傷害罪賠償法律知識. Q:受到傷害可以提告什麼 ...
- 3傷害他人身體,已不是輕罪了-法律常識問題-臺灣高等檢察署
不論刑事案件如何處理,你的民事責任還在,金先生隨時都可以去法院告你、要求損害賠償。不如現在和解,民事、刑事一次解決,不是很好嗎?
- 4車禍和解怎麼談?真的只有6個月,時間錯過就不在! - 法律010
車禍和解時該怎麼談判、地點選哪裡,以及金額數字多寡,甚至車禍和解 ... 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肇事者還會成立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
- 5傷害罪,,和解賠償問題!!(很急,拜託) @ 快遞百科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標題:傷害罪,,和解賠償問題!!(很急,拜託)發問:昨天,, 去警局做完筆錄~警方要求3天內私下和解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