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言論有自由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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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明文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言論自由讓國民可依自己的意願,在公領域自由發表言論,以及聽取他人陳述意見,不必受到政府審查, ... 網路言論 有自由也有責任   ★編輯臺觀點   網路使用者常認為在虛擬空間裡,享有比現實世界更充分的言論自由。

透過公開討論,讓各種意見都有抒發管道,落實民主概念的「參與」意涵。

遇到爭議事件,只要秉持「理性」而非「情緒」,找到言論自由權與網路秩序的平衡點,就應受到保障,而非一味的約束。

  ★新聞導讀   五都選舉將於十一月底進行,上週發生兩起與選舉有關的言論自由底線的事件。

一是網友改編臺中市長候選人胡志強的競選影片,由於內容嘲諷,引起臺中市地檢署關切,網友認為是網路版的「白色恐怖」。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由年輕支持者為胡自強拍攝的《Hu'sgirls》短片,因風格獨特,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網友廖小貓將短片改編,穿插酒店廣告後、配上字幕,反諷臺中市色情業氾濫。

地檢署表示,網路影片可能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等,並意圖使他人不當選。

若當事人提告,檢方就會偵辦。

  另一起事件則是國內最大的網路社群PTT,收到教育部公文,要求八卦版加強管理不符教學或學術研究目的的政治文章。

中央社報導,PTT認為有如回到戒嚴時代。

  由於有民眾向行政院長信箱投訴,希望將「意圖左右使用者意向的政黨黨工」請出網路。

教育部長吳清基回應,只是提醒PTT,不會嚴格限制,「學生不是什麼都知道,有時需要由有經驗者提醒如何善用網路,要對自己行為負責。

」 報導/諶淑婷   在討論網路言論自由前,必須先了解何謂言論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明文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言論自由讓國民可依自己的意願,在公領域自由發表言論,以及聽取他人陳述意見,不必受到政府審查,所以言論自由常被認為是民主中不可或缺的概念。

  「不過要注意的是,與自由相對的是責任。

民眾表達言論時,也要意識到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資策會科法中心數位匯流組副組長郭佳玫說,言論有道德的責任與法律的責任兩種,前者受到公眾輿論與社會觀念拘束,後者則有法律明文規定。

所以當公開的言論內容,對他人造成毀謗、侮辱,或是泄漏國家、他人祕密,就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民眾可以在網路論壇或部落格,抒發自己的觀點、情感或政治評論。

郭佳玫以「廖小貓事件」為例,廖小貓並沒有在影片中虛構內容,而是加入原本就存在的酒店廣告、新聞影片,雖然修改了口白,但仍屬自由言論容許的範圍內,「他沒有碰觸到侮辱或誹謗底線,只是以調侃方式呈現對臺中市的憂心觀點,只能說是開了很大的玩笑。

但因牽涉到敏感的選舉議題,才會引起地檢署注意。

」   網路影片 大玩KUSO   臺灣部落格協會理事長潘建志認為,國人還不夠了解「KUSO」的意義,「在網路多媒體發達的現代,幾乎人人都有剪輯影片、配字幕的能力,像廖小貓改編的影片,並非拍攝新東西,而是把許多原有的影片混合、剪接,在日本被稱為『空耳』,也就是幻聽之意,代表虛造的影像,觀賞者不會認為是事實。

」這部改編影片大玩雙關語遊戲,但潘建志認為趣味成分高過政治意味,一般娛樂節目中也常出現,並沒有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界線。

  潘建志說,許多論壇對於會員的言論都訂有基本規則,若是版規無法控制,還有法律可適用,不需要公權力介入。

郭佳玫則說:「既然PTT是臺灣大學的學生論壇,就該由學校或論壇本身做限制、管理。

言論自由是全民共有,如果網友不滿論壇內容,可以互相討論,而非要求官方力量介入管理。

」   國際間曾發生公權力涉入網路言論的事件,潘建志以中國為例,「人權運動者胡佳,只是在網路上發表了五篇評論政治與社會問題的文章,就被判刑三年,許多中國網友不敢在網路上發表言論,造成社會公理無法伸張。

」他提醒政府不要太過介入網路言論,以免讓網友失去討論時事的信心,造成民主倒退。

  言論不當 學生被告   「在這兩場風波中,小朋友可以從中學習網路言論自由的界線。

」郭佳玫說,許多人誤解在部落格上發言是自己的事,就像是在家中批評別人,所以會出現不雅言詞、不實指控。

有些學生喜歡在班級網站或部落格中,討論學校事務,有時難免情緒過於激動。

郭佳玫提醒,過去政大與淡大都曾有學生因網路言論被提告的案例,所以表達不同意見時,不能人身攻擊,也不可捏造沒有證據的事。

  言論自由得來不易,民眾若無法自我控制,反而容易傷害別人,她說:「不管是發表無形的語言或有形的文字,都要對自己負責,要謹記權利越大,責任就越大。

」 圖/吳鴻富 讀報熱線   喜歡今天的新聞嗎?歡迎來信和記者分享讀後心得或疑問。

[email protected] 黃泓璋 臺南市南興國小   ■網路言論自由是正確的觀念,讓大家說出想法及看法,和別人共同討論。

只要不涉及毀謗,所有言論都應該被尊重。

鐘妍麟 高雄市七賢國小   ■在網路上發言,就跟日常生活說話一樣,不可以罵人。

最重要的是大家要學習如何互相尊重,不要像參加選舉的候選人一樣,整天罵來罵去。

上週讀報回響 緬甸大選 黃姿儀 嘉義縣社口國小   ■緬甸的民主自由讓人感到拘束,沒有誠信的政府,想必人民都會唾棄、厭惡的。

臺灣雖然常出現各種政治問題,但是身在民主自由的國家裡,我們算是幸運的。

讀報講堂 創作網路影片 當心尺度拿捏 郭麗美 臺北市士東國小教師   時下網路很流行的「KUSO」議題,可能會觸及到什麼法律問題呢?讀完本篇文章後,大家對自己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或製作的影片尺度,應有正確的認識。

學習網路言論自由的界線,展現理性的氣度與民主的風範。

請問「KUSO」一詞源自何處,代表的意思為何? 你認為網友廖小貓改編的影片,需不需要受法律制裁? 如果要在網路上公開發表言論或影片,要注意什麼? 文中提到「與自由相對的是責任」,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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