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要付贍養費? - 免費法律諮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為什麼呢?根據民法1057 條規定:「夫妻無過失的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使無過失,亦應給予 ... 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 服務項目 功能列 合夥糾紛 妨害家庭 債務法律 網路詐騙 親子監護 諮詢類別 諮詢單位 勞資薪資員工解聘公司倒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02-8590-2567總機:02-8590-2866 職業傷害勞資糾紛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 總機:(02)2396-1266 語音答詢:0800-078-777 或洽各縣市勞保局 健保諮詢 中央健康保險局 總局:02-2706-5866 諮詢服務:0800-030-598 網路購物買賣糾紛租賃合約 消費者基金會 台北總會:02-27001234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333234 交通糾紛交通事故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2331-356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8072-5454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電話:(03)332-5368、(03)335-3024 智慧財產商品專利商標查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電話:(02)2738-0007 專利客服專線:(02)8176-9009 著作權諮詢專線:(02)8732-2983 贍養費可以領多少? 到底在什麼樣的況下,可以向離婚配偶請求贍養費呢? 許多人見到國外的媒體報導,像是好萊塢明星梅爾吉勃遜離婚後,給了妻子4.5億美元的贍養費,或是籃球之神喬丹離婚時,給了妻子1.68億美元的贍養費時,便誤以為只要離婚,就有高額贍養費可以領,其實可以說是大錯特錯。

為什麼呢?根據民法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的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使無過失,亦應給予相當之贍養費。

」。

因此,若是對方會因為離婚而生活困難,才能夠要求贍養費,但若是兩人都有工作,就無法向對方要求贍養費。

除此之外,這筆費用也只夠支撐生活所需,根據實務見解(87年台上字第128號判決)指出: 「贍養費,為填補婚姻上生活保持請求權喪失而設,其給予範圍限於權利人個人生活所需。

至其給與額數,則應斟酌權利人之身分、年齡及自營生計之能力與生活程度,並義務人之財力如何而定。

並不及於未成年子女之生活上需要。

」 那麼應該會有很多人想問,這樣的話,怎麼會有這樣鉅額的費用呢?其實一切全來自於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民法第1030條之一第1項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但左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 ※重點提醒: 一般所看見的離婚鉅額費用,通常是夫妻之間的財產分配,而非贍養費用,千萬不要以為離婚就可以向對方獅子大開口喔!本文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但因為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如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進行專業諮詢。

丈夫二度外遇 被第三者性侵 什麼是通姦罪? 夫妻離婚小孩歸誰? 父母離婚逝世小孩給誰? 外遇通姦刑責 未滿二十歲可否離婚? 怎樣要付贍養費? 外遇離婚反悔 合法抓姦 如何申請緊急保護令? 如何爭取撫養權? 怎樣是通姦罪? 老公在大陸有小三 老公外遇男人可以提告嗎? 探視權被妨礙 抓姦的風險 協議離婚的要件 爭取監護權需要請律師嗎? 結婚一定要登記嗎? 遇到家暴怎麼辦? 保護令的用處 判決離婚的條件 離婚夫妻的監護權 會面子女無法協議怎麼辦 離婚死亡親戚能否爭取監護權 離婚債務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