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小教室】修改憲法到底有多難? - 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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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小教室】修改憲法到底有多難? · 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 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 ... Home>法操點評>司想評論>【法操小教室】修改憲法到底有多難? 【法操小教室】修改憲法到底有多難? /108月2018/2Comments 司想評論,法操小教室,法操點評 《中華民國憲法》正本木盒(圖片取自國史館網站) 文/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行政院於2018年08月08日召開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會中有青年建議,可以考慮調降選舉權人與被選舉權人的年齡限制。

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人年齡的限制是憲法明定,必須要透過修憲解決,目前朝野對此已經有共識,將請相關機關持續研究。

我們曾經修憲過嗎? 憲法做為國家的根本大法,不僅規範了政府的權力範圍,同時也保障了人民的各種基本權利。

但是,沒有一部法律是完美的,也沒有一部法律可以永遠不隨時代潮流修正。

因此在許多國家的歷史上,都存有修改憲法以因應社會變遷的情況。

以美國為例,美國憲法就經歷過了27次修訂才變成現在這樣。

那我國有沒有修過憲法呢?答案是肯定的。

為了因應民主化的呼聲,我國自1991年起,也陸續針對憲法進行了7次修正,形成了我們目前看到的憲法增修條文。

當然,並不是7次的憲法修正都是完美的,像是第5次修正就存在著修憲有沒有界限的憲法上爭議,大法官也做出了釋字第499號解釋回應,未來如果有機會可以再談談。

憲法要怎麼修呢? 大家都知道,法律的修正必須要經過立法委員三讀通過才行,那憲法是不是也一樣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曾經經歷過修憲的讀者應該會有印象,當時我們會選一個稱為「國民大會代表」的人,來幫我們修憲。

依據憲法第174條規定,憲法的修正必須經由國民大會的決議才行,所以我們才必須再選出一位國民大會代表來幫我們修憲。

但是在第7次修憲以後,這樣的狀況卻有了改變。

在第7次修憲時,除了刪減了立委的席次到現行的113席、並改用單一選區兩票制、延長任期至4年以外,同時也將國民大會的職權拔掉,並且將原先國民大會執行的憲法複決權,轉由全體國民複決。

依照現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的修正,必須經過以下兩個程序來進行: 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1/2。

這樣的修憲門檻有什麼問題嗎? 然而,在這樣的修憲門檻修正以後,也有人認為並不妥適。

提案門檻方面,全體立法委員3/4出席,3/4出席委員的同意本身,就已經是極高的門檻要求。

更何況還必須要有「全體選舉權人過半數」的同意呢?這樣的修憲門檻,有可能會導致憲法難以順應社會的變化,而必須要依靠司法解釋去擴充憲法的保障範圍,也因此有人認為未來要看到第8次修憲極為困難。

這樣的高修憲門檻究竟好不好呢?而這次想下修選舉人及被選舉人年齡限制的提案,究竟有沒有辦法在朝野取得共識提案後,也通過全體選舉人總數1/2的同意門檻呢?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延伸閱讀 你知道其實超過1/5的憲法條文都被凍結了嗎? 【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是什麼?對未來有什麼影響呢? 難道我們要有第四審了嗎? 「大法庭」是在大什麼? Share 上一篇文章陳文成,我們不下架 下一篇文章《下流正義》:我最怕的是,我無法認清站在面前的是真正無辜的人 閱讀更多文章【大法官的一句話】休戈.布萊克:「不受約束地交流思想的政府政策確實會帶來危險。

然而,自由表達所帶來的好處值得冒險。

」【吳明峰案】指認、測謊有瑕疵,再審獲無罪判決!證人的證詞是主要證據時該怎麼辦?《希望之罪》:清白的死去還是背負罪孽的活著? 2Responses 請問修憲能夠把中華民國的國名改成別的嗎 沒票房易惹爭議修憲藍綠都沒興趣https://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03&i=TXT20190123171508LEQ LeaveaReplyCancelReply 實際案例331法客專欄382法操專題174法操小教室247法操白皮書25法操點評994關鍵數據18 協力法律事務所 大壯Line官方帳號聯絡大壯大壯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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