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的訴訟期限 - Mobile01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大家都說車禍盡量半年內解決不然會刑事訴訟就不好談了但是刑事訴訟天數是怎麼算?6個月?180天?假設1月1日車禍是要在7月1日以前還是第180天的6月30日以前?
首頁
汽車
汽機車七嘴八舌
前往頁尾
返回列表
訂閱文章
我要回覆
forever90112
16分
樓主
forever90112
個人積分:16分
文章編號:69734199
訊息
文章段落
關於車禍的訴訟期限
2018-08-1612:47
3718
1
收藏
回覆
分享
引言
連結
回報
推薦
只看樓主
列印
大家都說車禍盡量半年內解決不然會刑事訴訟就不好談了但是刑事訴訟天數是怎麼算?6個月?180天?假設1月1日車禍是要在7月1日以前還是第180天的6月30日以前?另外提出調解後第一次沒有調解成功改約第二次時超過6個月那這樣要怎麼算?
2018-08-1612:47
#1
1
引言
分享
simon945168
3598分
2樓
simon945168
個人積分:3598分
文章編號:69734690
訊息
forever90112wrote:
大家都說車禍盡量半年...(恕刪)
當然是直接提告,幹嘛讓他拖過六個月
2018-08-1613:22
#2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要夢
1761分
3樓
要夢
個人積分:1761分
文章編號:69734874
訊息
申請調解一兩次看態度就知道有沒有誠意處理了
若無就直接提告就好
若超過時間警察檢察官就會告訴你超過時效了
2018-08-1613:34
#3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forever90112
16分
樓主
forever90112
個人積分:16分
文章編號:69736704
訊息
因為調解要申請
也不是說馬上要就有了
是說在下次的調解之前就超過期限
然後兩方還是無法達成共識
這樣還能提刑事訴訟嗎
2018-08-1615:43
#4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樓主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simon945168
3598分
5樓
simon945168
個人積分:3598分
文章編號:69736801
訊息
forever90112wrote:
因為調解要申請也不是...(恕刪)
當然是躲過刑事訴訟,然後開始跟你拖民事部份,讓你覺得煩而答應他們開出的爛條件。
2018-08-1615:50
#5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小小小鼠
358分
6樓
小小小鼠
個人積分:358分
文章編號:69736933
訊息
forever90112wrote:
因為調解要申請也不...(恕刪)
參考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
2018-08-1615:59
#6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宅男乙
5160分
7樓
宅男乙
個人積分:5160分
文章編號:69737073
訊息
forever90112wrote:
大家都說車禍盡量半...(恕刪)
車禍後六個月調解不成立,對方還可提告嗎?
民眾詢問:
我於106年3月2發生轎車與機車車禍事故,警方初步鑑定對方機車責任較重,可是對方有受傷,請問對方於8月底有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現在車禍已發生超過6個月,是否還可以對我提出傷害告訴?
吳常銘律師回覆:
按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雖然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
然按「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由有告訴權之人聲請調解者,經調解不成立時,鄉、鎮、市公所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定有明文。
其立法目的乃為促使當事人重視鄉鎮市調解制度,樂於聲請調解,使告訴乃論之罪之告訴權人,不致因聲請調解程序費時,造成調解不成立時,告訴權因告訴期間屆滿而喪失,以致影響其權益。
換言之,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經調解不成立時,該有告訴權之聲請人有向調解委員會聲請將調解案件移請檢察官偵查,並由鄉、鎮、市公所將該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始生「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之效果(法務部法律決字第0950021683號函參照)。
依您所述,雖然目前車禍已超過6個月,但如果對方是在發生車禍後6個月內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且在調解不成立時,有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將案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則於本件對方聲請調解時視為已提出告訴,不罹於告訴期間之時效。
反之,若對方並未聲請移請檢察官偵查,則其告訴期間仍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自其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期間屆滿而消滅。
2018-08-1616:09
#7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forever90112
16分
樓主
forever90112
個人積分:16分
文章編號:69740232
訊息
宅男乙wrote:
車禍後六個月調解不...(恕刪)
文謅謅的看不大懂
這意思是只要申請調解
就算超過訴訟期間沒有達成共識
依舊可以提告的意思嗎
2018-08-1620:34
#8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樓主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jeckmin
279分
9樓
jeckmin
個人積分:279分
文章編號:69740994
訊息
----雖然目前車禍已超過6個月,但如果對方是在發生車禍後6個月內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且在調解不成立時,有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將案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則於本件對方聲請調解時視為已提出告訴,不罹於告訴期間之時效。
----
但-
調解不成立時,有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將案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過失傷害)--
(不用再提告)
(若對方並未聲請移請檢察官偵查,則其告訴期間仍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自其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期間屆滿而消滅。
)
------------
總結-
發生車禍後6個月內向已申請調解.調解進行中不受限6個月時效
但-
調解不成立時,要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將案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過失傷害)--
(不用再提告)
若未聲請移請檢察官偵查.自其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期間屆滿而消滅.
2018-08-1621:50
#9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常用
表情
動作
物品
短文字
長文字
首頁
汽車
汽機車七嘴八舌
我要回覆
小惡魔新聞台
【配件情報】保護愛車還能更有型3M推出三款車用膠膜新選擇
【國內新訊】四環添戰力!AudiA3Sportback新增40TFSI動力,新年式RS5Coupe、RSQ3聯袂登場!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我知道了!請關閉提示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
文章分享
加入好友名單
名稱
群組
全部朋友
描述
取消
確定
評分
取消
確定
複製連結
複製
留言回報
留言違規
請選擇違規類型
提供個人聯絡資訊,文不對題,名稱選字不正確
散佈盜版資訊,自刪文章
違規團購或問卷調查,商品廣告或買賣
涉及政府法令,攻擊、侮辱、非理性行為
詐騙/色情內容回報
上述事項以外的情況
取消
確定
延伸文章資訊
- 1車禍六個月怎麼算
關於「車禍六個月怎麼算」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車禍和解怎麼談?真的只有6個月,時間錯過就不在! - 法律0102020年12月7日· 車禍和解是輕微事故最常見的 ...
- 2車禍六個月怎麼算,大家都在找解答 旅遊日本住宿評價
本站住宿推薦20%OFF 住宿折扣 · 【法律講堂】請牢記車禍後六個月的刑事追訴期限| 車禍六個月怎麼算 · 【車禍和解】交通事故簡單處理方式| 車禍六個月怎麼算 · 刑事追訴期6個月 ...
- 3刑事追訴期6個月之正確計算方式為何? - 交通事故 - 法律諮詢家
- 4車禍和解失敗怎麼辦? 期限多久?訴訟流程這樣跑! - Money101
發生車禍後如果六個月內無法和解,被害人除了可提起「刑事訴訟」過失傷害外,還可以依法向車禍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需特別注意追訴 ...
- 5關於車禍的訴訟期限 - Mobile01
大家都說車禍盡量半年內解決不然會刑事訴訟就不好談了但是刑事訴訟天數是怎麼算?6個月?180天?假設1月1日車禍是要在7月1日以前還是第180天的6月30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