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會局輔具資源簡介輔具補助及服務 - 博士助聽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 補助標準及條件: (一) 補助金額:依助聽器C款(數位式)驗配後檢測之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收費單據核實補助,每 ... 社會福利 首頁 社會福利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分享到LINE 北市社會局輔具資源簡介輔具補助及服務 輔具補助及服務 業務聯絡窗口 林小姐 傳真號碼 02-27209229  聯絡電話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各區聯絡資料如下表)或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267、2268或02-27238981、27235949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洽辦單位 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服務內容說明 一、 補助標準及條件:(一) 補助金額:依助聽器C款(數位式)驗配後檢測之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收費單據核實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元為限。

(二) 補助原則:1.驗配助聽器-C款(數位式)後3個月內,經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聽力師開立驗證合格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補助驗配後之實際檢測費用,不計入輔具補助每人每二年補助四項之項次計算。

2.申請助聽器補助所需聽力師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九、十)之評估費用,不予補助。

3.本計畫僅補助實際檢測費用,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之相關行政費用,不予補助。

4.於基準表所訂之第70項次助聽器-C款(數位式)輔具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

二、申請程序:於辦理輔具費用補助核銷請款時一併檢附應備文件向區公所辦理請款。

三、作業流程:區公所審核文件並核撥款項,併同其他項目輔具費用補助按月向本局辦理核銷。

補充內容表格資料: 區別 社會課洽詢電話 區公所地址 區別 社會課洽詢電話 區公所地址 松山 87878787轉710 10566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7樓 萬華 23064468轉223 10855臺北市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信義 27239777轉663 11049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6樓 文山 29365522轉263、269 11606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8樓 大安 23511711轉8402 10650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南港 27831343轉225 11579臺北市南港路1段360號8樓 中山 25031369轉528 10402臺北市松江路367號1樓 內湖 27925828轉273 11466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中正 23416721轉278 10074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士林 28826200轉6109 11163臺北市中正路439號9樓 大同 25975323轉408、414 10363臺北市昌吉街57號4樓 北投 28912105轉336 11230臺北市新市街30號4樓 服務對象 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 設籍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領有本市核(換、補)發或註記聽障或併聽障之多重障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

二、 依衛生福利部頒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以下簡稱基準表)規定申請第70項次助聽器-C款(數位式),並經區公所審定合格,且已購置數位式助聽器並完成驗證合格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

應備文件 一、助聽器C款(數位式)驗配檢測之醫院收費單據正本1份(須註明醫院名稱、地址及費用項目)。

二、 領據正本。

三、 申請人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

四、最近3個月內由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聽力師開立3個月內助聽器驗證合格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

相關連結:助聽器C款(數位式)輔具檢測費用補助計畫 TOP 站台檢索 首頁 關於博士公司理念 專業陣容 服務項目 服務流程 最新消息 全國門市 產品介紹 影音專區認識助聽器 聽力知識+ 聽友分享 社會福利 相關連結 關閉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