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謄本 - 臺北市政府- 市民服務大平臺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應備證件第4點所稱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係指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戶籍謄本時, ... 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戶籍謄本 分享 列印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應備證件 1.申請書(含委託書)。

2.國民身分證。

3.印章或簽名。

4.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

5.規費1張15元。

申請方式 電話申辦、傳真申辦、電子郵件申辦、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pay.taipei行動支付□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僅限郵寄申請者,隨函附繳現金)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1)臨櫃申請:1小時(2)郵寄申請:4日2.網路申辦:2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任一戶政事務所本市各戶政事務所電話、傳真、地址 備註 1.已電腦連線資料可於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駐外館處認證;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並註明申請份數。

3.上開文件皆須正本。

4.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申辦皆屬預約申請,申請人仍須臨櫃取件,並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9.郵寄申請附繳證件應以正本證件辦理,並附規費及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0.應備證件第4點所稱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係指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戶籍謄本時,申請人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審核辦理,並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

11.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