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傷 - 法律諮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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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可以提出驗傷單、醫療費用單據、車子維修費用單據,並要求賠償上述支出、因傷而無法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2) 由於和解契約的當事人是您和肇事者,原則上是 ... 關閉[X] 目前線上:46465人,瀏覽人次:199301601 回首頁 │會員中心 │加入最愛 自身權益問題 ㄚ廷101-07-1721:52 律師您好!我想要詢問有關於車禍案件事後和解賠償問題!我發生車禍在晚上!我要過馬路!被一台闖紅燈的汽車撞!背部及身上多處擦傷挫傷!住院5天!當事者及他的配偶有來看我!說要私下和解!他說會賠我車子修車的費用!我們打算在下禮拜和解!在和解時我該提出什麼文件或證明?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因為對方是父母認識!所以比較客氣!可是已經影響到我打工及精神上的損失!我想要問在和解時我必須在場?如果我不在場算不算和解成功?我已經年滿18歲有機車駕照!我可以在和解時提出什麼條件?現在是怕我家人他們會另外找時間和解不跟我說會影響到我的權益!如果這樣我該怎麼辦?謝謝律師拜託了...! 劉韋廷(劉韋廷律師)101-07-1814:17 您好,    1.和解的內容是屬於民事,所以您需要有法定代理人陪同,簽立的和解書才有完全的效力。

   2.相關文件包含車輛維修費用、住院支出醫療費用,打工及精神損害上相關文件。

但既然是談和解,就很難可以全數受償,但仍得以此為基礎去談。

   3.雖然您尚未滿20歲,但家人未得您的同意,擅自簽立和解書,其效力仍有問題。

廖修譽(廖修譽律師)101-07-1912:29  (1)您可以提出驗傷單、醫療費用單據、車子維修費用單據,並要求賠償上述支出、因傷而無法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2) 由於和解契約的當事人是您和肇事者,原則上是由您和肇事者簽訂和解契約。

但如果您未滿20歲或是請其他人代理簽約,縱使您不在場仍然可以由他人代理簽和解契約。

至於在場不在場並非關鍵,主要是依據契約上的簽名蓋章作為契約成立與否之認定。

(3) 因為您未滿20歲,最好和法定代理人一起出席,而商量要如何訂和解契約的內容,但您還是可以堅持您要的金額,因為法定代理人雖有權利直接替未成年人簽訂和解契約,但是還是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想法,為未成年子女為最佳考量的。

(參照民法第12、18、184、191之2、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律師您好:我前一 kt101-07-0617:35 律師您好:我前一陣子發生車禍,未當下報警,事後備案,車禍鑑定報告出來由於我是後車撞前車(皆機車)因此判定對方無肇責,對方當日的醫院鑑定報告書僅提及頭部外傷手部足部挫傷,事後數個月要求和解賠償,拿出另一張診斷證明書提及頸部椎間盤突出(數個月後之診斷證明書)要求我賠償. 想請教律師,這後續的賠償金額成立的機率高嗎?這方面若是商請律師出面是否比較容易釐清賠償的責任與金額呢?麻煩您不吝給予意見,謝謝 謝文明律師(謝律師)101-07-0617:4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鑑定結果對您不利,因此您需負擔對方的損害,但以填補對方損害為原則,若對方所受的損害並非因本件車禍所引起,您當然不用負責,本件您可以申請調解,基本上若是要釐清責任,只有進入法院程序才比較有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因國家道路上坑洞出車禍 SAYA101-06-2718:55 我在6/18晚上經過一條道路時,因為當時那條路的路燈很不亮幾乎用我自己的機車頭燈,等燈照到洞的時候我已經來不及轉方向所以就掉進洞裡(不是很大但是很深)造成我的車頭激烈晃動平衡不了連人帶車摔出去在地上磨當場車壞掉加上自己多處擦傷挫傷拉傷左膝蓋最嚴重,目前無法自行走路要需靠拐杖而且車子估價過後修理到好要兩萬..警察對我做完筆錄過後說我可以去區公所申請國賠他可以提供比率跟路況記錄同學告訴我把洞拍下來但隔天要去拍時已經被填滿了請問我要申請國賠可以理賠哪方面?又因為受傷讓我需要復健無法上班等同於我沒有收入呀!我朋友說我可以申請最低薪資的補償就是一個月一萬八千多塊的那個看我受傷到什麼時候時間多長再要求這段時間的薪水賠償但是因為我正在找工作所以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做?朋友說雖然正在找但因受傷卻連找都沒辦法所以應該可以再加上我現在連坐機車都非常害怕車倒下去不知道是不是車禍創傷症候群若可證明是的話也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我想不給我精神賠償或其他至少要給我修機車的費用跟醫藥費吧?還有因為車子修要兩萬我可不可以先用估價單申請國賠再用那筆錢去修車呢?想請問我這樣子申請國賠到區公所後應該要準備什麼?可以申請吧?處理程序大約是哪樣子呢?大約要多久?我該如掌握我自己的權力呢? 沈恆(沈律師)101-06-2719:1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AYA101-06-2720:2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廖修譽(廖修譽律師)101-06-2814:47  (1)由於政府設置道路有凹洞以及路燈照明不足等設備缺失,導致您摔車受傷,您可以準備「道路有凹陷、路燈照明不足的證據」以及「車輛修理費、醫療費用等損失單據」的書面資料,向道路的設置或管理機關請求國家賠償。

如果政府機關不願意賠償,您就要向民事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提起訴訟時還可依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2項一併聲請假處分,要求政府機關先暫時支付醫療費用。

(2)與賠償義務機關的協議程序是在60天內處理完畢。

進行法院訴訟程序的話,第一審約6個月至1年不等;如果上訴至二審或三審,總共時間可能約花費數年不等。

(3) 政府應賠償的損害範圍包含了車輛維修費、醫療費用、因傷無法工作的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而車輛維修費、醫療費用、因傷無法工作的損失都要提出單據(發票,收據,扣繳憑單),實計實算,至於精神賠償金,可以以50萬元左右的金額為基準加減。

(參照國家賠償法第3、5、7、10、11條;民法第18、184、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SAYA101-07-0518:1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車禍對方不分造因要求高額賠償金 marge101-06-2021:52      我在101年5月11日發生一場車禍,共有三台機車追撞,在一般正常的時速下行駛,前方兩台機車不知何故先撞在一起,我在後方剎車不及,撞到第二台車的後輪,我們三方都有受傷,都是擦傷挫傷等等小傷,我前方的那台車因為本身就非常老舊,車頭整個斷掉,第一次調解會,因為我沒有收到通知信件而未到場,後來第二次調解,對方開口要我賠償7萬6,因為對方說第一台車跟他求償7萬6,他就是想要從我這邊要回來她所賠償的部分,我第二次調解時,由調解委員建議他的舊車若是估價應該不到5千元,所以我開價6千元,但是對方仍舊不接受,打算告我,請問該怎麼處理才好?      關於車禍現場,由於我只有輕微碰撞到他的車後輪,我當下傻傻的就為了不想擋到後方來車,所以我移動了我的機車,把它牽到路邊,所以警察到現場後,現場已經動過,沒有辦法畫出正確的事故圖。

我確實沒有撞傷對方,但是由於現場沒有監視器拍到,所以對方很可能咬定這點,硬要說我撞傷他,這該怎麼辦才好?(但其實照片應該看得出來,我的車頭只有輕微擦傷,對方車頭整個斷掉,但是我只撞到車尾,我怎麼可能把他撞得這麼嚴重,我的車頭還沒事) ps我請對方提出機車估價單,但是對方說車子已經報廢,一直抱怨他沒有機車可騎去上班,意思要我賠她一台車,實在是非常不合理,我該如何制止對方? 請問我能反告他誣告嗎? 陳俊溢(陳俊溢律師)101-06-2110:2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marge101-06-2200:2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輕輕推一下被告傷害 燕飛101-06-1813:53 你好 5/20日我在租書店上班 我小阿姨以為店是我外婆拿錢給我開的,就跑來鬧事,大吵大鬧影響到其他客人了。

因為我也是給人上班,怕老板知道會被開除,也有先請她離開了,但是她卻開始辱罵我媽媽也就是她姐姐,說我媽討客兄,我弟是雜種。

為了避免影響到客人,所以我推著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店外,讓她坐在摩托車坐墊上,告訴她希望她不要在這邊鬧事,我是幫人工作的。

她卻說我打她,她要回去找她兒子來跟我鬧。

不久就帶著他兒子繼續來書店鬧事。

迫於無奈,我只好打電話求助警方,畢竟我也不想被開除啊。

警察來了之後,她卻反口說要告我傷害,因為我打她,隨後她就被警察帶走。

大約一小時過後,她又帶著她兒子跟一個小混混來鬧。

同時也打電話去我家鬧,鬧到我全家人都到書店來。

那小混混還說要斷我一手一腳,被她鬧的根本無法做生意。

只好問她到底想怎樣,她說我推她,所以要我道歉,為了繼續做生意我也同意了。

誰知隔天5/21她去她認識了30多年的私人小診所開診斷書,說左臀部及左大腿挫傷及瘀青17cm*4cm要告我傷害。

現在法院傳票來了6/22要去法院,請問我該怎麼辦。

謝文明律師(謝律師)101-06-1819:42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真的是因您推一下而倒跌造成他淤青,則在法律上您仍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若您們達成和解,就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而終結本案,至於辱罵部分,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廖修譽(廖修譽律師)101-06-1910:12  除了對方告您傷害罪之外,對方的行為也可能觸犯了法律的規定: (1)   您阿姨在店裡的公開場合指涉您媽媽討客兄,是以不實的言論貶低名譽,可能同時成立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辱罵您弟是雜種的行為,也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

由於妨害名譽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您媽媽和弟弟可以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

(2)   小混混說要斷您一手一腳,揚言加害您的身體而使您心生恐懼,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而教唆小混混來的您阿姨,亦會被視為共犯(刑法第305條)。

(3)   依照您的敘述,您推著對方的肩膀到店外,讓對方坐在摩托車坐墊上,似乎沒有傷害行為,應該不會造成左臀部及左大腿挫傷及瘀青17cm*4cm的結果。

您可以抗辯自己沒有動手傷害,所以傷害並非您所造成的。

另外對方在認識30多年的私人小診所開立的診斷書應該是「乙種診斷書」,您可以抗辯乙種診斷書並不能作為訴訟證據,無法證明對方確實有受到傷害。

(4)   由於對方也涉嫌妨害名譽罪,妨害名譽罪和普通傷害罪都是告訴乃論罪,告訴人是可以撤回告訴的。

而且您和對方有親屬關係,建議您和對方協調,要求對方撤回傷害告訴,否則就要提告妨害名譽罪及恐嚇罪。

(參照刑法第284、305、309、310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被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Julier101-06-0220:48 大家好:          昨日接獲警方來電通知被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情況如下,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時間:2012.06.01下午4點左右 地點:高雄市自由路與新莊路的全聯門口 事發經過:先生開著車速25~35公里載著我(孕婦),有二線道,我們在非快車道上,所以右側是機車騎士們,在我們前方有位婦人載著她孫子,就在全聯門口靠近機車待轉區(此區上已有停位機車騎士)剎車減速又靠左偏行,我有先注意到婦人,所以有叫先生小心注意往左開,行車紀錄器也明顯拍到我們車身有往左開,但拍到婦人是她視線往右看,車身往左偏,所以我們車頭都已經過她,到了後照鏡時,她因太往左偏所以碰撞到我們雙方的後照鏡,我們減速往後看她沒倒地也沒外傷(我在副駕是確定碰到後照鏡),所以就以時速20~30公里的速度慢慢離開。

通知:警方在案發後1個小時後打來通知說有位婦人告我們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說婦人有去驗傷,所以當天先生就說那趕快出來談(警察看到婦人很驚訝,因為沒看到她受傷,所以請她去驗傷),但婦人當天都接電話,所以隔天我們又請警方幫忙聯絡。

警局調解過程:婦人帶著診所開的驗傷單,她完全沒有包紮,也看不出外傷,走進警局也很正常(有請警察保留她走進來的畫面),上面寫「左手食指、左手腕及左腳踝挫傷」,她的證詞:「後照鏡有撞到,但其它車身都沒事,她也沒碰到我們車子(今天也請警察幫我們車身拍照,因未洗車有灰塵,上面確實沒有碰撞痕跡,如碰到的話應該是會變乾淨),但因後照鏡互撞後受到驚嚇,為了穩固車身,所以造成挫傷、扭傷」,要求賠償「醫療費、扭傷復健費、無法照顧孫子的保姆費(3個月起跳)」。

從頭到尾都沒說到底費用是多少,就強調我們肇事逃逸的公訴罪很嚴重,警方有調路口監視器,但無法照到我們事故發生處。

請益: 1.請問肇事逃逸公訴罪對於我們這種情形來說,要如何減輕刑責?初犯的話會有機會緩刑嗎?(我們有注意道路使用義務閃避,但她未注意而靠過來碰到我們,致使她自己受到驚嚇而受傷,這樣肇事歸責上可以判比較輕嗎?還是需要有和解才有機會緩刑或緩起訴呢?) 2.過失傷害部分,她有提出驗傷單,但非因我們撞到她,那是否由她舉證因我們的關係而造成她受傷?會不會因為她的證詞和文字驗傷單,我們就較不利呢?(這部分是不是也有歸責比例的問題呢?警察看完是說大概一半一半,那我們可以主張負擔醫療費用,其它費用不賠償嗎?) 3.流程是否先申請調解?(保險員是否陪同較好?)是否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因為她今天的態度不是那麼好和解) 謝謝各位大大指點了…生平第一次遇到後照鏡碰撞卻被告,真的很心煩…而且7月又要生產了,又不知事件何時能結束>.< 黃毓棋(黃毓棋)101-06-0302:17 一、「肇事逃逸」之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通常欲減輕刑責或獲取緩起訴、緩刑者,大部分係以跟被害人和解之方式達成。

另關於肇事責任對於「肇事逃逸」犯罪之成立,實務見解認:「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俾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以減少死傷,是該罪之成立祇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為已足,至行為人之肇事有無過失,則非所問」,所以肇事責任原則上不會影響犯罪成立暨科刑範圍。

二、「肇事逃逸」罪之成立需要行為人對於自己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一事有所認識(白話說就是要知道開車撞傷人),你們這一件據你陳稱:「對方未倒地、慢慢離開」云云,所以應該有主張主觀上並不知道撞傷人而獲不起訴的空間,這點請務必注意一下。

三、驗傷單是對方證明受傷之證據,當然如果我們否認是由我們造成的話,對方可能需要再補強其他證據。

另我方既有「行車記錄器」及「車體照片」等有利我方之證據,也可主動提出作為抗辯之證據。

四、肇事責任比例原則上是要送鑑定認定的。

五、我們當然可以主張可接受之賠償範圍或數額,但重點是對方願不願意接受的問題。

六、建議先行申請調解並申請送鑑定。

七、以上,謹供參考! 酒駕肇事未達0.25 小黑101-05-2919:35 請問,我朋友日前因為雙黃線違規迴轉,招對向來車撞上,叫警察來了以後,對方酒測值為0.17, 我朋友被開違規迴轉紅單,我朋友胸部挫傷,對方一人輕微腦震盪,一人頭部挫傷,兩台車均全毀 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修車費嗎?哪一方的肇事責任比較重呢 感謝回答 黃毓棋(黃毓棋)101-05-3002:06 一、只要對方有「過失」的話,當然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二、實務上,肇事責任之認定大部分皆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為準,記得申請送鑑定。

三、以上,謹供參考! 廖修譽(廖修譽律師)101-05-3110:09 (1) 您朋友因為雙黃線違規迴轉而導致對向來車撞擊,導致對方輕微腦震盪和頭部挫傷,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

如果對方因過失而未注意交通路況,對於發生車禍也要負過失責任,也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

至於對方酒測值為0.17,雖依實務原則,還不至於成立公共危險的酒駕罪,但是還是會成為法院判斷駕駛能力的參考的。

不過一般來說,依路權的分配,違規迴轉因該是肇事主因,對方是直行車,如果沒有超速,就可能沒有責任,有超速的話,則可能會有肇事次因。

(2)   另外通常實務會依據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或是警方文書來認定肇事責任的歸屬。

所以哪一方的肇事責任比較重,仍然要看過相關資料才能得知。

如果對方需要負部分的過失責任,您朋友還是可以請求賠償修理車輛的費用、醫療費用和精神慰撫金;但對方只需要負擔”過失比例"的賠償,並不能請求全額賠償。

相對的,對方的損失,也是可以向您朋友請求賠償責任。

(參照刑法第277條;民法第184、191之2、193、19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請問這場官司會贏嗎最多可賠多少 小賴101-05-2121:29 你好!我最近出了一場車禍,我想詢問一下,這場官司打得贏嗎? 我外送到花蓮市大郵局旁明心街與中山路口 有一位大學女性直接從郵局領錢旁邊人行道騎出來不但逆向還從前後2台廂型車中間直接衝出來當時是紅燈我想說其靠近雙黃線要繞道最前面去等待,結果他突然衝了出來從右邊2台車子中間衝出來,直接撞了上去,我不曉得自己有沒有壓到雙黃線或是超過雙黃線 但對方逆向穿越人行道撞到我 我臉部受傷縫1X針對方只是手小挫傷 ,警察已經做筆錄也給了我一張圖  ,他們設計的圖 整麼看都不是我的錯 , 我要求賠償車子費用對方不肯甚至語氣非常不好也未打電話關心,事發3天後我打給肇事者女性他說他要上課沒空晚上打給我 之後他老爸老媽打給我說要找我麻煩不想陪車子費用 ,本來想說醫藥費就算了有保險 他們只要陪車子就好結果他們根本不打算陪 電話口氣不好還說要找我麻煩,所以我生氣我想要提告可以嗎?  我臉部受傷我被人嘲笑無法交女朋友老闆不願意讓我去上班,我還要花錢去動雷射手數 這些錢跟責任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那我要告他精神賠償還是傷害? 重點是會贏嗎?可賠多少? 詹振寧(詹振寧律師)101-05-2211:0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廖修譽(廖修譽律師)101-05-2309:34 (1) 依您的敘述,對方逆向行駛肇事導致您身體受傷,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

如果有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或是警方的文書可以證明對方有過失,原則上是能提告成功的。

另外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您必須在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提告,否則法院會不受理過失傷害案件。

(2) 等檢察官起訴犯罪後,您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對方過失駕駛動力車輛侵害您的身體健康權,包含雷射手術在內的醫療費用、因傷而無法工作的損失和精神慰撫金,而財產權的部份也就是車輛修理費部分,則可一併提出,但是要繳納訴訟費。

而以上金額,除了慰撫金之外,都是依照您所提出的單據實際計算,而像這種案件,慰撫金一般來說約10-40萬不等。

而如果您能證明對方有車禍過失責任,以及自己因車禍受到損害範圍,原則上是會勝訴的。

(參照刑法第284、28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第18條第2項、184、191條之2、193、195、19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律師你好~~在三月底 無奈101-05-1923:17 律師你好~~在三月底我是從事按摩師~~由於公司規定排班前兩班必須當班~有一位同事都不當班我就詢問他你為何不當班~~他聽到硬拉我進去小隔間~用雙手緊握住我雙手臂靠在牆壁上!!我有請他放開手至少四次~他不但不放開反而更使力握痛我~~還言語嗆我說他很會打架如果動手我會死得很慘~他比我年輕而且高半顆頭~~我害怕硬扯開發生互毆~~打完後我們互相還繼續上班~~但過兩小時聽同事說他去醫院驗傷要告我傷害~~我只好也去驗傷告他傷害!!事後我們都休息一個星期又共同去上班!!聽同事講他有故意去住院驗傷單有開輕微腦震盪~~ 但三月底已互告傷害!!在過快三個禮拜四月中凌晨兩點多下班回家路上~~回家巷子裡被兩位蒙面持類似鐵棍前後包圍攻擊我~~為了保護頭部雙手挫傷而且頭也有傷到! 對方攻擊後自己拉下口罩嗆說(已經等我等很久了~這次是兩個人來下次就要找十幾個人來)~我才確定是跟我互告傷害的甲~~ 而且另一個蒙面的人也說你再打我弟試看看~打完以後甲還要我跟他道歉~~礙於情勢我只能說對不起!! 打完以後還給我留下一句話說歡迎我也可以落人來找他!! 我已經持驗傷單去警察局再次對甲提出傷害~~因另一個蒙面自稱甲的哥哥的臉我記不起來~警察說會找甲來要他自己說出另一位同夥是誰!! 在前幾天偵察隊有請我們雙方去對質~~對方第一次筆錄說是我單方面打他做假筆錄!!第二明明是他後來 夥同另一人打我全盤否認說不是他~~還在警察面前說我是不是嗑藥還是自己找人來打自己故意誣賴他~~ 警方也握有證據他那時確實不在公司~而我也有監視器有一人蒙面持武器尾隨我然後兩人離開的畫面!! 警察要我們兩個星期去談和解要不然就遞去法院~~等一個星期他沒想和解意願所以我決定告到底~~ 請問這種彼持已經互告傷害~~卻又私底下蒙面攜武器兩個人打我~~這次我都完全沒還手!!上法院我會勝訴嗎?還有我頭被攻擊頭暈醫生說必須觀察二至三個月看有沒有腦震盪~~雙手也因保護頭部已無法工作得休息一陣子~~我該如何跟對方求償沒上班的損失~ 還有對方竟然能偷偷跟蹤我知道我住哪裡在必經之路埋伏攻擊我~~公司已叫他走人~但我現在在養傷而且我也不敢回去上班和現在住的地方因為怕被他再埋伏打一次!!現在出門都會不自主先觀察有無陌生人或跟蹤!!已有精神壓力~~請問我如果告到底我第一次互告傷害我會被判刑嗎?明明第一次是他拉我進去扣住我的手我有口語請他手放開這有證人可證明!!他告他兩次傷害他跟另一位同夥會判多重~~還有我該順便先去告民事法庭嗎?我該如何請求這陣子沒工作損失以及精神賠償還有傳票來我該怎麼做??謝謝!!拜託幫助我!! 黃毓棋(黃毓棋)101-05-2014:59 一、第一次他受傷的部分,你會不會構成犯罪,可能要看實際情形以及證人之證詞,你是單純想避開掉對方的壓制,還是後續也有攻擊的行為等。

二、第二次目前看起來對方是否認的,而且你只有那時候對方不在公司以及監視錄影帶等證據,如果監視錄影看不出來兇手為何,建議請警方調對方的手機當時通訊的基地台位置,以加強你證詞的可信性。

三、民事的部分包含醫藥費、不能工作之損失暨慰撫金等,皆可向對方請求,但建議於對方被檢察官起訴後你再向法院提附帶民事訴訟,這樣可以省一筆裁判費,現在記得的是把相關單據保存好。

四、普通傷害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除非案情特殊,否則不至於判到六個月以上。

五、以上,謹供參考! 王耀星(Eric)101-05-2709:1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是否構成傷害罪 璿101-05-1211:31 請問各位律師,有人(甲)用言語刺激對方(乙)動手乙方動手了,旦甲方完全沒有受傷乙方卻被甲方扯頭去撞及地板導致輕微腦震盪頸椎挫傷以及外傷甲方說這是正當防衛這樣乙方可以提告嗎?如果乙方要上訴,該以什麼條例上訴?乙方可能勝訴嗎?甲方若說他是正當防衛呢?(乙方有驗傷單) 若如果甲方持有驗傷單但卻跟打架時的時間相差之久這樣驗傷單仍否有用?(已經離開現場) 但乙方同樣有驗傷單時間也久,但有人可證明當時乙方都未離開現場過直到去醫院 PS:當時甲方扯頭髮去撞擊地面N次若沒人阻止仍會繼續撞擊有至人於死地的感覺是否還有其他條例可以上訴? 蔡明哲(阿哲)101-05-1222:51  實務上要構成正當防衛難度頗高,要完全無罪是有難度的,因為就算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但可能也有防衛過當的問題,總之,要看個案具體情形而定。

蔡律師您好~~ A Tiger101-04-1914:28 蔡律師您好~~ A為18歲未考有駕照之女性.B為我40歲男性 當日B及A為同向行駛之機車.B在A的左後方.行經一斜T字路口.B超越停止線後直接左轉(未待轉且轉向沒路口的一方).A因距離太近閃避不及.B車頭側撞A車尾.A受有擦傷挫傷.B則擦傷並脊髓壓迫性骨折(脊髓第5節骨頭原3公分今剩1.5公分且已經無法復原).事後A父親至路口處調閱了看不見紅綠燈的監視錄影器.A和B沒有和解並互告.經刑事裁決法官認定當時為紅燈(A和B同向行駛的方向).2造都有錯.第一審C法官判A無照駕駛闖紅燈違規左轉(機車也無保強制責任險)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D法官判B闖紅燈3個月有期徒刑(B無上訴也已繳清罰款)可易科罰金.事後A不服且上訴.第2審法官E因B現為大學生判她維持原判3個月但可緩刑(B跟A也都沒和解)!!! 想請教知係法律的大大們: 在沒有和解的狀態下.二審法官可以判對方緩刑嗎?此種未和解卻判對方緩刑的案例多嗎?因已二審且法官說不得上訴.B為告訴人不服判決.還有其他的救濟方式嗎?? 目前B跟A的民事訴訟正審理中.只是B不解.刑事判決結果B闖紅燈受傷更重被判3個月.A無照駕駛闖紅燈違規左轉機車又無保強制責任險卻獲判3個月可以緩刑.司法公平正義????? 蔡明哲(阿哲)101-04-1923:20 嘿嘿,我不知道能說什麼,有時候是否緩刑端視法官一心。

我在去年的10/25 chi101-04-1612:00 我在去年的10/25晚上發生了車禍,我是直行在主要道路上,四周沒什麼路燈很暗,有個婦人牽著腳踏車橫行的穿越馬路,往前一點有紅路燈也有斑馬線,不過他卻從馬路的中間穿越過來,因為腳踏車並沒有任何的照明警示燈,也沒有貼任何反光貼紙,因此我的車燈照到他時已經是有限的距離了,我當時直接反應按了煞車,不過還是撞上了。

當時那邊不是路口,也沒有紅綠燈,跌下去時附近有一家加油站,員工有出來查看,婦人當時急著要加油站員工將他的腳踏車牽起來,於是加油站員工也就順便把我的機車也牽起來,因此當警方來到事發地點時,兩個車子都已經被移動過了,他們拍照只能以地面刮痕以及車子的刮痕去判定。

之後我們兩人皆被救護車送去急診,我是雙膝擦傷,婦人照了X光則是胸前挫傷,醫生說他回家休息幾天幾可以了。

之後在急診室內我們雙方皆做了筆錄,做完後警方要我們兩個當事人去談和解,當時婦人一直說他馬路走好好的我自己去撞他,所以他沒錯都是我的錯,我那時希望事情可以快點和解,他跟我要求賠償他腳踏車,我當時就說好,因為我想快點和解,不過之後當我答應了他腳踏車賠償後,他又立刻說他眼鏡也壞了要一副新眼鏡以及他的所有醫藥費,我那時候就跟他說這樣子的話我剛剛瘩硬的腳踏車也沒辦法了,我當時只是個學生還沒畢業,我也跟他說了這件事其實兩方應該都有點錯,他就是聽不進去,還在急診室打給警察局說我不跟他和解,不付他醫藥費之類的,後來就不了了之了。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打給我,說他在腳踏車店等我了,我當時一直跟他說我們去申請鑑定如果我今天錯的比例比較多我願意負擔,因為我機車也壞了我也一樣有受傷那我是不是也自己負擔了,但是他就一直說我自己負擔是應該的因為這是我的錯,後來他也不願意協調,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談過了。

一直到最近我接到了警察局電話,他說婦人要提告,因為車禍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有半年時間提告,這個月25就滿半年的了,他現在隔了這麼久才提告,我怕路口監視器等等的證據應該也被洗掉了,且被人在提告時說我是其在路邊的白線內不是馬路上,他說他是過完馬路才被我撞的,但車子倒地時也都被牽起了,也沒任何的證據了。

1.想請問這件事真的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婦人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請問我去的時候應該要帶什麼去呢? 3.這樣上法院對我有利嗎? 4.如果上了法院我該說什麼才會對我比較有利? 蔡明哲(阿哲)101-04-1623:13 我先簡短回答一下,能和解是上策,但若有可能無法和解,那就要做好訴訟的準備,如果雙方都有受傷,策略上為了反制,建議你也要在6個月內對對方提告。

我在去年的10/25 chi101-04-1521:40 我在去年的10/25晚上發生了車禍,我是直行在主要道路上,四周沒什麼路燈很暗,有個婦人牽著腳踏車橫行的穿越馬路,往前一點有紅路燈也有斑馬線,不過他卻從馬路的中間穿越過來,因為腳踏車並沒有任何的照明警示燈,也沒有貼任何反光貼紙,因此我的車燈照到他時已經是有限的距離了,我當時直接反應按了煞車,不過還是撞上了。

當時那邊不是路口,也沒有紅綠燈,跌下去時附近有一家加油站,員工有出來查看,婦人當時急著要加油站員工將他的腳踏車牽起來,於是加油站員工也就順便把我的機車也牽起來,因此當警方來到事發地點時,兩個車子都已經被移動過了,他們拍照只能以地面刮痕以及車子的刮痕去判定。

之後我們兩人皆被救護車送去急診,我是雙膝擦傷,婦人照了X光則是胸前挫傷,醫生說他回家休息幾天幾可以了。

之後在急診室內我們雙方皆做了筆錄,做完後警方要我們兩個當事人去談和解,當時婦人一直說他馬路走好好的我自己去撞他,所以他沒錯都是我的錯,我那時希望事情可以快點和解,他跟我要求賠償他腳踏車,我當時就說好,因為我想快點和解,不過之後當我答應了他腳踏車賠償後,他又立刻說他眼鏡也壞了要一副新眼鏡以及他的所有醫藥費,我那時候就跟他說這樣子的話我剛剛瘩硬的腳踏車也沒辦法了,我當時只是個學生還沒畢業,我也跟他說了這件事其實兩方應該都有點錯,他就是聽不進去,還在急診室打給警察局說我不跟他和解,不付他醫藥費之類的,後來就不了了之了。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打給我,說他在腳踏車店等我了,我當時一直跟他說我們去申請鑑定如果我今天錯的比例比較多我願意負擔,因為我機車也壞了我也一樣有受傷那我是不是也自己負擔了,但是他就一直說我自己負擔是應該的因為這是我的錯,後來他也不願意協調,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談過了。

一直到最近我接到了警察局電話,他說婦人要提告,因為車禍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有半年時間提告,這個月25就滿半年的了,他現在隔了這麼久才提告,我怕路口監視器等等的證據應該也被洗掉了,且被人在提告時說我是其在路邊的白線內不是馬路上,他說他是過完馬路才被我撞的,但車子倒地時也都被牽起了,也沒任何的證據了。

1.想請問這件事真的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婦人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請問我去的時候應該要帶什麼去呢? 3.這樣上法院對我有利嗎? 4.如果上了法院我該說什麼才會對我比較有利? 沈恆(沈律師)101-04-1522:05 您如果認為您沒錯,就要堅持,如您文中所述將您看到的告訴檢察官就可以,還有在六個月內趕快去提告。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 o101-04-1415:03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閃避來車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因為當時不知道怎麼處理,只有詢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且一直道歉就離開了, 後來對方去報案,說是造成腳部的挫傷, 造成現在收到刑事簡易判決肇事逃逸,處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因為之前自己被人撞到過,覺得沒怎麼樣就自己回家擦藥, 沒想太多,所以不知道原來事故要先找警察, 而且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 已經和對方和解,而且約在警察局拿了2萬元給對方看醫生, (警察看我這樣拿錢給對方還一直笑,說我怎麼那麼老實) 可是最後還是收到這樣的判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陣子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睡, 而且很誠心的為這件事反省, 如果真的有前科,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和婚事, 等於我的生活一切都完了,而且罰金我也真的有困難, 查了很多網路的資訊,都說要努力爭取緩刑, 那要怎麼提上訴書狀和理由,還有要怎麼寫呢? 對法律不懂,真的不敢笨笨的自己寫這些東西, 怕寫的不對搞的更糟, 也想問一下,如果二審可以緩刑是不是真的就沒事了? 假如一審是6個月,二審有可能變更長嗎? 那醬子是以哪個判決為準? 唉~我真的好煩也好害怕, 很急,拜託了! 高雄張景堯(張景堯律師)101-04-1811:16 如果你在意有前科紀錄 建議還是提出上訴 如果達成和解二審還是有緩刑空間 因為爭議不大且都願意認錯 應該比較不需要律師陪同出庭 狀紙部分是可以考慮請律師代為撰寫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 o101-04-1415:03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閃避來車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因為當時不知道怎麼處理,只有詢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且一直道歉就離開了, 後來對方去報案,說是造成腳部的挫傷, 造成現在收到刑事簡易判決肇事逃逸,處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因為之前自己被人撞到過,覺得沒怎麼樣就自己回家擦藥, 沒想太多,所以不知道原來事故要先找警察, 而且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 已經和對方和解,而且約在警察局拿了2萬元給對方看醫生, (警察看我這樣拿錢給對方還一直笑,說我怎麼那麼老實) 可是最後還是收到這樣的判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陣子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睡, 而且很誠心的為這件事反省, 如果真的有前科,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和婚事, 等於我的生活一切都完了,而且罰金我也真的有困難, 查了很多網路的資訊,都說要努力爭取緩刑, 那要怎麼提上訴書狀和理由,還有要怎麼寫呢? 對法律不懂,真的不敢笨笨的自己寫這些東西, 怕寫的不對搞的更糟, 也想問一下,如果二審可以緩刑是不是真的就沒事了? 假如一審是6個月,二審有可能變更長嗎? 那醬子是以哪個判決為準? 唉~我真的好煩也好害怕, 很急,拜託了! 蔡明哲(阿哲)101-04-1423:13 如果只有你上訴,檢察官沒有應告訴人的請求上訴,原則上會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適用,白話說,就是可能判的更輕、緩刑,至少維持原判,不會判的更重。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 o101-04-1411:07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閃避來車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因為當時不知道怎麼處理,只有詢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且一直道歉就離開了, 後來對方去報案,說是造成腳部的挫傷, 造成現在收到刑事簡易判決肇事逃逸,處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因為之前自己被人撞到過,覺得沒怎麼樣就自己回家擦藥, 沒想太多,所以不知道原來事故要先找警察, 而且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 已經和對方和解,而且約在警察局拿了2萬元給對方看醫生, (警察看我這樣拿錢給對方還一直笑,說我怎麼那麼老實) 可是最後還是收到這樣的判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陣子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睡, 而且很誠心的為這件事反省, 如果真的有前科,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和婚事, 等於我的生活一切都完了,而且罰金我也真的有困難, 查了很多網路的資訊,都說要努力爭取緩刑, 那要怎麼提上訴書狀和理由,還有要怎麼寫呢? 對法律不懂,真的不敢笨笨的自己寫這些東西, 怕寫的不對搞的更糟, 也想問一下,如果二審可以緩刑是不是真的就沒事了? 假如一審是6個月,二審有可能變更長嗎? 那醬子是以哪個判決為準? 唉~我真的好煩也好害怕, 很急,拜託了! 文志榮(阿照)101-04-2413:07 您好﹕收到簡易判決之隔日起算10內提起上訴。

如果沒有前科,在第二審可以請求緩刑,並且可以向法官說已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也拿到2萬元了,可以請被害人幫您向法官求情,也可以寫聲請狀(內容﹕已與加害人達成和解,原諒加害人,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惠賜被告緩刑機會‥等語),您也可以主動向法官請求願意捐錢給公益團體或提供社會勞動,期能獲得緩刑機會,通常在二審時獲得緩刑的機會很大,而且您的案件,在第二審時不會再加重了,因為檢察官不會上訴,刑責就不會有加重之風險。

以上,希望能對您的案子有幫助!文志榮律師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 o101-04-1411:07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閃避來車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因為當時不知道怎麼處理,只有詢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且一直道歉就離開了, 後來對方去報案,說是造成腳部的挫傷, 造成現在收到刑事簡易判決肇事逃逸,處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因為之前自己被人撞到過,覺得沒怎麼樣就自己回家擦藥, 沒想太多,所以不知道原來事故要先找警察, 而且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 已經和對方和解,而且約在警察局拿了2萬元給對方看醫生, (警察看我這樣拿錢給對方還一直笑,說我怎麼那麼老實) 可是最後還是收到這樣的判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陣子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睡, 而且很誠心的為這件事反省, 如果真的有前科,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和婚事, 等於我的生活一切都完了,而且罰金我也真的有困難, 查了很多網路的資訊,都說要努力爭取緩刑, 那要怎麼提上訴書狀和理由,還有要怎麼寫呢? 對法律不懂,真的不敢笨笨的自己寫這些東西, 怕寫的不對搞的更糟, 也想問一下,如果二審可以緩刑是不是真的就沒事了? 假如一審是6個月,二審有可能變更長嗎? 那醬子是以哪個判決為準? 唉~我真的好煩也好害怕, 很急,拜託了!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 o101-04-1411:07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閃避來車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因為當時不知道怎麼處理,只有詢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且一直道歉就離開了, 後來對方去報案,說是造成腳部的挫傷, 造成現在收到刑事簡易判決肇事逃逸,處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因為之前自己被人撞到過,覺得沒怎麼樣就自己回家擦藥, 沒想太多,所以不知道原來事故要先找警察, 而且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 已經和對方和解,而且約在警察局拿了2萬元給對方看醫生, (警察看我這樣拿錢給對方還一直笑,說我怎麼那麼老實) 可是最後還是收到這樣的判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陣子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睡, 而且很誠心的為這件事反省, 如果真的有前科,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和婚事, 等於我的生活一切都完了,而且罰金我也真的有困難, 查了很多網路的資訊,都說要努力爭取緩刑, 那要怎麼提上訴書狀和理由,還有要怎麼寫呢? 對法律不懂,真的不敢笨笨的自己寫這些東西, 怕寫的不對搞的更糟, 也想問一下,如果二審可以緩刑是不是真的就沒事了? 假如一審是6個月,二審有可能變更長嗎? 那醬子是以哪個判決為準? 唉~我真的好煩也好害怕, 很急,拜託了! 文志榮(阿照)101-04-2413:28 您好﹕(因為操作問題)我的意見請參照律師文章裡面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 o101-04-1411:05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閃避來車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因為當時不知道怎麼處理,只有詢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且一直道歉就離開了, 後來對方去報案,說是造成腳部的挫傷, 造成現在收到刑事簡易判決肇事逃逸,處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因為之前自己被人撞到過,覺得沒怎麼樣就自己回家擦藥, 沒想太多,所以不知道原來事故要先找警察, 而且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 已經和對方和解,而且約在警察局拿了2萬元給對方看醫生, (警察看我這樣拿錢給對方還一直笑,說我怎麼那麼老實) 可是最後還是收到這樣的判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陣子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睡, 而且很誠心的為這件事反省, 如果真的有前科,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和婚事, 等於我的生活一切都完了,而且罰金我也真的有困難, 查了很多網路的資訊,都說要努力爭取緩刑, 那要怎麼提上訴書狀和理由,還有要怎麼寫呢? 對法律不懂,真的不敢笨笨的自己寫這些東西, 怕寫的不對搞的更糟, 也想問一下,如果二審可以緩刑是不是真的就沒事了? 假如一審是6個月,二審有可能變更長嗎? 那醬子是以哪個判決為準? 唉~我真的好煩也好害怕, 很急,拜託了! 沈恆(沈律師)101-04-1412:54 提上訴只會更好不會更糟,除非檢察官也上訴。

只有10天時間,建議您趕快找律師幫忙,若經濟不好,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車禍肇事逃逸 希望101-04-1016:34 我在橋上發生車禍,我是靜止狀態停紅綠燈,對方從後方直接衝撞上來,(對方開的車是用公司的名義買的)之後逃逸,我已經有備案 當天我有去看醫生,有開立診斷書,臀部挫傷宜休養一個月,要後續追蹤   後續有抓到人,筆錄也有承認撞到人,有私底下要找我合解,但是他整件事情只願意拿5萬出來合解 對此落差真的很大,因為我車修復就要87400了,故並沒有達成和解的狀態,另外他的態度並不是很好,一開始還有帶朋友過來說如果你自信可以拿到你要賠償的金額,那你就努力吧! 後續一直談不攏和解,一個星期之後由他的保險公司出面說要解決,之後再也沒有對方的消息,期間也是由我一直在跟保險的聯絡,對方根本沒做任何的事情 因為我是做業務的,所以車子對我很重要,這期間我的車被撞到不能鎖門,所以根本不敢使用,醫生說宜休養一個月,我也不敢,怕一請假就沒工作了,這部分也大大減少我的工作成效,上頭煮頭也一直3天2頭的就唸說要快去生一輛車出來要跑業務,整個精神壓力大到不行 我想請問一下這部分可以怎樣像對求償,車損?車輛折損部分?工作成效減少?精神賠償?出車的費用? 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沒和解對方會怎樣? 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還是業務過失傷害)? 林智群(klaw)101-04-1017:18 求償部分可以等到起訴後再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雙方沒有和解的話,對方會被判較重的刑 希望101-04-1017:29 那可以請問一下,我應該怎麼跟他求償嗎? 因為一來我不想讓人家覺得我在獅子大開口 二來,希望在合情合理的一個求償上提出,至少不用跟他在那邊一直耗時間打官司 急急急...告訴我該怎麼做 佩佩101-04-0914:56 你好:去年五月我和一個小我一歲的男性交往,當時還有婚姻存在,已告知對方我有婚姻,對方也認可,於是就和他同居,但因為交往爭吵中男朋友總是威脅我推我.拉我還說要給我老公小孩好看,甚至男朋友還會自慘.於是到了今年3/5我男朋友出手打我半夜打我二次,因為身體不適告知帶我去醫院.當時還威脅我如果告知護士我有打你我就不會帶你過去醫院.我只好答應!到醫院回家之後我下定決心要離開告知我身心已經受傷沒辦法繼續下去,結果我先住宿在朋友那,那晚他開車尾隨我檔我的路恐嚇我,警察也有來關切才讓我先離開!隔天我鼓起勇氣和老公坦然所有一切.老公也選擇原諒叫我不要再和他有任何糾纏我也答應!經過幾個禮拜朋友告知他在臉書上面把我打得很難聽(雖然沒指名)身心已經嚴重受創.臉說上面說:這種爛賤人我們不需要去理會他素質和教養.智商低的跟什麼一樣說我是破麻?他姊就回答這一切都歸功於我!還不是我揭穿這個大騙局怎麼可以檢點成這樣,話說回來他老公不知道知不知道?於是我告知老公我的委屈及這件事情本來就是兩方都有錯為什麼他把錯推到我這邊!老公晚上打電話去和他家人詢問清楚.請他兒子給個道歉臉書罵人及打人這件事情出來道歉.(他把臉書那篇砍掉但我有拍起來)已經經過一個禮拜了還是沒打來道歉!我現在怎麼做保護自己呢?備註:我有去醫院申請驗傷但上面是寫臉部及手部挫傷這樣可以嗎? 高雄張景堯(張景堯律師)101-04-0916:23 回覆佩佩的發言內容: 你好:去年五月我和一個小我一歲的男性交往,當時還有婚姻存在,已告知對方我有婚姻,對方也認可,於...(恕刪)  可以提出刑事傷害及誹謗公然污辱告訴  不論是否成立  應不至於有誣告罪的問題 將來對方如受不起訴  只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證明 主張並非完全沒有依據 佩佩101-04-0916:49 回覆張景堯律師的發言內容: 回覆佩佩的發言內容:<... stephanie101-02-2813:54>律師諮詢>民事問題>車禍理賠問題? 車禍理賠問題? 發表新文章│友善列印 Stephanie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0-11-2608:11  文章人氣:117 個人積分:20 距離車禍已經過了一個月了...當時是我媽開車載我...我坐在副座上..我們是主線道...對方從支線衝出..直接撞上我們..當時兩側邊車門全凹進去...只有我受點擦傷..但當時並沒任何流血...所以就沒去醫院... 是過了一兩天..因為手腫的很痛..所以才又去醫院照X光.但X光照出來..骨頭正常並沒任何斷裂...所以去看了中醫...醫生說是挫傷..傷到神經...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而且也沒好轉跡象...反而脊椎出現疼痛...那這樣我該怎麼跟對方申請理賠的部分..因為車子是我嫂嫂的名字...肇事者是我媽..而車子是保乙式險...保險公司會跟對方追討車子理賠的部分...但我的醫藥費部分.我該怎麼跟對方討呢?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詢問我們車子保險的部分.. 昨天我嫂嫂打電話去我們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醫藥費部份需要我們自己去跟對方討~因為保險公司說他們只負責車子的部份~ 為什麼保險公司只負責車子部分~一般不都是全部都會幫忙處理嗎? 而且對方並沒有保強制險~連車子的保險也是最低險~所以根沒辦法理賠給我~ 那這樣我是要去哪做申請要求對方理賠我的醫藥費.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最好是能夠提出具體的答案.謝謝!! 車禍和解詢問 suki101-02-2310:09 您好,我想詢問車禍和解相關問題。

車禍是發生於2012/2/22下午5點多,狀況為我當事人於下班途中騎機車回家路上,於交叉路口與對方B車子發生相撞車禍事故,我是騎主線道直行,交叉入口號誌為閃黃燈,對方開車從支線直行,交叉入口號誌為閃紅燈,我直行看到交叉路口對方車準備出來時減速放慢,對方開車出來時看到我也減速放慢停了下來,當下反應就是對方停下來要禮讓我直行,所以我就又繼續騎想要直行通過,不料對方停下來後沒多久又繼續往前行駛,導致我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對方右前方車門。

事故發生後我當下報警請警察來處理,當下我人只有感覺左手左腳部份有挫傷酸痛,其他部份並無覺得有大礙,故沒送醫檢查。

等到警察處理完事故現場後,並跟警察回警局做筆錄,做完筆錄,警方說這樣的案件沒有全屬於誰的肇事責任,因此希望我們自行私下和解,警方不介入。

雙方損壞狀況為:我機車龍頭鎖死無法轉動、機車無法發動,其餘待機車行檢查報修,對方右前側車門凹陷。

我的身體部份為左手左腳挫傷、胸口挫傷,其餘為頸椎、背部、腳部酸痛,已有醫生診斷報告;對方身體並無損傷。

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有辦法向對方索賠機車維修金的賠償與醫藥費的賠償嗎?  如果對方並沒有意思想要負責賠償,那有什麼方法能夠處理? 麻煩律師先生/小姐替我解答,感謝您。

  蔡明哲(阿哲)101-02-2311:36  就身體受傷部分,因妳有受傷,對方沒有受傷,那對方可能會有過失傷害刑責,妳應該不會有。

就財物受損部分,只要不是出於故意(本案應僅係過失),雙方應該都不會有刑責。

民事部分,雙方如都有損害(包括身體及財務受損),都可向對方求償,此時過失比例及損害範圍就很重要了。

建議你先跟對方談和解,若和解不成,建議一定要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我被甲、乙、丙三人 東瑾101-02-1219:24 我被甲、乙、丙三人歐打並拿椅子摔我手及頭部造成我手及頭部有挫傷及血腫,當時我並未報案只是自行至醫院驗傷,並於隔天至警察局報案控告甲等三員傷害,後來警方約談他們三員後,其中甲也要對我提出傷害,但我清楚知道自己完全沒有出手傷人,後來甲等三員有來我家要求和解,但卻是半恐嚇狀況的情況下要求我必須立刻至警察局和解,在雙方對談中我有錄音並找機會問對方三員我有出手打他們,他們的回答都說沒有,其中有一個說我有出手要打他但被他閃過,後來我推說時間太晚了要和解要等改天,後來大家不歡而散,隔天我就接到警方的電話說對方要告我傷害叫我也要去做筆錄,我想問說這樣我可以再提出什麼告訴嗎?另對方在這段期間對外四處謠言說是我去他家裡亂才會打人的這樣我又可以對他們提告嗎?謝謝 廖淑華(廖律師)101-02-1315:15 一、你沒有打對方,對方卻對你提出傷害告訴,這部分你可以提出誣告罪之告發,並引用該錄音帶為證據。

二、傷害罪的部分如要和解,可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法院之調解程序進行,對你比較有保障。

車禍當下沒報警,現在對方不負責任 小虫101-02-0809:31 律師您好 事情就發生在前幾天晚上我與妹妹騎機車回去途中,突然在路口時遭人騎機車闖紅燈並和她發生碰撞,後來有好心人士幫我們將車扶起牽至旁邊,詢問之下才知道這位小姐為什麼騎那麼快,她說小朋友生病在醫院急著去醫院,並也很擔心的說要帶受傷的我們去醫院,當下我也是很單純的想說應該不用報警,到醫院檢查就好,誰知道時間已晚醫院沒開,我便跟她要了手機與車牌號碼也一並抄下!最近這幾天因為要請保險,才知道必須要警察開過的三聯單才可以!我便打電話至這位小姐的車險公司詢問,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沒加保....所以想私底下請她賠償,我把修機車以及任何費用都跟她報備,但是她卻說只能負擔兩三千,最後又說開始說她根本沒闖紅燈... 於是我跟她約好在昨晚要到警局備案,她卻放我鴿子... 最後連電話都不接。

我到警局詢問,警察杯杯說算我倒楣只能認了...唉,沒報警就真的什麼都無濟於事自認倒楣嗎?還是有其他的方法或法律途徑可行?現在我和妹妹不但有挫傷,我還有點腦震盪連機車與衣物也有部份損壞!我想請律師是否有什麼方式能夠提告呢?!我真的很煩惱這個問題~~~謝謝:( 陳俊溢(陳俊溢律師)101-02-0809:56  你們還是能夠提告,只是在舉證上,如果找不到監視錄影帶、沒有驗傷、對方又不承認的話,會造成檢察官是否有充分的證據起訴對方的問題。

車禍訴訟打官司。

應當如何處理才好?? 甄甄101-01-1217:19 2011年12月25號晚上20:30左右在台北市大同區堤外便道從板橋往市民大道方向,延平疏散門內停等紅綠燈。

後方機車突然爆衝,往我車尾撞來,當時事發突然,雙手緊扣煞車,兩腳有用力撐地,車子往左傾斜。

我把車子扶好後,對方有兩個人,撞到我的人下車道歉說煞車不及車子爆衝等等。

因為被撞那一下,左腰有扭到,我很痛都沒辦法開口。

等比較可以適應腰痛,才開口跟他說車子如果有損傷要他協助賠償還有我的醫藥費,當時並沒有採取報警這個措施,看對方很誠懇一直道歉也承諾會負責到底,跟他要了電話記下他車牌就讓對方先去修車,因為他提到煞車有問題。

當下對方有問我有沒有受傷,我一直說我很痛。

他一再確認我也是一直說腰痛,後來說要協助我就醫,我說好,哪裡有醫院之類的。

結果他隨行的朋友一直說先修車子,這樣子沒辦法騎,也危險之類的,所以他們就離開現場。

當晚就撥電話想約他談賠償問題跟醫藥費,結果從晚上打到隔天早上都是轉入語音信箱,後來我跟先生商量決定報警處理先求自保。

12/26去醫院驗傷再去交通大隊到事發現場備案,後又到警局偵查隊做筆錄。

這期間我跟先生也有輪流打給事主,但是一直都沒有回應轉入語音信箱。

一直到1/3對方手機終於有回應,對方說手機有問題才會這樣子,他沒有意思想要躲避責任。

我約他說希望可以和解,因為不想互相鬧上法庭,這樣也不好我也很誠心想說不想害人家背上"公共危險"和"肇事逃逸"。

後來連續兩天都再談和解金的部分,我要求賠償金8千,包含請假三天被扣的薪水,請一天要扣三天,薪水被扣九天((一天扣一千元我被扣九千))我要求他負責三天其餘六天我自行吸收,驗傷1000跟跑中醫院20次3000元,機車被撞損的地方有三處,比較嚴重是擋泥板左側整個碎裂修理800元,所以只打算要擋泥板的費用。

談到賠償金對方一改態度,很不高興的說""我有證人事發當時我朋友在場,你都可以自行騎機車離開,那你就是沒事情。

沒事情就沒醫藥費這種事,車子可以騎阿,那也就是說沒有車子維修費這種事情。

我現在有證人不怕你去告,反正我的證人出庭說沒撞到你,是你自已雷纏,那就是說是你自已的問題阿,既然是你自已的問題,你怎麼可以全賴在我頭上?就因為我在你機車後面很輕的碰到你一下,你就抓我當替死鬼ㄚ?""我說""當時你也沒看過我的車子,也沒協助我就醫,一直趕著要去處理車子,你自已也說會負責什麼的,現在又推得一乾二淨??""他又說""不是說就是你自已的問題嗎??我沒碰到妳的車子,就很輕很輕的輕輕摸到那樣的碰了一下阿!怎又是我撞的??你們不可以這樣子,自已有問題就全賴在我這個路過的騎士!""後來我先生找他談,理賠金額方面我們可以降到四千,他也一直提醒我們,他們有證人,可以證明事發過程,全都是因為我自已騎車不慎,自已有問題。

先生跟他們談了很久,對方完全說不是他做的!只要講到對方理虧的部分,他就強調""老子有人證啦,不是老子幹的!""就這樣,現在跟先生討論是說。

第一。

我們要跟這種無賴打官司,這樣子勝算有多少??如果要告對方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才好??因為我沒有人證也沒立刻報警處理,事發當時那個地方也沒有多少車子經過,現場沒有監視器之類的。

對方也說要反過來告我""誣賴他"陷害他",這樣子告下去,失敗後,變成我有事。

對方現在有朋友當證人,證詞對我們很不利!整個案件以"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起訴他。

 第二。

先生認為不想為了一個無賴打官司就因為區區的幾千元。

車禍我沒出大事只是小小的腰部挫傷,可以算是老天爺有幫助我,讓我逃過大劫。

先生有意思要撤銷告訴,因為他擔心對方耍賤招,到時候要討公道變成我被法官認定有誣賴什麼的,會去坐牢還要賠償對方。

所以現在我們是拿不定主意。

因為商量不出提告對方,又可以自保的方案。

想請有經驗的大大們,可以提供一些經驗或管道協助我們!麻煩各位了~謝謝! 我提告我的員工傷害~怎麼我的法院傳單變成被告? 李姿蓉100-12-2211:59 我是家庭式代工我是單親媽媽扶養兩名國小3年級跟1年級的小孩.在100年10月5日12點一名女員工跟她男友吵架{她中午就有喝酒}到了18:00她叫我請她喝酒跟吃飯{我也請幾名員工吃}到了21:30我的男性友人來探視.又叫他買鹹酥雞跟紅酒到了100年10月6日凌晨那名女員工在我家浴室門口跌倒.我起身走向她詢問.那名女員工就開始毆打我.我就呼救男性友人聽見後趕緊把她拉開.帶到我家們口.因我被毆打到胸口害我呼吸有點困難.男性有人把我抱到我家門口後趕緊打電話報警跟聯絡119.那名員工趁男性有人不注意.又踢我拉我頭髮撞地板.男性友人看見後趕緊把我抱1F等待救護車.醫生驗傷後說有腦震盪還有多處挫傷.到現在無法騎機車{因為頭會暈眩跟頭痛}100年10月6日中午11點那名女員工打電話說:老闆娘對不起我睡太晚.我就回答:你知道昨天妳對我做了什麼事嗎?那名員工回答:老闆娘你說錯了事100年10月6日凌晨3點多發生的事.我就回答;那你不用來了.{我就掛上電話}11:09分那名員工傳簡訊說那薪水那時候領.過來到了100年10月9日她說19:30在派出所談和解我的員工騎機車帶我去順便幫我旁聽.那名女員工說:我們是互毆.叫我要給她薪水跟紅包.她說她的傷事你們看不見的.連工作都沒辦法.跟呼吸.我跟她說:我們法院見.100年10月10日下午聽管理員說她從昨天就沒回來到15:30全身酒味才回來.到了晚上19:00管理員打電話給我說她搬家了.{落跑}我從發生事情那天的晚上我就跟她男友說了.{但是他們分手了}才得知他之前在酒店上班還有在新竹毆打人跟在這社區跟人吵架{都有報過警來處理}但是他開口必口反而要叫我拿更多~我又沒打她.{害我現在沒辦法帶孩子上課下課.連工作也有問題}100年10月10日有到警局提出要告她.才得知她跟我們大家說的年紀都是騙人的{跟我們說28歲.但是警局調出來得事1972年8月30日{真是傻眼}我有人證跟驗傷單還有監視錄影路. 那天幾天我都有去警局說要備案.警察說叫我和解12月21日我到法院傳單為什麼裡面寫說被告?警察當時也沒開三聯單給我.我到現在都無法騎機車~連家庭代工都出了問題想找工作也沒辦法去.生活都出現問題還被告. 我100年10月10日下午12:00提告那名員工傷害怎麼現在的傳票裡面寫傷害是沒錯但是怎麼寫我是被告? 陳俊溢(陳俊溢律師)100-12-2216:40  對方也對你提起傷害的告訴,你告對方的部分要確認警方有沒有受理。

如果警方沒有受理或推託,你也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告訴。

李姿蓉100-12-2216:50 回覆陳俊溢律師的發言內容:  對方也對你提起傷害的告訴,你告對方的部分要確認警方有沒有受理。

如果警方沒有受理或推...(恕刪)  我有詢問過是我們兩個互告. 還有一個問題市我那天有交給警察錄影畫面跟身上被打傷的照片還有驗傷單{一般的在敏盛醫院} 我朋友說要用法院專用的嗎? 還是一般的就可以? 車禍案件 艾琳100-12-1423:07 初步研判分析表對方(計程車):右轉彎未注意右後方來車我方(機車):涉嫌超速第一次調解對方只願意付5000元了事,而且態度很不好,我方開了十萬(醫療+修車+薪資+精神賠償),我方有受傷,多處擦傷及背腹部挫傷,因為再消毒公司上班,有傷口不能碰觸藥劑,也常要搬重物,因此休息了一個半月,對方無受傷,調委員說精神賠償不能算,醫療對方保險也會賠,最後殺到只剩五萬,對方還是只願意付一萬元了事,所以調解破裂,若我方要走上法律途徑,我方的涉嫌超速會影響多少?!再來又應該怎麼處理?! 對方有口述說他車也修了一萬多元。

我想再確定一下理賠的內容有包含哪些是可以賠ㄉ?!薪水(52000)醫療(3000)修車(15200)精神賠償 全部加起來湊成十萬那車禍擦傷留下ㄉ疤想要去美容除掉這個也可以向對方申請理賠嗎?!又應該怎麼做?!若是像我這樣的案子想了解一下應該會判對方賠償多少呢?! 陳俊溢(陳俊溢律師)100-12-1510:07  根據車禍鑑定的內容,你顯然也有過失,未來即便起訴你也可能需要對於損害負相當的責任(3~7成的責任)。

你起訴當然會有勝訴的機會,不過時間及其他的成本你也需要考量一下。

另外就算勝訴,你還得對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等到拿到錢可能是兩年以後的事(如果對方有財產,也許你可以多拿個一兩萬吧!如果沒有財產,那可能是白忙一場)。

    艾琳100-12-1723:23 回覆陳俊溢律師的發言內容:  根據車禍鑑定的內容,你顯然也有過失,未來即便起訴你也可能需要對於損害負相當的責任(...(恕刪)   不好意思 其實有一點不是很懂耶 可以白話一點嗎 所以起訴勝訴之後 若是不考慮時間的問題 我會拿到比原本和解金開出的五萬低嗎 車禍醫藥費問題 Stephanie100-11-2222:00 距離車禍已經過了一個月了...當時是我媽開車載我...我坐在副座上..我們是主線道...對方從支線衝出..直接撞上我們..當時兩側邊車門全凹進去...只有我受點擦傷..但當時並沒任何流血...所以就沒去醫院... 是過了一兩天..因為手腫的很痛..所以才又去醫院照X光.但X光照出來..骨頭正常並沒任何斷裂...所以去看了中醫...醫生說是挫傷..傷到神經...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而且也沒好轉跡象...反而脊椎出現疼痛...那這樣我該怎麼跟對方申請理賠的部分..因為車子是我嫂嫂的名字...肇事者是我媽..而車子是保乙式險...保險公司會跟對方追討車子理賠的部分... 且只有我媽跟對方去做筆錄~所以我不清楚當時筆錄的情況.但我的醫藥費部分.我該怎麼跟對方討呢?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詢問我們車子保險的部分..因為對方只有最低的一般保險..那這樣我是要去哪做申請要求對方理賠我的醫藥費.   車禍業務過失傷害刑責等相關問題 煙斗100-11-1517:56 我在今年駕駛公司大貨車與一名機車騎士擦撞,當時為行徑同一方向,至T自路口,我要右轉對方要左轉,發生擦撞,對方腳受傷(挫傷,骨折),案發後馬上辦出險,但因對方以傷勢未好不知要索賠多少而擱置,過了半年,因為對方怕過了時效提出調解,調解時傷勢未好,而又提出傷害告訴,以開完偵查庭,我被起訴,對方除了醫院收據以外還有大部分的民間營養食品等醫生未開立的藥物多達三十幾萬(不包含保險可以申請的),就是說要我拿三十幾萬出來,不然連我老闆也要告,請問可以告我老闆嗎,還有當時只有問我是不是有過失而沒有問對方,是直接認定我的過失嗎,庭上也說那些屬於民間偏方(療法)是不可能會判賠的,只會判賠醫院和醫生開例證明單據部份。

如果我再提出調解,對方還是不肯和解,堅持要拿到全數賠償(包括沒證明的部分 ),而我有辦法在後面提出雙方都有過失嗎(有申請現場事故圖和初步分析研判表,研判表寫雙方都有駕駛疏忽 ),如果不行,我被判過失傷害的話,我是只要依法院判決賠償完(罰金,精神賠償等)和付完刑責就沒事了嗎,還是還要在賠其他的呢? 以我的案例精神賠償最高有可能判到多少呢,對方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

廖淑華(廖律師)100-11-1610:31 一、業務過失傷害的情形,車行老闆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民事賠償部分判決後,如果對方再提出事後醫療的單據,且可以證明與本次車禍有關,仍可以再重新提出新的訴訟。

車禍業務過失傷害刑責等相關問題. 煙斗100-11-1517:50 我在今年駕駛公司大貨車與一名機車騎士擦撞,當時為行徑同一方向,至T自路口,我要右轉對方要左轉,發生擦撞,對方腳受傷(挫傷,骨折),案發後馬上辦出險,但因對方以傷勢未好不知要索賠多少而擱置,過了半年,因為對方怕過了時效提出調解,調解時傷勢未好,而又提出傷害告訴,以開完偵查庭,我被起訴,對方除了醫院收據以外還有大部分的民間營養食品等醫生未開立的藥物多達三十幾萬(不包含保險可以申請的),就是說要我拿三十幾萬出來,不然連我老闆也要告,請問可以告我老闆嗎,還有當時只有問我是不是有過失而沒有問對方,是直接認定我的過失嗎,庭上也說那些屬於民間偏方(療法)是不可能會判賠的,只會判賠醫院和醫生開例證明單據部份。

如果我再提出調解,對方還是不肯和解,堅持要拿到全數賠償(包括沒證明的部分 ),而我有辦法在後面提出雙方都有過失嗎(有申請現場事故圖和初步分析研判表,研判表寫雙方都有駕駛疏忽 ),如果不行,我被判過失傷害的話,我是只要依法院判決賠償完(罰金,精神賠償等)和付完刑責就沒事了嗎,還是還要在賠其他的呢? 以我的案例精神賠償最高有可能判到多少呢,對方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

車禍理賠協調不成事件 QQQ100-11-0315:49 您好:   媽媽於100.06.29早上5:55分與人發生對撞,我媽媽的車開在主幹道上,對方是小路衝出來的機車,造成對方有骨折、骨盆挫傷等傷害,我媽媽因要閃避她,去撞圍牆,造成車子全毀報廢,及胸部措傷,後來對方整理數據後要求賠償80幾萬元,等到100.09.29第一次調解時,將金額提高為212多萬元,因為落差太大,協調不成而解散,現在收到車輛行車肇事鑑定的100.11.09開會通知,因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20-不到30萬,我媽媽說:她唯一可以做的部分就是去借個10-15額外賠償她,我們真的沒多餘的錢,想請教您:1.此案件,一直沒有進展的解決,理賠金額落差太大,且對方將她兒子辭職照顧媽媽的薪資所得,皆列入賠償範圍.2.接下來,我們該如何做,還可以有個圓滿解決方式.拜託你們幫幫我,謝謝你!QQQ 蔡明哲(阿哲)100-11-0322:44  看對方是否已正式提出民事訴訟?如是,應該會有起訴狀及證據,屆時再拿這些東西與律師研究,通常受傷的一方有時會獅子大開口,但到了法院,還是需回歸證據面。

QQQ100-12-0117:2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蔡明哲(阿哲)100-12-0123:01  一、過失比例最後是由法官依事證認定,當然兩造均可陳述有利於己之理由。

二、只要是責任財產均有可能遭扣押,壽險未到期的部分,應尚無法扣押。

三、如何解不成,為了牽制對方,建議也要對對方提告。

QQQ100-12-2017:0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車禍事件的刑事程序以及請求建議 shan100-09-0213:36 您好:我表妹騎機車載同學一起去打工的路上被大車撞,導致表妹多處挫傷,同學一腳截肢、脊椎受損。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兩次鑑定結果皆為"大車駕駛為肇事原因,我表妹無肇事原因"。

目前經過地方法院刑事庭:移付調解>調查>準備程序>審判程序 上個月底開庭(審判程序),聯結車司機有請辯護律師[我表妹跟她的同學是告訴人]對方的律師針對我表妹說對同學覺得很內疚,詢問使用什麼方式與同學連絡,進而要求查看email內容(回家後要把內容寄給書記官)信件中有那位同學對表妹情緒性、攻擊性的字眼出現(ex詢問律師,考慮附帶你的法律責任/害人精/報應...)目前信件已經依照規定寄到法院了請問接下來還會再開庭還是就直接等宣判了?會因為信件內容而對判決結果或對我表妹不利嗎?若會的話,目前有辦法做補救嗎? 麻煩請為我解答或給予建議,真的非常感謝您!! 蔡明哲(阿哲)100-09-0223:23 回覆shan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表妹騎機車載同學一起去打工的路上被大車撞,導致表妹多處挫傷,同學一腳截肢、...(恕刪)  「對方的律師針對我表妹說對同學覺得很內疚,詢問使用什麼方式與同學連絡,進而要求查看email內容(回家後要把內容寄給書記官)信件中有那位同學對表妹情緒性、攻擊性的字眼出現(ex詢問律師,考慮附帶你的法律責任/害人精/報應...)目前信件已經依照規定寄到法院了」,這一段話我看的不是很懂,可否再說明詳細一點?開庭多久會宣判,其實不一定,原則上該調查的都調查完,法官有心證後,應該都會結案。

提醒你,依你所述,應賅是已提出刑事告訴,那就要注意提出民事訴訟的時間點,不要罹於消滅時效。

shan100-09-0408:31 非常感謝蔡律師的回覆!!不好意思沒有表達清楚以下再重新描述,若還是不夠詳細請再告訴我 法官詢問表妹現在跟同學關係如何?表妹說對同學有點內疚。

被告律師詢問:為什麼會”內疚”?表妹:因為他傷的太嚴重了。

被告律師:有沒有跟班代聯繫?用什麼方式連絡?表妹:用facebook。

被告律師要求表妹提出這份資料。

(法院要我們寄過去) 車禍發生以來,表妹跟同學兩人關係還是很好,直到今年同學復學,開始對表妹產生不滿。

信件中很多對表妹情緒性、攻擊性的字眼出現(以下節錄)ex1.同學:...詢問律師,考慮附帶你的法律責任...表妹:...我知道總有一天要負起這個責任...ex2.同學:...害人精...ex3.同學:...會有報應...兩人的信件資料已經依照規定寄到法院了 請問這樣還會再開庭調查嗎?有可能因為信件內容而對判決結果不利嗎?若會的話,目前有辦法做補救嗎? 蔡明哲(阿哲)100-09-0600:24 回覆shan的發言內容: 非常感謝蔡律師的回覆!!不好意思沒有表達清楚以下再重新描述,若還是不夠詳細請再告訴...(恕刪)  可能還不是很清楚,我盡量回答:看樣子,妳表妹跟那個司機應該都有可能成為過失傷害或損害賠償的民刑事被告,只是依你所述,目前正是遭起訴成為刑事被告的只有那位司機,若經過6個月告訴期間,原則上妳表妹刑事上應該會沒事,但是仍有民是損害賠償的問題。

最後建議,趕快去聲請閱卷,把資料給專業人士看一下尋求建議,有時在網路上講不太清楚,如妳仍有疑問,建議來電詢問。

告傷害變成互毆傷害 老土100-08-2602:01 二、被訴傷害部分的答辯:本人與林怡如結婚已大約三年有餘.大約於兩年 半前因女方決定離婚因而帶著小孩回到娘家.不願與本人履行夫妻之義務.   中間多次請林怡如回家團圓.但女方始終不肯.於是本人這兩年半期間都是 多次於嘉義市及雲林縣水林鄉兩地往返帶小孩回嘉義市.但每次去都遭女 方多次惡意刁難及辱罵.人身攻擊等.女方的弟弟林豐正曾經恐嚇我要找人 打我不讓我離開水林.女方的媽媽劉秋燕也曾說要把小孩藏起來讓我找不 到.說什麼我沒資格看小孩.嫌我家窮又嫌我家不好等等之類人身攻擊. 我於今年6月5日下午兩點打電話給林怡如說要去載小孩.她口頭上答應 當我去到水林鄉大約3點半時.林怡如以及劉秋燕開始對我辱罵及人身攻 擊.不讓我把小孩帶走.說小孩是你要帶就帶的嗎?於是發生了口角.接著劉 秋燕拿起手機打電話給在二樓的林豐正叫他下來打我(因為當時是在一樓) 我見林豐正手上拿著鐵棍因心生懼怕.因此也回車上拿我的車用拐杖鎖. 此時林怡如拿照相機起來拍我拿拐杖鎖的過程.當我拿下來時突然旁邊衝 出一名他們的鄰居年大約45歲中等微胖身材.先是把我的拐杖鎖搶走.林 怡如及劉秋燕及在夥同鄰居一名共3人將我抓住.林豐正一棒從我頭上打 下.我當場頭破血流.我掙脫開來混亂中隨手撿起一塊磚頭往他們丟去.希 望可以停止他們對我繼續施加暴力行為.於是3人又在將我抓住.林豐正再 度拿起鐵棍欲往我頭上打要置我於死地.我因為用左手去檔導致我左手尺 骨閉鎖性骨折.開刀住院了3天.需休養4個月無法工作.之後4人又把我推 倒在地上繼續毆打我.因而導致我全身多處淤傷.因頭部遭受重擊也縫了好 幾針.造成腦震盪及頭部挫傷.當我起身時林豐正進到屋裡拿起手機打給朋 友準備叫朋友繼續來打我.我此時就趕快開車到水林分駐所報案.警員叫救 護車載我到北港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媽祖醫院)去治療及驗傷. 然後我就坐計程車回到水林分駐所製作筆錄及提起傷害告訴.隔天6月6 日去到陽明醫院看吳書榮骨科門診.當天下午約兩點因尺骨骨折進行鋼釘 固定之手術.共6/6-6/8住院了3天.(如附証1)又因頭部遭受強烈撞擊 因此在6/10看了腦神經的門診(如附證2)更因為事發後被打的陰影常常在 腦海出現導致失眠.憂慮再度被打及報復.又苦不能見到自己的小孩因而產 生焦慮及憂鬱(如附證3)均在本人心裡上有著莫大的痛苦.事發至今對方 不聞不問.毫無任何關心.甚至本人家屬要與他們談和解也不理不睬.行為 之惡劣.令人髮指.林怡如相繼對本人提起家暴保護令及傷害之告訴.家暴 保護令告訴已在雲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7/6上午10時50分已由馨股之法 官開庭審理完畢.因法官同情本人之處境.因而判決保護令給我並命林怡如 與其家屬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近及騷擾我.子女方面我一個月有兩次的探親 權.林怡如說本人有對她施以暴力行為.其實是在6/5當天因為推擠中場面 混亂導致她受傷.因此皆說本人對她施暴.實在有不妥之處.又因6/5當天 所發生之情事因情況特殊.在為了保護本人身體遭受不法之侵權.係屬正當 防衛.況我因受傷無法也失去了工作.家中剩我與母親相依為命.我乃是家 中經濟支柱.處境實為艱難.以上論述.望貴署察明以不起訴處份.還本人之 公道.實為感謝 以上是小弟寫給雲林地方法院檢查署的刑事答辯狀.開了2次偵查庭檢察官都叫我們去和解.第2次說叫對方賠我3萬6.然後就被案件打回調解委員會嘍.說如果沒和解案件回到他哪裡檢察官就兩邊都直接起訴傷害.第一次開偵查庭時因為我要求要調查該鄰居的身份.檢察官不調查.結果被我投訴到法務部政風司跟雲林檢察長信箱.後來才打電話給我說要調查的.第1次跟第2次都我們和解就對了.因為對方是2個受傷告我.大概是頭部挫傷淤傷腦震盪等等的.我是1個告他們全部.我的傷是腹部及背部淤傷.頭部挫傷及左手尺骨骨折.宜休養4個月.請問是和解好3萬6拿一拿?還是直接告下去.如果直接告的話會不會兩邊都被判刑.我大概多久.對方大概多久.那民事雙方都可求償.那民事大概又會判我賠它們多少.它們要賠我多少.我有工作薪資證明加診斷書說宜休養4個月.檢察官又說老婆跟它媽媽不起訴.開偵查庭有口頭上講說不起訴.鄰居的身份他會繼續調查.為什麼它們兩個會不起訴? 以上謝謝專業律師請回答. 蕭蒼澤(蕭律師)100-08-2919:44  為什麼它們兩個會不起訴? 要看不起訴的理由書 通常是不具主觀犯意 告人傷害變成互告傷害 阿逄糸韋吉吉100-08-0413:23 事發經過是這樣子的,5月31日晚上1點多我在路邊跟女朋友有點爭執, 一台自小客車開車停上人行道已五至十分鐘多,因停在我們旁邊, 加上我心情不是很好,而人行道並不能隨意停車,我便前往跟他說: 「你不知道人行道是不能停車的嗎?」 我當時是用台語跟他說,但他非但不開走卻說:「怎樣?」 我便再重複剛剛的話,叫他開走,對方卻還是說:「怎樣?」 而當時深夜一點多,他打開車門,我也把他車門拉開, 起初我以為他打算要解釋或理論,但他卻一下車就開啟後車廂躬身欲拿起球棒, 而我當時在他身後便架住他左右手,他右手掙脫並對我頭、臉出拳八至十次有, 毆打我右臉部面積,範圍是額頭、眉毛、眼睛及鼻樑, 事後女朋友認識的朋友在沒過多久趕到現場(女朋友的女性朋友通知), 二位友人一到現場便將我們拉開,對方隨即拿出球棒漲開氣焰一副凶神惡煞樣, 我朋友便跟對方說對不起要他離開因為我有喝酒,我則說別走要叫警察來講, 事後我便報警驗傷,驗傷單上敘述我臉部、眼睛、鼻樑挫傷、輕微腦震盪, 而事後經過了三天,我的頭依然會頭痛、頭暈及噁心反胃, 右眼在事發隔天瘀青,鼻腔有瘀血,但血沒有從鼻腔流出來,而是卡在鼻腔中。

  過了三天,因為我當時去驗傷的急診醫師告訴我如果頭痛頭暈持續要去高醫就診, 第四天我便前往高醫就診,也有將自身發生情形告訴醫師並開立診斷書, 我掛了腦神經內科和耳鼻喉科,腦內科醫師說我這是頭部外傷症候群, 後來也有安排電腦斷層掃描發現是沒有問題才讓我安心, 而耳鼻喉科醫師是說我鼻骨骨折、鼻樑鈍傷,而因為我受傷害的緣故, 又向打工的地方請假十天,損失薪資約八千塊,看診掛號費用四千多塊, 當時警察找到對方是要我們和解,但我們表明可以和解,但是須賠償醫療費用, 對方隨即表示沒有錢,要告就來告,還說他也有驗傷單,最後只好和解失敗, 對方沒有和解的意願,再加上對方緊咬著說我喝酒找他麻煩,但我並沒有醉, 做筆錄的時候我也有跟警察說我有喝酒,但我只喝三罐330ml的啤酒,並沒有醉。

  另外補充我根本沒有動手,我願以生命發誓,但對方卻跟警察說我也有打他, 警察拿出驗傷單給我看,上面敘述是右手挫傷,但我根本沒有打他的右手啊! 是他拿右手打我的臉欸!然後我再看了一下驗傷單,沒看錯的話似乎也是當天開立, 這樣從我告他傷害,變成了互告傷害,隔了兩個月的今天我收到傳票, 但傳票上卻附註我本件被傳人係被告,想請問我告人怎會變被告了?(哭哭) 還是說傳票是這樣寫的,而我告他的那份傳票也寄去對方那了? 另外想請問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我這樣會勝訴嗎? 沒有人、影片看到事發情形等等,只有雙方證詞及驗傷單。

  人證是有我女朋友的朋友,但那位朋友似乎沒有想出庭幫忙作證的意思, 因為對方怕會惹上麻煩,所以想請問這樣子的互告傷害,法官會如何判? 而我現在告人變被告,讓我很困擾,我是否應該打電話去檢查署「為民服務中心」? 麻煩各位駐站律師幫忙為我解答,我真的很困惑也很迷茫,很想要找律師諮詢, 但家人說律師諮詢要錢,會來到貴站也是因為在PTT上發文得知此處,還望幫忙,感恩。

  再補充一些,兩星期後要到法警室刑事報到處報到,想請問這是開庭了嗎? 而開庭是不是要和對方答辯或辯論?有沒有能不看到對方答辯或辯論的呢? 我看到對方可能會感到害怕,因為他對我心理造成陰影及傷害, 而我是打算對他提出民事賠償,一開始對方打來要和解是說一~二萬, 但對方真的態度很差,也沒有誠意要和解,開庭時候如果將賠償金額拉高, 即使是勝訴,法官是不是也會將賠償金額打折?麻煩解答,謝謝。

  蔡明哲(阿哲)100-08-0419:34 回覆阿逄糸韋吉吉的發言內容: 事發經過是這樣子的,5月31日晚上1點多我在路邊跟女朋友有點爭執, 一台自小客...(恕刪)  告訴期間是6個月,現在確定的是,對方已依法提出告訴,檢察官就必須真查處理,至於你的部分,很重要的是,你必須去查明你有無合法提出告訴,有時去警察局報案,未必會完成合法告訴,如果你不是很確定,建議你趕快在6個月法定期間內具狀提出告訴,比較保險。

刑事部分,依你所述情形,如果你朋友不願意出來作證(此部分你可以向檢方聲請發傳票強制傳喚作證),很有可能你跟對方都會被起訴,如被起訴,應該都會被判處6月以下之徒刑,是可以易科罰金,不會被關。

民事部分,依你所述情形,你的損害比對方大多了,所以極有可能法院會判決對方需負賠償責任。

如果你經濟狀況許可,且不諳法律程序,建議你花錢委任律師處理吧。

老土100-08-2601:58 回覆阿逄糸韋吉吉的發言內容: 事發經過是這樣子的,5月31日晚上1點多我在路邊跟女朋友有點爭執, 一台自小客...(恕刪)  請問你的問題處理的怎樣了. 阿逄糸韋吉吉100-09-0413:35 最後對方道歉和解,也沒有賠償金.... 檢察官說我們這樣互告都會留紀錄 而且雙方都有傷害,會是一半一半.... 車禍案件可以提傷害告訴?? 小魚100-07-2715:45 兩個月前,某天我騎重型機車在主要幹道,騎到交岔口的時候,因閃避不及遭支線道的汽車撞擊,當時人車倒地,送醫院以後,醫生診斷--受有頭外傷、掌骨骨折、口腔內裂傷、鼻表淺性裂傷、臉部擦挫傷、胸部及骨盆挫傷等傷害,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不是嗎?我可以對那個人提傷害告訴嗎? 蔡明哲(阿哲)100-07-2716:59 回覆小魚的發言內容: 兩個月前,某天我騎重型機車在主要幹道,騎到交岔口的時候,因閃避不及遭支線道的汽車撞擊,當時人車...(恕刪)  依你所述的情形,當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請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

不過還是建議你先尋求和解的管道,如何解不成,則建議提出刑事告訴。

車禍事件(機車撞機車)PS:我有受傷 jean100-06-0913:12 我於5/29下午4:29分在板橋浮洲橋上的機車道,被一台機車撞傷,當時有救護車和警察都有到現場~但目前對方只有傳二通簡訊慰問~使我請假天數為19天~我有受傷為:雙邊上下手臂以及右邊的角有挫傷~使我必須請假;想請問我如果要告他;我可以告他什麼法律條例;如我要和解我要準備什麼文件以及我可以和他諮商哪些部分;請告知我謝謝~ AKU100-06-0917:13  如果是對方的過失使你受傷,可以提傷害告訴。

和解沒有制式文件,只要雙方合意即可,最好以書面為之。

可請求醫療費、機車修理費、工作損失,另外還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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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權時效 調閱 調解程序 調解條例 調解庭 調解員 調解 撤回 傳票 裁定 通緝令 通緝 異議聲明 強執 強制執行聲請狀 強制執行應行注意事項 強制執行程序 強制執行法 強制執行 強制 假處分 假扣押聲請狀 假扣押擔保金 假扣押裁定 假扣押程序 假扣押,假處分 假扣押 除罪化 追溯期 追訴權 起訴書 時效 看守所 查封 前科 非常上訴 附帶上訴 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強制扣薪 法院判決書 法院扣薪 法院公證 法拍 法定抵押權 易科罰金 押解 併科罰金 抗告利益 抗告 告訴乃論 司法程序 公訴罪 公訴 上訴駁回 上訴程序 上訴理由 上訴狀範例 上訴狀 民事 民事聲請狀 民事調解庭 民事調解 民事訴訟程序 民事訴訟流程 民事訴訟狀 民事訴訟法條文 民事訴訟 民事答辯狀 民事強制執行 民事委任書 民事委任狀 民事上訴狀 民事上訴 刑事 偷拍罪 偷拍 背信罪 背信 刑法毀損罪 刑法通姦罪 刑法偽造文書罪 刑法侵占罪 刑法 刑事訴訟程序 刑事訴訟流程 刑事訴訟 刑事答辯狀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委任狀 刑事判決書 刑事上訴狀 刑事上訴 入侵 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答辯狀 行政訴訟程序 行政訴訟起訴狀 行政訴訟法修正 行政訴訟法 行政訴訟 行政上訴 訴願 訴願書範本 訴願,行政訴訟 支付命令 聲請支付命令 法院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聲請狀 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狀 支付命令費用 支付命令異議狀 支付命令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 家庭 斷絕親子關係 遺棄罪 遺棄 親子鑑定 親子關係 親子確認之訴 親子dna鑑定 誘拐 認領,收養 認領 脫離原生家庭 終止收養 略誘 棄養 家庭 家事調解服務 家事調解 家事糾紛 非婚生子 非婚生 直系血親 和誘 妨礙家庭罪 妨礙家庭 妨害家庭罪 妨害家庭 收養程序 收養孩子 收養兒童 收養小孩 收養子女 收養 未滿18歲 未滿18 未婚生子法律 未婚生子 未成年 dna鑑定 dna親子鑑定 婚姻 騙婚 結婚 婚姻調解 婚姻效力 婚姻法 婚姻 婚前財產分配 婚前協議 假結婚刑責 假結婚 保護管束 保護令種類 保護令申請 保護令 妨害婚姻 同居伴侶法 同居,法律 同居 外籍新娘 台灣婚姻法律 夫妻義務 外遇 通姦證據 通姦罪 通姦除罪 通姦 婚外情處理 婚外情 外遇蒐證 外遇處理 外遇偷情 外遇生子 外遇,法律 外遇 分居 分居條款 分居定義 分居協議書 分居協議 分居制度 分居 夫妻財產 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剩餘財產請求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 財產 法定夫妻財產制 如何辦夫妻財產分開制 台灣夫妻財產制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財產制度 夫妻財產制 夫妻財產共有制 夫妻財產共有 夫妻財產分開制 夫妻財產分開 夫妻財產分配 夫妻財產 夫妻協議 夫妻分別財產制 分配 分別財產 分別共有 贈與 贈與稅試算 贈與稅稅率 贈與稅率 贈與稅法 贈與稅申報 贈與稅 贈與契約書 贈與免稅額 贈與 撤銷贈與 農地贈與稅 農地贈與 無償贈與 現金贈與 美國贈與稅 父母贈與子女 夫妻贈與稅 夫妻贈與 不動產贈與稅 不動產贈與 家暴 驗傷單 暫時保護令 家暴保護令 家暴法 家暴防治法 家暴 家庭暴力條例 家庭暴力防治法 家庭暴力 申請保護令 人身保護令 權利 讓渡書 權利金 優先權 所有權 使用權 離婚 贍養費 離婚贍養費 離婚證明書 離婚證人費用 離婚證人 離婚辦理 離婚諮詢 離婚調解 離婚訴訟程序 離婚訴訟狀 離婚訴狀 離婚程序 離婚脫產 離婚條件 離婚起訴狀 離婚財產分配 離婚案例 離婚書 離婚要件 離婚契約 離婚的理由 離婚的原因 離婚注意事項 離婚法律諮詢 離婚官司 離婚協議書,證人 離婚協議書 離婚見證人 離婚判決書 離婚申請書 離婚申請 離婚手續 離婚之後 離婚,撫養權 離婚,監護權 離婚,証人 離婚,探視權 離婚,財產 離婚,法律 離婚,判例 離婚,外遇 離婚,分居 離婚,小孩 離婚,子女 離婚 辦理離婚 撫養權 撫養費 撫養 監護權變更 監護權轉移 監護權移轉 監護權定義 監護權官司 監護權,扶養權 監護權 監護宣告 訴請離婚 訴訟離婚 探視權 婚外情,離婚 家暴,離婚 美國離婚 法院離婚 放棄監護權 協議離婚程序 兩願離婚 改定監護權 找離婚證人 扶養權 扶養費 扶養 判決離婚要件 判決離婚 如何離婚 如何辦離婚 如何辦理離婚 如何申請離婚 共同撫養權 共同監護權 共同監護 申請離婚 生活費 外遇離婚 台灣離婚程序 台灣離婚法 台灣離婚手續 台灣離婚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分居,離婚 小孩監護權 小三 子女撫養權 子女監護權 子女探視權 子女扶養費 子女 遺囑 遺囑繼承 遺囑範例 遺囑範本 遺囑樣本 遺囑執行人 遺囑格式 遺囑效力 遺囑信託 遺囑公證 遺囑 預立遺囑 自書遺囑 如何寫遺囑 如何立遺囑 立遺囑 生前遺囑 代筆遺囑 公證遺囑 遺產 遺產繼承權 遺產繼承順序 遺產繼承順位 遺產繼承登記 遺產繼承期限 遺產繼承時效 遺產繼承法 遺產繼承拋棄書 遺產繼承分割協議書 遺產繼承 遺產管理人 遺產稅率 遺產稅法 遺產稅 遺產規劃 遺產處理 遺產執行人 遺產信託 遺產法 遺產承辦 遺產免稅額 遺產如何分配 遺產申報 遺產分割協議書 遺產分割協議 遺產分割 遺產分配表 遺產分配 遺產 辦理遺產繼承 繼承 繼承遺產 繼承順位 繼承登記 繼承法 繼承系統表 繼承人 繼承 銀行存款繼承 農地繼承 概括繼承 債務繼承 財產繼承順位 財產繼承 限定繼承聲請書 限定繼承聲請狀 限定繼承辦理 限定繼承範本 限定繼承登報 限定繼承修法 限定繼承拋棄繼承 限定繼承 股票繼承過戶 股票繼承 法定繼承 放棄繼承 拋棄繼承順位 拋棄繼承期限 拋棄繼承系統表 拋棄繼承手續 拋棄繼承 房屋繼承 協議繼承 抛棄繼承 存款繼承 如何辦理限定繼承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再轉繼承 全面限定繼承 民法繼承編 民法繼承篇 民法繼承順位 民法繼承 代位繼承 分割繼承 中國繼承法 土地繼承登記 土地繼承 公共危險 縱火 槍砲彈藥 槍砲 火災 公共危險罪 房屋 騎樓 購屋糾紛 購屋 優先購買權 優先承購權 優先承買權 輻射屋 鄰居 預售屋 過戶 路權 陽台 買屋糾紛 最高限額抵押權 國宅 停車位 海砂屋 容積移轉 套房 修繕 持分 法拍屋 拆屋還地 房屋贈與過戶 房屋贈與稅 房屋贈與 房屋漏水處理 房屋漏水保固 房屋漏水糾紛 房屋漏水法律 房屋漏水判例 房屋買賣糾紛 房屋買賣 房屋稅 房屋租賃糾紛 房屋修繕 房屋契約 房屋共有 房屋仲介 房屋出租契約 房屋 房地產 房仲 房子 地下室 地上權設定 地上權房屋 地上權住宅 地上權 合建 共有區域 共有 兇宅 仲介 交屋 不動產 土地 鄰地 道路用地 農地 設定地上權 袋地 國有土地 區分地上權 時效取得地上權 重劃 侵占土地 法定地上權 何謂地上權 地上物 共有土地買賣 共有土地分割 共有土地 分割土地 土地贈與稅 土地贈與 土地買賣糾紛 土地稅 土地登記 土地侵占罪 土地侵占 土地糾紛 土地所有權移轉 土地分割 土地 房屋瑕疵違建 漏水賠償 漏水問題 漏水屋 漏水糾紛 漏水官司 漏水存證信函 漏水 滲水 違章建築 違建 新屋漏水 頂樓加蓋 頂樓 公寓大廈 總幹事 管委會權限 管委會 最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建築物管理條例 社區管理條例 社區管委會 公寓大樓管理條例 公寓大廈管理辦法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全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寓大廈管理法 公寓大廈 大樓管理條例 大樓管委會 大廈公寓管理條例 性防治 騷擾 懲罰性賠償 職場性騷擾 辦公室性騷擾 賣淫 裸照 猥褻 援交 媒介性交 強暴 強姦 強制性交 婚外性行為 校園性騷擾 風化 青少年性行為 性霸凌 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防治 性騷擾 性關係 性侵 性行為 性自由 性自主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 言語騷擾 言語性騷擾 妨害風化 妨害性自主 色情 召妓 公車性騷擾 租屋 轉租 買賣不破租賃 惡房東 租約問題 租約 租屋糾紛 租屋 租金 租房 租佃 押金 房租 房客 房東提前解約 房東 佃農 出租 欠房租 不定期租賃 不定期租約 三七五減租 二房東 375租約 租賃 租賃 租車 都更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都更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都市計畫法 都市計畫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都市更新法 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都市更新 台北市都市更新條例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噪音 噪音管制條例 噪音管制法 噪音法 噪音防治法 噪音防治 噪音防制 噪音 交通 機車無照駕駛罰款 機車無照駕駛 機車 駕照 肇事逃逸和解 肇事逃逸 違規 無照駕駛肇事 無照駕駛罰款 無照駕駛罰多少 無照駕駛 交通意外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事故 車禍 擦撞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 借車 和解書,車禍 車禍鑑定 車禍賠償計算 車禍賠償金額 車禍賠償金 車禍調解程序 車禍調解 車禍訴訟 車禍筆錄 車禍提告 車禍處理程序 車禍處理流程 車禍處理 車禍理賠項目 車禍理賠金額 車禍理賠 車禍保險理賠 車禍和解金額 車禍和解金 車禍和解 車禍求償 車禍死亡賠償 車禍民事賠償 車禍民事訴訟 車禍,賠償 車禍,調解委員會 車禍,精神賠償 車禍,過失傷害 車禍 汽車 三造車禍 酒駕 機車酒駕罰則 最新酒駕罰則 酒駕緩起訴 酒駕標準 酒駕肇事刑責 酒駕肇事 酒駕罰鍰 酒駕罰責 酒駕罰則 酒駕罰金 酒駕處罰條例 酒駕處罰 酒駕法規 酒駕刑責 酒駕公共危險 酒駕 酒醉駕駛 酒醉駕車罰則 酒醉駕車 酒測標準 酒測罰款 酒測值標準 酒測值罰款 酒測值 酒測 酒後駕車罰則 酒後駕車 軍人酒駕 拒絕酒測 公共危險罪,酒駕 醫療 藥事法 醫療險理賠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 醫療器材法規 醫療器材 醫療過失 醫療訴訟 醫療疏失 醫療保險理賠 醫療糾紛實例 醫療糾紛處理流程 醫療糾紛處理法 醫療糾紛處理 醫療糾紛 醫療法 醫學美容 醫美 安寧 牙科醫療糾紛 毒品 驗尿 煙毒 搖頭丸 勒戒 神仙水 毒品防制 毒品 拉k 吸毒 安非他命 三級毒品 二級毒品 一級毒品 金融債務 證券交易 積欠 請求財產 銀行債務協商 銀行 聚賭 跟會 塗銷抵押權 塗銷 債權讓與 債權證明 債權轉讓 債權轉移 債權憑證時效 債權憑證 債權買賣 債權移轉 債權時效 債權協商 債權人 債權 債務整合 債務清償條例 債務清償 債務清理條例 債務清理法 債務重組 債務更生 債務不履行 債務人 債務 順位 貸款 惡意脫產 連帶保證人責任 連帶保證人不成立 連帶保證人 連帶保證 清償證明書 清償證明 清償提存 清償 強制扣薪 追討債 借據 借貸 借款 倒會 重利罪 信貸 信用違約交換 信用貸款 信用卡債務協商 信用卡債務 信用卡 金錢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芭樂票 抵押權塗銷 抵押權設定 抵押權存續期間 抵押權 更生程序 更生清算 更生方案 更生 投資 利息 扣薪三分之一 扣款三分之一 地下錢莊 申請更生 卡債整合 卡債問題 卡債協商機制 卡債協商 卡債 欠錢不還 欠錢 分期攤還 分期付款 互助會 不良債權 本票支票 跳票 票據法 票據 背書 本票裁定聲請狀 本票裁定費用 本票裁定時效 本票裁定流程 本票裁定抗告 本票裁定 本票強制執行 本票時效 本票效力 本票 支票遺失 支票 信託做保 擔保作保 商業信託 財產信託 特定金錢信託 信託 保證人,連帶保證人 保證人 保管 保人 金錢信託 作保人 有價證券信託 生前信託 不實對保 不動產信託 工作保證人 一般保證人 代理承攬 承攬 承包 居間 委託 代理人 代理 代位清償 代位求償權 代位求償 代位 補習教育 體驗課程 補習班 助學貸款 霸凌 霸凌處理 霸凌專線 霸凌事件 霸凌,法律 霸凌 職場霸凌 學校霸凌 學生霸凌 校園霸凌處理 校園霸凌 言語霸凌 何謂霸凌 傷害恐嚇 毆打 誤傷 傷害賠償 傷害罪 傷害 普通傷害罪 殺人未遂 殺人 恐嚇罪公訴 恐嚇罪 恐嚇 重傷害罪 重傷害 互毆 智財專利 新式樣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 智慧財產法 智慧財產 智財法 智財 創意,專利 專利鑑價 專利權申請 專利權 專利優先權 專利費用 專利訴訟 專利策略 專利授權金 專利授權 專利商標 專利書 專利師法 專利保護 專利侵權鑑定 專利侵權訴訟 專利侵權分析 專利侵權 專利法規 專利法 專利事務所 專利申請費用 專利申請程序 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申請 專利代理人 專利代理 專利,新型 專利 國際優先權 國內優先權 食品專利 美國專利訴訟 申請專利 台灣專利訴訟 台灣專利法 台灣專利申請 台灣專利 台灣國際專利 商標著作 歐盟商標 圖案 註冊商標 著作權法條文 著作權法 著作權 盜版 商標權 商標註冊類別 商標註冊費用 商標註冊費 商標註冊處 商標註冊查詢 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 商標登記 商標規費 商標專利 商標侵權 商標事務所 商標申請費用 商標申請書 商標申請流程 商標申請 商標代理人 商標,侵害 商標 香港商標註冊 香奈兒 音樂版權問題 美國商標申請 版權註冊 版權條例 版權授權書 版權法 版權申請 版權 仿冒商標 仿冒 申請商標 申請版權 平行輸入 台灣著作權法 台灣商標註冊 公司商標 中國商標註冊 大陸商標註冊 網路 駭客 線上遊戲 網購 網路購物 網路遊戲 網路詐騙 網路釣魚 網路侵權 網路拍賣 網路 網拍 虛擬寶物 隱私個資 簽名 簡訊 隱私權法律 隱私權 隱私 臉書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 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 電腦 電子郵件 跟蹤 新個資法 新個人資料保護法 新版個資法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 盜用 帳號密碼 帳號 帳密 個資保護法 個資法條文 個資法施行細則 個資法 個資 個人資料處理法 個人資料查詢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個人資料保護法罰則 個人資料保護法條文 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 個人資料保密法 個人資料保密 個人資料法 個人資料外洩 個人資料 姓名鑑定 身份證 身分證 妨害電腦使用 戶口 公司企業 競業禁止 營業秘密法 營業秘密 董事 經營權 經銷 商譽 商業糾紛 秘密 差旅費 倒閉 洩密 冒名 股權轉讓 股權 股票贈與 股票 股東權益 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拆夥 妨礙秘密罪 妨礙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秘密 合夥 公傷 公司倒閉 公司法條文 公司法 工程款 入股 人頭公司 契約 違約金 違約 解約 終止合約 借款合約 約聘合約 契約審閱期 契約無效 契約生活 契約 服務合約 居間契約 行為契約 合約終止 合約法 合約公證 合約 共同契約 生前契約 生命契約 切結書效力 切結書 工作契約 勞資 離職違約金 離職率,計算 離職率 離職 職場 瀆職 薪資 薪水 資遣 雇傭 無故曠職 惡意離職 勞資問題 勞資糾紛諮詢 勞資糾紛處理 勞資糾紛案例 勞資糾紛 勞資爭議調解 勞資爭議處理程序 勞資爭議處理法 勞資爭議處理 勞資爭議 勞資法 勞資 勞雇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勞動基準法退休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動基準法,資遣 勞動基準法,喪假 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 勞動契約法 勞動契約 勞保理賠項目 勞保理賠 勞保 加班 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 工作 職災 職業傷害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職業災害 職災勞工保護法 職災 竊盜強盜 竊聽 竊盜罪 竊盜,公訴 竊盜 贓物 搶奪 搶劫 結夥搶劫 盜墓 強盜罪 強盜 偷竊 使用竊盜 消費糾紛 裝潢糾紛 裝潢 退換貨品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消費者債務清理 消費者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 消費者 消費糾紛 消費 消基會 消保官 旅遊糾紛 旅遊 直銷 侵佔侵權 間接侵權 挪用 侵權行為 侵權 侵佔罪 侵佔 侵占公款 侵占 過失 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 過失傷人 過失殺人 過失致死 過失致人於死 過失 重大過失 死亡 禁治產 禁治產鑑定 禁治產宣告程序 禁治產宣告 禁治產申請 禁治產人 禁治產 業務 業務過失傷害罪 業務過失傷害 業務過失致死 業務過失 業務侵占罪 業務侵占 業務 毀損賠償 賠償金 賠償 慰問金 精神鑑定 精神賠償標準 精神賠償 精神慰撫金 精神慰撫 毀損罪 毀損債權 毀損 損害賠償 理賠糾紛 理賠 清算 求償 詐欺詐騙 幫助詐欺 說謊 詐騙罪 詐騙 詐賭 詐欺幫助犯 詐欺罪公訴 詐欺犯罪 詐欺犯 詐欺,公訴 詐欺 詐婚 詐害債權 商業詐欺 剝皮妹 保險詐欺 返還不當得利 取財 不實廣告 不當得利 人頭帳戶 人頭戶 人頭 人蛇集團 分割 變價分割 裁判分割 強制分割 協議分割 企業分割 分割協議 分割 汙辱毀謗 誹謗罪 誹謗 罵髒話 毀謗罪 毀謗 辱罵 侮辱 私下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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