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登記與除戶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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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寵物辦理遺失或死亡登記、免收登記費。

寵物辦理變更登記收費100元。

補發寵物登記證費用:50元/張寵物遺失經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收容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關閉 寵物登記與除戶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動保專區 >寵物登記(失蹤協尋) >寵物登記管理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寵物登記管理系統說明 一、辦理寵物登記應檢附之文件1.飼主身份證明文件。

2.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或可於辦理登記時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

3.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與植入手續費及登記費之繳費收據。

4.寵物登記收費標準寵物晶片及植入手術費300元。

寵物登記費:絕育寵物500元。

未絕育寵物1000元。

二、辦理方式攜帶犬隻到委辦寵物登記站辦理寵物登記。

  三、寵物登記作業流程圖       四、寵物變更,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申請事項須知1.取得、轉讓已登記寵物或住所異動之飼主,應於一個月內填具異動申請書及檢附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換發寵物登記證明。

2.遺失寵物飼主或寄養者,應於遺失事實發生後五天內,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報寵物遺失。

經申報遺失之寵物於一年內未能尋獲者,視同死亡,由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

3.寵物死亡日起一個月內,飼主應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

寵物死亡屍體怎麼處理?  4.寵物辦理遺失或死亡登記、免收登記費。

寵物辦理變更登記收費100元。

補發寵物登記證費用:50元/張寵物遺失經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收容,飼主認領時,動物收容所得向飼主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每日200元。

五、寵物登記管理系統(https://www.pet.gov.tw)   相關圖檔 寵物登記作業流程圖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委辦寵物登記寵物業者 委辦寵物登記動物醫院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4 發布日期: 2012-07-13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產業管理組 點閱次數: 7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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