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子歸給誰?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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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法律上稱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依您提問「結婚時房子以媽媽名義購買」,如果夫妻完成結婚法定方式後購買房屋, ... 給答案 離婚後房子歸給誰? FB LINE LINE Email download 匿名(一般會員)‧ 家庭‧父母子女/婚姻 ‧2018-12-2914:24 若結婚時房子以媽媽的名字購買並貸款,但還款時爸爸也有共同出錢,那這樣離婚後房子會歸給誰呢? 法律百科(認證法律人) 0   0 動作 留言 檢舉 2019-03-1721:53 首先要看這對夫妻在結婚時選擇了「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如果夫妻雙方未有約定,原則上就會自動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

因為夫妻之間談錢傷感情的觀念,臺灣95%以上的夫妻都沒有另外約定夫妻財產制,所以臺灣目前大多數的夫妻都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1]。

假設您提問的夫妻適用「法定財產制」,這對夫妻將各自管理名下的財產,並將名下財產分成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2]。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死亡、離婚、改定分別財產制等情形),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及債務後,可算出夫妻之剩餘財產,相減後的差額由夫妻各取一半。

這在法律上稱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3]」。

依您提問「結婚時房子以媽媽名義購買」,如果夫妻完成結婚法定方式後[4]購買房屋,則屬於「婚後財產」。

房子完全登記在媽媽名下(不考慮「共有」或「借名登記」等情形)。

此時房子雖然是以媽媽(妻)的名字購買,協議離婚時爸爸(夫)還是有權利要求分配這間房子的資產。

這裡要提醒一點:「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權」是債權請求權,不能直接以物權請求權起訴主張移轉房屋所有權;換句話說,房子如果登記在妻子名下,丈夫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能就只能拿到錢,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權[5]。

本回答僅供參考,若有涉及個案,建議仍向專業律師求助。

 王如玄(2018),《夫妻財產制有幾種?》。

 民法第1017條第1項:「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  王如玄(2019),《離婚時,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結婚法定方式規定在民法第982條。

2008年5月23日以前,法定方式為「公開儀式、兩名以上在場見聞結婚儀式進行之見證人」;2008年5月23日以後為「書面、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向戶政關登記」。

 王如玄(2019),《離婚請求分配的金錢、股票、不動產等財產如何計價?》。

0   離婚 ,剩餘財產分配 ,結婚法定要件 ,婚後財產 ,婚前財產 匿名署名 送出 取消 相關問題 相關文章 相關範本 相關專區 寫文章 寫作主題清單 寫作說明 × 謝謝您參與法律普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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