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佑醫院CHIEN-YU HOS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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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透過全院性教育訓練(含學術演講),提醒全院同仁重視與病人及家屬的夥伴關係。

4.鼓勵醫護人員主動照會社工協助醫病溝通,提升醫療團隊與病患間夥伴關係建立之默契、意願 ...  English/院長信箱/回首頁       全國病人安全通報系統(院內員工專用)   109-110醫品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   109年病人安全週活動   鼓勵病人及其家屬參與病人安全工作   病人安全小知識   建佑醫院病人權利與責任   相關網站     病人安全資訊 109-110年度醫院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年度工作目標     108-109年病人安全週活動        鼓勵病人及其家屬參與病人安全工作 (一)鼓勵醫療人員主動與病人及其家屬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1.透過海報、網頁等方式,主動宣導每一位病人及其家屬的權利與責任。

    2.積極邀請病人與家屬參加全人整合會議,主動提醒病人或家屬在醫療團隊中扮演的角色,即應協助配合就醫過程中之        照護。

    3.透過全院性教育訓練(含學術演講),提醒全院同仁重視與病人及家屬的夥伴關係。

    4.鼓勵醫護人員主動照會社工協助醫病溝通,提升醫療團隊與病患間夥伴關係建立之默契、意願與能力。

    5.本院藥袋上有註明使用禁忌與注意事項,並設立藥局諮詢櫃檯。

藥物諮詢專線:07-643-7901分機150.151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6.病患入院後即將診療計畫告知病患或其家屬,增進病人和家屬參與自我健康照護。

(二)提供民眾多元參與管道     1.本院透過意見箱、網路、電話、面談等多元方式,由社工擔任單一窗口進行顧客意見收集與處理,方便民眾表達其對於病人安全的關注。

    2.從顧客意見反應案例中,主動整理收集病人安全相關建議,於服務品質委員會中提出、討論並改善。

    3.制定病人和家屬申訴抱怨處理流程,設置專線、意見箱、滿意度問卷調查及網路院長信箱等提供多元反應管道,並定期收集意見,由社工彙整後,依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檢討與改善。

(三)鼓勵民眾通報所關心的病人安全問題     1.針對志工教育訓練時段,安排病人安全相關課程演講(如:用藥安全),並鼓勵志工進行病安通報。

    2.院長及院內主管參與志工大會,透過面對面方式,直接了解民眾與志工們所看到的本院病人安全問題,及時改善。

    3.本院由志工不定期至病房關懷病患及家屬並鼓勵病人及其家屬提出任何與治療或處置有關的疑問與擔心。

(四)主動提供病人醫療安全相關資訊     本院於院內海報、網站及衛教單張等,提供用藥、檢查及一般民眾就醫安全相關資訊;且定期辦理與疾病、治療或預防相關之衛教講座,提供病人及其家屬參與學習與討論之機會。

  病人安全小知識 一、常常聽到「病人安全」,什麼是病人安全的意思? →病人安全係有關避免、預防及改善健康照護過程中所引起之不良事件與傷害。

二、就醫安全非知不可 醫病夥伴關係宣言 作為你的健康照護夥伴,我們會: 身為一名病人,我會: 把你當作團隊的一員 以尊重、誠實、同理心對待你 永遠告訴你實情 當你想要時,我們把你的家人或代言人當作團隊的一員 秉持最高品質與安全標準 確實回應並即時的傳達我們的照護與資訊給你 幫助你訂定健康照護與治療計畫目標 傾聽並回答你的問題 用你能理解的方式提供資訊 尊重你的就醫資訊權利 尊重你的隱私以及你的就醫資訊隱私 開放地溝通任何治療的利益與風險 提供資訊給你,讓你在被告知的情況下對於醫療照護與治療的選擇做出決定 與你一起努力,並和其它治療你的伙伴一起合作 在照護團隊中,當一名確實回應並主動的成員 以尊重、誠實、體諒的心對待你 永遠告訴你實情 尊重你對健康照護和治療所做的承諾 給予治療需要的資訊 盡其所能學習了解我的情況 參與有關照護的決策 盡其所能了解我的照護計畫 將目前服用藥物告訴你 當不了解時提出問題直到了解為止 溝通任何對於照護計畫的問題 當健康狀況有任何改變時必須告訴你 當閱讀困難時必須告訴你 當我有家人、朋友或代言人要協助健康照護時必須讓你知道 建佑醫院病人權利與責任 病人權利   一、平等權: 本院對所有住院病患之權利均一視同仁,不因病患種族、年齡、價值觀和信仰等給予不同之待遇,每位病人皆能接受公平的醫療服務。

二、專業安全權: 病患有權知道照護您之醫事人員的姓名、職銜及服務項目,本院人員均佩戴識別證。

若未佩戴識別證者,病患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各項醫療服務。

三、知悉權: 病患有權瞭解病患的病情、病因、診斷、治療計畫及預後情形。

病患有權知道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

病患有權要求知道藥物之療效、副作用及使用方法。

病患有權獲得衛教指導及出院後居家照顧的相關資訊。

本院醫師及醫事人員於診治時,應與病患或陪病人家屬解釋病情、檢驗、檢查等相關資訊、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

若病患對本院醫師或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病患可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

四、同意權: 若病患需要接受手術、麻醉、輸血、及其他侵襲性檢查或治療、臨床研究和臨床試驗等,依法應簽具知情同意書。

本院依規定會先請病患或病患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同意書,在簽具之前,醫師會先說明手術方式、原因、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性,只有在取得病患或病患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才會為您執行治療或檢查、臨床研究和臨床試驗等。

但若情況緊急,為搶救病人性命,依醫療法規定,得先為病人手術。

五、選擇權、拒絕權: 在聽取相關檢查或治療的利益與風險之後,病患有權可以選擇決定接受或拒絕醫師建議之檢查、治療、手術、或臨床研究和人體試驗;在安全及可行的情況下,病患有權利尋求醫療上之第二意見諮詢,或撤銷同意、拒絕接受或要求中斷處置或治療程序。

六、申請權: 經病患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其授權之人士提出申請,病患有權可以取得個人的各項證明書、檢查報告影本、出生證明、影像檢查,診斷證明、病歷摘要等資料。

七、隱私權: 本院尊重並保護病患的個人隱私,病患可以在醫療過程中得到醫事人員的尊重、體恤及隱私權保障。

本院對於病患的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

如果病患不願意讓訪客查知病患住院的訊息,請告知本院。

本院應病患的親屬、陪病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病患的病情,若病患不願特定家屬知悉其病情,得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本院將在合乎倫理法律的範圍內予以尊重處理。

八、安寧療護: 病患有權申明維護病患的醫療自主權的意願,本院有提供「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NotResuscitate)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九、器官捐贈: 病患有權申明捐贈器官的意願,本院有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十、申訴權: 若病患對本院之住院服務有任何意見反應時,可向本院申訴, 本院申訴管道: (1)各護理站及申訴專線07-6432228。

(2)本站頁面上方的院長信箱     病人義務 一、請您能主動將病情狀況、過去病史及藥物過敏病史、過敏原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

二、希望您能在決策前,了解因拒絕或接受治療可能引起的危險或損害。

您有義務簽署相關之知情同意書,並對自己選擇的醫療決定負責,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請您仔細讀過所有的內容,並確定您已完全瞭解。

若有不瞭解的地方,可要求醫師或護士說明。

三、為維護您的健康,對治療與適時出院治療計畫,請您積極參與並合作。

在給藥或進行給藥之前,請您確定醫師或護理人員已確認過您的身分。

四、請確認您的藥品名稱、數量與藥袋上所標示的無誤,並確定您已瞭解正確的用藥方式。

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

五、若不了解您的醫療計畫或健康指導,請您立即詢問相關醫護人員。

當您在就醫過程中有疑慮時,請立即向醫院提出反應及建議。

六、您有義務遵守政府法令及醫院之規定,不得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

嚴禁借用他人身分或健保卡就醫,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七、住院期間請您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如果您有服用,應請告知醫護人員。

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告知護理站。

八、請及時履行您的繳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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